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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行政处罚
  • 索引号
    lczsthjjlcf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绿环罚字〔2026〕01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个体工商户)

姓名

卢阿宝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绿春县绿兴新型建筑材料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2531MA6PNJDX0M

处罚事由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