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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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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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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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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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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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民宗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宗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属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民宗局设有:六个股室和一个哈尼民族文化研究所。
(三)主要工作
1.民族工作:认真督导落实民族宗教事务目标管理责任事项。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宗委的工作要求。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二是进行目标任务分解。
2.宗教工作:一是抓好宗教政策、《宗教事务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干部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宗教教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做好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3. 哈尼文化研究所工作:哈尼文化传承和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绿春县财政局 《绿春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有关的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0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2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遗属补助2人。
第二部分 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4张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十、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民宗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0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3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99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分析是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减少转到社会保障发放。
支出为23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31万元,占总支出的83.1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7万元,占总支出的11.4%;占总支出的5.45%,主要减少变动原因分析是工资调整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减少转到社会保障发放。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民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63.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7.31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费支出增加。
2.2012302 一般行政事务支出3万元,基本与上年相同。
3.208050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2.3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4.61万元,主要是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费转到社会保障发放。
4.208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5.23万元。
5.208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预算数为10.0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民宗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1.0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31.0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0.0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6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31.0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6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8年基本支出231.01万元,财政拨款23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80.0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129.63、社会保障缴费35.32万元、住房公积金15.1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5.18万元、抚恤金0.48万元,生活助3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宗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31.01万元。预算收入共231.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01万元;预算支出共231.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01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民宗局2018年收入预算231.01万元,其中:201(类)23(款)01项)收入163.31万元,占64.1%,与上年对比增加27.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201(类)23(款)02(项)收入3万元,占1.29.0%,与上年相同;208(类)05(款)01(项)收入为32.39万元,占14.02%,与上年对比减少64.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到社会保障发放;208(类)05(款)05(项)收入为35.31万元,占15.28%,与上年对比增加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收入为15.14万元,占6.55%,与上年对比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1.0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3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3(款)01项)支出163.31万元;201(类)23(款)02(项)支出3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为32.39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为35.3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类)23(款)01项)支出163.31万元,占64.1%,与上年对比增加27.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2.201(类)23(款)02(项)支出3万元,占1.29.0%,与上年对比相同。
3.208(类)05(款)01(项)支出为35.31万元,占15.28%,与上年对比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4.208(类)05(款)05(项)支出为32.39万元,占14.02%,与上年对比增加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与上年相同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但需公务用车出行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与上年相同。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政府购买服务: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宗局国有资产总额2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8万元,固定资产5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民宗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1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7.3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000036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公开20180130082043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