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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展和改革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5513-36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1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 绿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向受灾困难群众发放冬春救助物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全县遭受了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部分地区重复受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十分关注和牵挂受灾困难群众,在寒冬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经县应急管理局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并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拨冬春救助物资的通知》(云应急函〔2023〕223号)、《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拨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物资的通知》(红应急函〔2023〕45号)分配我县年度冬春救助物资数量和我县库存的部分救灾物资数量,结合我县2023至2024年各乡镇核定的冬春需救助人数作为重要依据,将省、州级分配我县的290床棉被、220件棉大衣、210套衣服、33床垫棉、122套床上用品分配至各乡镇,用于年度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系数据实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重点保障,及时联系对接调运物资,提升物资配送和发放效率,确保冬春救助物资于2024年春节前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救助物资接收发放过程中须收集5至10张发放过程的图片和救助受灾群众接收的相关图片,同时认真做好接收、发放、台账等各项工作,并于2024年2月8日前将救助名单和相关图片资料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备案。

附件:绿春县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物资分配表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 绿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绿春县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物资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棉被

棉大衣

衣服

垫棉

床上用品

联系人

1

大兴镇

30

30

30

33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张元发13577330988

2

牛孔镇

30

30

30

17

3

大水沟乡

30

20

20

15

4

大黑山镇

40

20

20

15

5

半坡乡

30

20

20

15

6

骑马坝乡

40

20

20

15

7

三猛乡

30

20

20

15

8

平河镇

30

30

30

15

9

戈奎乡

30

30

20

15

10

合计

290

220

210

33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