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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4931-43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绿春县人民法院职工住宅楼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公告(1号)

绿自局 公〔2022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我局拟对位于绿春县大兴街1幢50号绿春县人民法院职工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资料,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报告。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认为公告的下述权益有效,我局将按规定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拟进行确权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土地坐落:绿春县大兴街1幢50号 面积单位:平方米

序号

住宅号

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者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1

202室

住宅

姚海静、朱丽飞

57.61

8.94

2

203室

住宅

杨文伍、李石杯

63.07

9.79

3

301室

住宅

熊杆子、熊自荣

73.89

11.46

4

302室

住宅

王兵

57.61

8.94

5

303室

住宅

陆勇、李立梭

63.07

9.79

6

401室

住宅

白雯宇、杨建梅

73.89

11.46

7

402室

住宅

马生农

57.61

8.94

8

403室

住宅

周学英、杨杰斌

63.07

9.79

9

501室

住宅

王志祥、白芙叶

73.89

11.46

10

502室

住宅

李播周、王秋漂

57.61

8.94

11

503室

住宅

杨振福、张优杯 63.07

9.79

12

601室

住宅

李龙港、白亚梅

73.89

11.46

13

602室

住宅

陈绍才、梁桂凤

57.61

8.94

14

603室

住宅

杨世泽、黄琼英

63.07

9.79

15

1层商铺

机关团体用地

绿春县人民法院

184.31

28.60

16

101室

机关团体用地

绿春县人民法院

7.88

1.22

17

102室

机关团体用地

绿春县人民法院

22.81

3.54

18

201室

机关团体用地

绿春县人民法院

73.89

11.46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联系人:马龙珍

联系电话:4224728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