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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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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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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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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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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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000
绿春县公安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稳定;运用各种法规调节社会经济矛盾,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县公安局是县属行政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11532531015209472L。内设职能机构改革22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国保大队、反恐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绿春县看守所,下设大兴派出所、牛孔派出所、大水沟派出所、大黑山派出所、三猛派出所、戈奎派出所。绿春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24辆,现实有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24辆。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1人,其中公务员162人,工勤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绿春县公安局决算总收入为59,853,563.30元。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分析:
2040201款行政运行收入26,852,612.29元,占总收入的44.86%;
20402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8,82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74%;
2040208款出入境管理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8%;
2040211款禁毒管理收入1,00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8%;
2040214款反恐怖管理收入5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9%;
2040217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收入15,6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18%;
2040299款其他公安收入5,537,000.00元,占总收入的9.25%;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1,084,313.00元,占总收入的1.82%;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777,638.01元,占总收入的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决算总支出37,212,107.82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28,740,891.45元,占总支出的77.24%;项目支出拨款8,471,216.37元,占总支出的22.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调资发放、辅警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绿春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12,10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51,450.81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具体为2040201款行政运行26,382,499.44元,20402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68,161.59元,2040208出入境管理16,406.00元,2040211款禁毒管理支出1,240,167.16元,2040214款反恐怖管理支出56,000.00元,2040217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660,131.00元,2040299款其他公安支出528,085.6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657.01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为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76,344.01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4,313.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2,303.11元,完成预算的14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0,053.11元,完成预算的13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250.00元,完成预算的422.5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中越警务会谈在我单位召开,以及今年接待外单位及上级单位人数增多,支出增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为1,220,053.11元,与上年度的729,094.75元相比增加490,958.36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保留的24张执法执勤车辆年限较长,损耗严重,维修费用不断增加,以及支付了2016年未付的部分车辆维修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92,303.1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0,053.11元,与上年度的660,000.00元相比增加260,053.1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250.00元,与上年度的10,000.00元相比增加32,2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保留的24张执法执勤车辆年限较长,损耗严重,维修费用不断增加,以及支付了2016年未付的部分车辆维修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777.11元,占72.60%,公务接待费支出53,572元,占27.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0,053.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0,053.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24辆,主要用于执勤执法、公务培训、送戒吸毒人员、送犯人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2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2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因工作业务往来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4,116,695.15元,其中行政单位4,116,695.1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我单位机关正常运转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资产总额70,307,211.37元,其中:流动资产46,446,640.71元,固定资产23,491,879.3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848,131.00元,实际采购金额1,634,376.60元,其中货物类金额1,379,276.60元,主要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监控设备及公安专用设备等,服务类255,100.00元。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用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贵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