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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04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1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半坡乡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目 录

第一部分 半坡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半坡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一)纳入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共1个,分别是: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半坡乡财政所;

3. 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绿春县半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半坡乡边境贸易和橡胶管理服务中心 、绿春县半坡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半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半坡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末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13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半坡乡人民政府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半坡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半坡乡人民政府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半坡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276869.31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90000元,支出92266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3598.67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945.9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482.0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00元;农林水支出21245115.9元;其他支出922665元;上年结转结余2175290.72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乡2016年度收入合计32276869.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76869.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全乡2016年度支出合计31502207.59元。其中:基本支出8036217.59元,占总支出的26%;项目支出23465990元,占总支出的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度用于保障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36217.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1%,主要原因为2015年大幅调整人员工资、且2016年卫生系统独立填报决算系统等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度用于保障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65990元。

(二)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0359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员工资支出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694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748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计生办人员工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12451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7%,,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6. 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922665元

7. 上年结转结余2175290.72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17335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半坡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276869.31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90000元,支出92266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3598.67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945.9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482.0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00元;农林水支出21245115.9元;其他支出922665元;上年结转结余2175290.72元。

五、半坡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收入7616044.94元,其中:基本支出6066044.94元;项目支出1550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支出8103598.67元,其中:基本支出5773059.67元;项目支出2330539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597075.2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97075.27元;项目支出结余0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收入266984.5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支出266984.52元。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收入927482.0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支出927482.09元。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收入596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支出64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53200元。

(五)农林水支出。本年收入22016757.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971.76元;项目支出2097678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支出21245115.9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329.9元;项目支出2021278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007641.86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641.86元;项目支出结余1000000元。

六、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8036217.59元。

人员经费支出6299052.2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737165.3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本年收入1390000元,本年支出92266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7335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中的项目支出580000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中的项目支出342665元。

八、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半坡乡2016年没有安排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0000元,支出决算为264844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8553元,完成预算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91元,完成预算的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未足额、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553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16291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55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85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精准扶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6291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291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精准扶贫、换届选举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全乡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7165.38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换届选举期间,政府统一安排半脱产人员集中于食堂就餐、统一安排相关车辆。

(二) 政府采购情况。半坡乡人民政府2016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半坡乡人民政府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8. 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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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