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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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zsthjjlcfj/202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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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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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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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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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绿环罚字〔2026〕01号 | ||
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卢阿宝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绿春县绿兴新型建筑材料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531MA6PNJDX0M | ||
处罚事由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条第三项。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2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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