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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cz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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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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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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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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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绿春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绿春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作简要汇报,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背景和依据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安排,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认真落实基层“三保”责任、防风化债任务和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领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财政基本平稳运行。在执行过程中,受国家宏观调控、上解支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重点领域急需保障等一些新情况、新政策,引起了预算收支变化;同时,受年初预算财力限制,部分刚性支出安排不足。按照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对2024年财政预算收支作调整。
二、年初预算情况
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9%,非税收入8,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53.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45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4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7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975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881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1,29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242万元。
三、2024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绿春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58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842万元的66.78%,同比下降12.98%,减收1,578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8,52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45,450万元的72.73%,同比下降19.26%,减支42,58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8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0,728万元的13.90%,同比下降47.37%、减收2,5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8,98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975万元的545.84%,同比增长119.94%、增支26,7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支出完成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1,500万元,同比增长10.1%、增收6,587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完成62,633万元,同比增长13.7%,增支7,532万元。
四、2024年拟调整预算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61,327万元调整为214,435万元,调减46,892万元。(详见附表一)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5,842万元调整为15,436万元、调减406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勐绿高速耕地占用税2,417万元预计仅能征收171万元;
(2)上级补助转移支付收入由220,867万元调整为185,471万元、调减35,396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182,073万元调整为152,792万元、调减29,28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由37,900万元调整为32,728万元、调减5,172万元,返还性收入由894万元调整为-49万元、调减943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100万元调整为1,808万元、调增1,708万元。经与州财政局核对,在年终结算过程中,结余资金1,708万元调到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
(4)调入资金由14,981万元调整为2,183万元、调减12,798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的哈尼城土地拟出让153,026平方米、预估价16,872万元,规洞河坝土地拟出让21,240平方米、预估价913万元和一号桥特色园区9,964平方米、预估价266万元均未能按预期出让,导致年初预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482万元预计仅能完成1,764万元、减少18,718万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700万元不作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61,327万元调整为214,435万元,调减46,892万元。(详见附表二)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45,450万元调整为200,166 万元、调减45,284万元。调减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406万元;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减少35,396万元,主要是体制补助收入减少622万元、历年固定性财力补助资金减少7,30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由于州级统筹而减少6,401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108万元、衔接资金减少3,689万元、水利发展资金减少4,899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29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减少2,4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404万元、其他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016万元;
(2)上解支出由4,820万元调整为4,140万元、调减680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10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调增100万元;
(4)调出资金由2,697万元调整为4,324万元、调增1,627万元。主要是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算数,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法满足增加支付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费及还本付息需求而出现收支倒挂现象,必须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以实现收支平衡;
(5)结转下年支出由2,970万元调整为315万元、调减2,655万元;
(6)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90万元不作调整。
3.收支预算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3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85,4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37万元,调入资金2,1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700万元,收入总计214,4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166万元,上解支出4,1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万元,调出资金4,324万元,年终结余3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90万元,支出总计214,435万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意见。
1.收入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52,490万元调整为117,054万元,调增64,564万元。(详见附表三)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0,728万元调整为4,108万元、调减16,6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18,71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增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减9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增2,14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调减1,291万元;
(3)调入资金由2,697万元调整为4,324万元、调增1,627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增加导致发行费支出增加;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80,846万元。主要是调增专项债券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700万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2024年还本1,527.2万元、2015至2016年绿春县示范村项目贷款还本52万元、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1,120.8万元),调增再融资专项债券350万元用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债务还本,调增再融资专项债券30,996万元用于置换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隐性债务。
2.支出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52,490万元调整为117,054万元,调增64,564万元。(详见附表四)
(1)政府性基金支出由8,975万元调整为53,839万元、调增44,864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调增30,000万元(新增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专项债券项目),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19,500万元(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7,100万元,绿春县生态哈尼城管网建设项目8,000万元、绿春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二期工程1,700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2,700万元);
(2)上解支出由645万元调整为56万元、调减589万元,主要是受土地出让收入的影响;
(3)调出资金由14,881万元调整为2,083万元、调减12,798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预算由25,000万元调整为56,346万元、调增31,346万元,主要是调增再融资专项债券用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到期还本350万元和调增再融资专项债券置换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隐性债务30,996万元;
(5)年终结转资金调增1,74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4,1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3,3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27万元,调入资金4,324万元,收入总计117,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8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6,346万元,调出资金2,083万元,上解支出5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730 万元,支出总计117,054万元。收支相抵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拟调整意见。
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调整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详见附表六)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拟调整意见。
1.收入预算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81,290万元调整为79,937万元,调减1,353万元。调减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由年初预算每人每年41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24年9月份起由9%下降为7%。(详见附表七)
2.支出预算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82,242万元调整为80,310万元,调减1,932万元。调减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DRG(DRG:一种按病种付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预算时按照90%预算,但由于政策调整,年度执行时仅按80%拨付;二是由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1,074万元。(详见附表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后收支结余情况。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3,451万元,当年收入79,937万元,当年支出80,310万元,当年结余-3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078万元。
以上调整预算,若后期遇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预算数随之发生变动时,向人大常委会作书面说明。
五、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一)“三保”调整情况。
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数全县“三保”支出拟安排107,798万元,其中:保工资72,383万元、保基本民生31,378万元、保运转4,037万元。年度执行中,由于人员变动情况、保障水平提标扩面、增资政策等因素影响,“三保”支出预算数调整为105,042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调整为72,378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调整为27,517万元;保运转支出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
(二)盘活存量资金情况。
严格按照盘活存量资金“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缓解财政压力。截至目前,盘活存量资金8,349万元,拟用于隐性债务还本付息4,257万元,用于公司注册资本金950万元,用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578万元,用于边境幸福村建设方面260万元,用于安排给各部门的工作经费44万元,用于全县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607万元,用于土地要素保障等其他刚性支出1,653万元。
附件:绿春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
表一:绿春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表二:绿春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表三:绿春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表四: 绿春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
表五: 绿春县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表
表六: 绿春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表
表七: 绿春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调整表
附件【附件:绿春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