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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资源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2134-09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半年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关心指导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考评实施方案》(云发改交易监督﹝2019﹞895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实现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优质化服务、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现将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12月成立,是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6名,其中,设主任1名(事业副科)。中心主要承担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非政府行为交易的场所和服务。2013年3月1日中心正式启动运行,标志着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统一管理、集中交易的新模式。

自2017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以来,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远程开标大厅一间、评标室二间(其中远程评标室一间)、视频监控室一间、专家抽取室一间、综合服务室一间,开标评标区均安装了在线监督系统及语音监听设备。通过近两年的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我县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实现电子化开评标、远程异地评标 “双随机”常态化,项目交易进一步规范化、流程化和智能化,扩大了专家随机抽取的地域范围,大幅增加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操作难度和成本,减少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人为干扰和影响,切实提高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从而保护了交易各方当事人,有力促进了全系统、全行业专业化、可持续化健康发展。2019年度,共进场交易项目124宗,总成交金额48678.5746万元,节约资金3277.0823万元,增值资金455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32宗,成交金额30106.1853万元,节约资金2052.9926万元;政府采购33宗,成交金额10713.8893万元,节约资金1224.0897万元;国有产权交易59宗,成交金额7858.5万元,增值资金4556.2万元。

二、考评指标自查情况

我县按照考评指标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向社会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化“一网三平台”功能。

一是推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地域、全领域、全流程网上办理。自电子化平台建设以来,为实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省统一规范、全省共享共用”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最后一项“保证金系统代收代退”上线工作也已完成,实现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进场登记、网上发布交易信息,投标单位网上投标报名、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评标专家系统在线随机抽取,电子开标、评标等。降低了企业制作标书、保证金缴纳等环节的投标成本,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既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营商环境。二是不断提升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为加强服务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及公共服务质量,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有17项工作制度,包含开评标场所的管理,跟标人员见证记录,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档案管理、专家抽取管理等制度;梳理了4项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流程图及办事指南均做成展板公开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区显眼处,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交易事项及接受社会对交易工作的监督。

(二)严格落实“应进必进”。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云政办发[2015]73号)文件要求,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我县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出让进入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交易,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的要求。截至目前,从未发生场外交易现象,未发生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主持或参与场外交易情况。

(三)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

一是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数据。2019年共上报12期,每期两份报表,数据准确率达到100%,没有因为数据存在错、漏而被通报批评情况。二是为保障平台运行安全平稳,定期邀请相关技术人员排查终端、电子设备及网络,安排中心相关股室人员做好开标前一天排查测试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受到网络攻击病毒爆发等问题,保障了平台安全运行稳定。三是实现交易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国有资产交易外(平台开发未成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和政府采购已全面实现了全过程电子化交易,电子化率达100%。四是向分管副县长史玉岗同志定期汇报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分别于2019年7月5日、11月12日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会议室听取了由交易中心主任陆静伶同志汇报的上半年、全年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政务局长李斗才同志作了补充说明,史玉岗同志就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及指示,为我县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明了方向。五是按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材料、按照要求参加会议、培训等。5月30-31日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了红河州政务局组织的政采云相关业务培训,7月25日-26日交易中心4名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2019年第二批公共资源交易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人员业务操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纪律意识和预防腐败的能力。 六是实现封闭评标区外专家抽取,封闭评标区内专家名单打印(工程类密函打印)。我县工程类项目专家抽取在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完成,由项目业主负责抽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专家名单打印机放置于封闭的评标室内打印,杜绝了专家信息泄露的风险。七是配套完善了本地区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自2017年以来,设置了远程异地开评标室各一间,配备了满足远程异地开评标的终端和设备,配套宽带流量为50W的电子外网专线,基础设施完备,能够有序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双随机”工作。

(四)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准许事项。

一是制定《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职责》《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追究制度》《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制度》《廉洁承诺书》等规章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洁承诺书》,没有发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监管办”分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职责,不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行行政监督职能的现象。三是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为进场交易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政策咨询,不存在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的现象。

(五)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

一是参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集中收退管理办法》(红公管发﹝2016﹞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集中收退管理办法》(绿政服发〔2017〕9号),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有关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保证金管理的准确、安全、高效,且运行良好。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年内修订完善了《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电子交易流程图》《交易项目办事指南》等,使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清晰,程序规范,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一年来,不存在因公共资源平台服务不到位而被投诉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工作人员信息核准发布把关不严而被通报批评的情况。

三、 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离标准化建设有一定的差距,不能满足开、评标实际需要;二是人员编制不足,跟标人员数量有限,影响进场交易服务质量。三是缺乏信息技术人才,开、评标室终端、电脑等设备均需邀请外员维护,存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县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任务,按照《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科学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场所建设,健全适应电子化平台运行的管理制度,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优化服务、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