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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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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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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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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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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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公安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公安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稳定;运用各种法规调节社会经济矛盾,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内设职能机构改革22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国保大队、反恐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绿春县看守所,下设大兴派出所、牛孔派出所、大水沟派出所、大黑山派出所、三猛派出所、戈奎派出所。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绿春县公安局将在上级机关的正确指导和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完成各项处突安保任务及全县维稳管控工作,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更加规范执法,顺利完成2018年中国.绿春长街宴活动安保,努力平息上访维稳事件,坚决遏制反恐暴恐势力,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使全县人民的安全感、满意度得以提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公安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绿春县公安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改进预算管理、落实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基本原则: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公开透明。
编制方法: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收入,准确、细致、全面反映我部门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为绿春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工勤10人。在职实有1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4辆,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绿春县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42.6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142.6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142.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857.51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增加,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7年支出增大,预算增加。
支出为3142.6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77.73万元,占总支出的82.0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4.96万元,占总支出的17.98%。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2.6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7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4(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478.2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60.02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及相关政策因素影响。
2.204(类)02(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2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643.82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下半年追加预算,导致2017年执行数比2018年预算数大。
3.204(类)02(款)17(项)2018年预算数为76.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49万元,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关押人员成本增加,去年下半年追加预算,且拨付款项没有放在2040217款反应,导致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执行数大。
4.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0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4.4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5.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330.6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22.1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6.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2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32.25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42.6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142.6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672.6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5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1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142.6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9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12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基本支出3142.69万元,财政拨款314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42.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67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3.26万元,津贴补贴1204.46万元,奖金39.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0.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2.25万元,住房公积金198.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4.2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5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98万元,租赁费2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2.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12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3.55万元,离退休费100.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4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142.69万元。预算收入共3142.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2.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预算支出共3142.69万元,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257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96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3142.69万元,其中:
204(类)02(款)01(项)收入2478.23万元,占78.86%;
204(类)02(款)02(项)收入23万元,占0.73%;
204(类)02(款)17(项)收入76.5万元,占2.43%;
208(类)05(款)01(项)收入102.08万元,占3.25%;
208(类)05(款)05(项)收入330.62万元,占10.52%;
208(类)05(款)06(项)收入132.25万元,占4.21%;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42.6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14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类)02(款)01(项)支出2478.23万元;
204(类)02(款)02(项)支出23万元;
204(类)02(款)17(项)支出76.5万元;
208(类)05(款)01(项)支出102.08万元;
208(类)05(款)05(项)支出330.62万元;
208(类)05(款)06(项)支出132.25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保留24辆,车辆陈旧,产生的运行维护费增多。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绿春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绿春县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9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72.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24张执法执勤用车,但这些车年限较长,性能较差,维修保养费用高,致使车辆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绿春县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千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上级对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中产生的接待费用增加,预算增加。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752.9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于本级财政拨款和上级单位拨付款,本级财政拨款远低于单位支出,需要靠上级补助经费支付,所以预算数小于执行数。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预算中无州本级二级项目。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预算中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绿春县公安局
2018年2月6日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