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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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492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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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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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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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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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绿春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2年绿春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2952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绿春县大兴镇、大水沟乡、三猛乡、半坡乡计划供应2.2952公顷住房用地,达到均衡合理布局。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在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住宅用地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住宅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加强协同配合,各司其责,主动服务,做好土地供应前的用地审批、规划设计、供地方案编制等各项工作,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效执行。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与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全县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附表1
绿春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 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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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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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沟乡 | 0.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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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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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猛乡 | 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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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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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坡乡 | 0.0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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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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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镇 2.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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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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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
附表2
绿春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1 | 大水沟乡 | 0.0919 | 其他住宅 | 挂牌 | 2022.03 | ||
2 | 三猛乡 | 0.1214 | 其他住宅 | 挂牌 | 2022.03 | ||
3 | 半坡乡 | 0.0647 | 其他住宅 | 挂牌 | 2022.03 | ||
4 | 大兴镇 | 2.0172 | 保障性租赁住宅 | 划拨 | 2022.03 |
注:1.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选填此表。 2.住宅用地类型按附表1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共有产权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