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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1924-38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关于2021年4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3-4222886

通讯地址: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二楼 邮编:65259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绿环审﹝2021﹞3号

20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