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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62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平河镇2018年预算公开填报说明

2018年度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县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共4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平河镇财政所;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绿春县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边境贸易和绿色产业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 主要工作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关心帮助下,镇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实抓好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人居环境、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以决胜脱贫攻坚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动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进程,为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州建立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全镇预计完成:地方生产总值2.69亿元,同比增长12%;全镇财政总收入7958.88万元,同比增长5%;全镇财政总支出7931.38万元,同比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45万元,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69元,同比增长16%;完成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38元,同比增长12%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同比增长20%;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00万元,同比增长56%;交通、水利、教育、医疗、住房条件得到巨大的提升,贫困发生率减至25.46%,同比下降2.78%。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本单位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一次、二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本单位一系列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6.1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23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6.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预算总收入1227万元对比增加9.1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2017年人员改革性补贴调增增资。

支出为123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19万元,占总支出的69%;科学技术支出12.88万元,占总支出的1%;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5.20万元,占总支出的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7万元,占总支出的16%; 农林水支出141.07万元,占总支出的12%。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9.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下半年改革性补贴调整增资,2018年增加预算收入。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1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844.44万元。其中基本支1236.11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0104款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

2.20103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98.9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663.40万元增加35.5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20106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6.8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9.25万元增加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2011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27.5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6.2万元增加21.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5.2013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1.8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2.05万元增加9.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6.2060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3.12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7.2070109款2018年预算数为25.2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4.06万元增加11.1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8.2080501款2018年预算数为51.7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38.57万元增加13.1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9.2080502款2018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7.73万元减少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0.2080505款2018年预算数为96.8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30.85万元增加66.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1.2080506款2018年预算数为38.7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38.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2.2130104款2018年预算数为119.9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20.94万元减少0.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3.2130204款2018年预算数为8.6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9.7万元减少1.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4.2130317款2018年预算数为12.4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3.21万元减少0.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36.1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236.1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29.9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8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236.1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8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1236.11万元,财政拨款123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3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5.8万元、津贴补贴272万元、奖金14.65万元、绩效工资71.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75万元、住房公积金58.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18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5万元、会议费34.5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6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8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3.26万元、生活补助209.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236.11万元预算收入1236.1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6.1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预算支出共1236.1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57.19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8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7万元、农林水支出141.0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1236.11万元,其中:2010104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2万元,占0.2%; 2010301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698.94万元,占56.54%; 2010601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66.85万元,占5.41%; 2011101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27.59万元,占2.23%;2013101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61.81万元,占5%; 2060101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12.88万元,占1%; 2070109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25.20万元,占2.04%;2080501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51.71万元,占4.18%;2080502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12.43万元,占1.01%; 2080505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96.88万元,占7.84%;2080506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38.75万元,占3.13%;2130104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119.98万元,占9.71%;2130204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8.67万元,占0.70%; 2130317款2018年预算收入为12.42万元,占1.01%。与上年对比增加9.1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2017年改革性补贴增资,2018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36.1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23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4款2018年支出数为2万元; 2010301款2018年支出数为698.94万元; 2010601款2018年支出数为66.85万元; 2011101款2018年支出数为27.59万元;2013101款2018年支出数为61.81万元; 2060101款2018年支出数为12.88万元; 2070109款2018年支出数为25.20万元, 2080501款2018年支出数为51.71万元;2080502款2018年支出数为12.43万元; 2080505款2018年支出数为96.88万元;2080506款2018年支出数为38.75万元;2130104款2018年支出数为119.98万元;2130204款2018年支出数为8.67万元; 2130317款2018年支出数为12.4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0104款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

2.20103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98.9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663.40万元增加35.5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20106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6.8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9.25万元增加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2011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27.5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6.2万元增加21.3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5.2013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1.8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2.05万元增加9.7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6.2060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3.12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7.2070109款2018年预算数为25.2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4.06万元增加11.1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8.2080501款2018年预算数为51.7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38.57万元增加13.1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9.2080502款2018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7.73万元减少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0.2080505款2018年预算数为96.8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30.85万元增加66.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1.2080506款2018年预算数为38.7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38.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2.2130104款2018年预算数为119.9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20.94万元减少0.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3.2130204款2018年预算数为8.6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9.7万元减少1.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14.2130317款2018年预算数为12.4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3.21万元减少0.7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平河镇人民政府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精简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干部职工因公出差、精准扶贫进村入寨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平河镇人民政府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2148人,接待费开支30.9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3.9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河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额3805.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4.09万元,固定资产690.9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175.13万元增加48.4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相比2017年,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到了攻坚克难阶段,进村入寨各种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2018年平河镇人民政府无此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18年平河镇人民政府无此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000092 平河乡_201801290913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