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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资源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2208-00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1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大黑山镇草坪坝易地扶贫搬迁安居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绿春县大黑山镇草坪坝易地扶贫搬迁安居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春县大黑山镇草坪坝易地扶贫搬迁安居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绿发改复【2018】13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绿春县大黑山镇草坪坝安置点。

2.2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1204.4万元(以最终招标控制价为准)。(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新建安置房102套7040平方米;砖混结构。(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财务要求:2015年至2017年(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5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方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方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或持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证。

(3)

行贿犯罪记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犯罪行贿记录查询函;((4)信誉要求:1、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记录;2、近一年未发生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3、近三年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4、近一年无转包、挂靠行为; 5、近一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6、近一年未连续发生:三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次较大加一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次重大以上(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本招标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招标项目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本招标项目专职质检员:持有专职质检员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员:持标准员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以上三类人员中任何一类人员在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的管理人员;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若有充分理由证明该三类人员中任何一类人员不能胜任该项目的施工时,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6 月 11 日 09:00 时至 2018 年 06 月 1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系统内报名成功后,于 2018 年 06月 11 日 09:00 时至 2018 年 06 月 1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到绿春县政务服务大厅招标代理窗口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 B 证;(原件)

(4)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标准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5)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备案证明资料;(原件)

(6)行贿犯罪记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犯罪行贿记录查询函;(原件)

(7)现场踏勘:踏勘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持公司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二级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绿春县大黑山镇三楞村委会办事处开具项目经理现场踏勘证明,并提供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村委会办事处彩色图片②项目所在地踏勘的彩色图片)。

(8)网上报名成功回执截图加盖鲜章。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份数按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要求提交。

(3)中标后,中标人的全套投标文件将再印三份,由中标人承担复印费用并递交刻录*.pdf格式全套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7月5日09时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背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绿春县大黑山镇

地 址:

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邮 编:

662503

邮 编:

661100

联 系 人:

杨龙泽

联 系 人:

杨建国

电 话:

18788561211

电 话:

13708630065

传 真:

/

传 真:

0873-373357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行政监督单位: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3-3049317

2018 年 06 月 08 日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技术负责人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施工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安全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质量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标准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材料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机械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劳务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资料员

1个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 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