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42410-551
-
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5-22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红环发〔2018〕7号)、《关于做好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督字〔2018〕3号)相关要求,经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牛波水库和潘家东山水库进行专项排查,并就两个水库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现将相关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标定界情况
针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存在两个水库界标标志未设立完全、原有的地理界桩多数被破坏的问题,目前已完成修复损毁的界桩,完善宣传、交通警示等标识牌。通过设立保护区标识牌,既明确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的范围,也起到了对周围群众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法问题情况
针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存在:1.牛波水库二级保护区农业种植面积337969㎡;2.潘家东山水库二级保护区农业种植面积789995㎡。我县环保、水务、农科、林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禁扩大种植范围,严禁施用化肥及农药;二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保护区农业种植的农户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法规教育、政策解释和思想劝导,鼓励农户转变发展方式,积极退出水源地范围内的农业种植。目前,未出现农户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已整治完成。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情况
我县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牛波水库和潘家东山水库)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308队按相关要求绘制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目前编制完成,并已上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水质监测和预警体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尽快建立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做到对主要饮用水源取水口等水源地主要水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将水质情况向社会公布。
在环境预警方面,要进一步整合预警监测资源,重点防治影响饮用水源和水环境安全的污染隐患;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制定可行的环境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到能在较短时间内判断出污染物的种类、理化特性、浓度、污染的范围及可能的危害程度等,以便及时正确地处置污染事故,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二)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切实掌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处理,保证饮用水安全。二是环保部门积极与水务、林业、交通、农业等部门联系,形成有效地联动机制,严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