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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94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47501000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县委政、县府委托的为农业、农村、农民“三农”服务工作;

(2)负责全县八乡一镇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任务,协调、指导、服务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培训;

(3)做好县委、县政府委托的扶贫挂钩村的工作,推进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供销社的指导帮助下,县供销合作社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抓好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红发[2016]11号和绿发[2017]1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以建设“五个好”为目标,积极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98267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90000万元的 109.19%;实现农副产品购进总额10528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10000万元的 105.28%;销售农业生产用化肥14377吨,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14000吨的102.41%;实现连锁销售额20172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15000万元的134.48%;实现农产品市场交易额45555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40000万元的113.88%;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240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200万元的120%;实现营业收入26622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25786万元的103.24%;实现基层社营业收入24117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23156万元的104.15%;实现汇总利润420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406万元的103.45%;实现净利润420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406万元的103.45%;实现基层社利润388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375万元的103.47%;实现全资、控股企业利润80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78万元的102.56%;资产总额达到18277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18093万元的101.02%;基层社资产总额达到16200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16134万元的100.41%;所有者权益达到16757万元,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16375万元的102.33%。

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2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6个的10倍;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1个的100%;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1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1个的100%; 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1个的100%。培训乡村流通人才80人,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80人的100%。 改造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终端9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9个的100%;改造农资连锁加盟店6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6个的100%;维护红河农产品信息网基层信息站点9个,完成全年任务9个的100%。

以上基础设施和商品流通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发展,为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收入合计1,811,56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1,56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601495.62元,下降24.93%,主要原因是乡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资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支出合计2,010,654.44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785.81元,占总支出的77.63%;项目支出449,868.63元,占总支出的2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减少37053.98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0,785.81元。与上年同期减少348387.6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收入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9,868.63元。与上年同期增加311333.63元,主要原因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同比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红财产业[2017]25号、红财产业[2018]22号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红财产业[2017]24号消化供销社财务挂账专项资金等文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以及维护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站等支出。2018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2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6个的10倍;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1个的100%;发展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1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1个的100%; 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1个的100%。培训乡村流通人才80人,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80人的100%。 改造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终端9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9个的100%;改造农资连锁加盟店6个,完成州供销社下达年任务6个的100%;维护红河农产品信息网基层信息站点9个,完成全年任务9个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654.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减少37053.9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17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7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04,70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相关支出情况);2160201类人员经费支出1328585.00元,2160201类款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251.86元,2160217类款项项目-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16934.05元,2160299类款项项目-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32934.58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7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没有预算。决算数117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00.00元。主要原因是供销社加大综合改革力度业务往来人员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700元,增长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6700元,增长1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供销社加大综合改革力度业务往来人员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29.41元,与上年同期下降47.80%,主要原因控制内部管理,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等(相关使用情况)。其中:办公管理支出56177.55元、电费支出251.86元、差旅费支出2800.00元、会议支出3500.00元、公务接待支出117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1,094,866.45元,其中,流动资产144,749.45元,固定资产950,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393.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9093.04元,固定资产增加37699.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47501111



附件【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