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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lcxrmzf/2024-0013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2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情况。2018年全镇预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16061.82万元,同比增长15%;农业生产总值8725.77万元,同比增长1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06元,同比增长11%;粮食总产量997.1万公斤,人均有粮326.5公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77.12万元,同比增长17%;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2亿元和1亿元大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75万元,完成任务数的5.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

(2)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题要求,坚持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努力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一是围绕2017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成立整改工作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高位推进问题整改清零行动,镇级建立脱贫攻坚战斗队、村委会建立战斗小分队、村组建立战斗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抓点示范带动,全面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二是紧盯2018年预脱贫667户2829人,7个贫困村出列脱贫摘帽目标,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退出6项、贫困村贫困退出10项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销号,从严从实开展年度动态管理,确保实现年度退出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坚持“扶贫”与“扶志(智)”并重,持续开展好“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好爱党爱国、爱村、爱家、爱生活、爱劳动“五爱精神”教育活动,坚决移风易俗、告别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激发内生动力。2018年以来,全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68万元,建立项目库十大类近3亿元,召开全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行动专题研究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9次,整改完成各类问题数据信息70条;易地扶贫搬迁方面,2017年度5个安置点入住率达100%,2018年度3个安置点工程主体已全部完工;农村危房改造方面,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决1127户,截至目前,启动建设917户,其中竣工742户;待启动210户,拟计划加固改造84户,拆除重建121户,放弃5户。产业和就业扶贫方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实现转移就业159人;定点扶贫和驻村工作方面,调整轮换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8人,实现620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配合做好“中国扶贫网”爱心扶贫宣传工作,发布帮扶信息44条,募集资金399864元;省州县各级挂联单位投入1134.3129万元。

(3)全面推进项目攻坚。坚持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交通为核心的综合基础设施体系。一是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搬布新村特色集镇扩容工程,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大力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综合治理,抓实“一水两污”项目,实施好“厕所革命”,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卫生保洁制度,完善城乡综合治理体系。2018年以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0余次,清除陈年垃圾1.2吨,下发制止违章建筑通知3个,设置交通标识15处,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违纪行为120起,实施垃圾池建设172间,实施公厕改造122座。二是抓好交通建设。全力配合绿春至江城高速公路及大黑山连接线建设项目工作,已完成进场公路2条便道征地工作。继续抓实平河至半坡至大黑山和骑马坝支线二级公路、绿春至墨江一级公路等前期工作。预计2018年12月底完成村组道路硬化122.4公里,实施产业路83.5公里,清理塌方道路3.22万立方米,砍除草121公里,路网格局日趋完善。三是抓好水利建设。积极推进干禾河水库至大黑山集镇供水管网建设,加快验收撮洛片区以工代赈农田灌溉引水工程,实施完成搬布新村、大田新村、迷那新村等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5件,扎实推进以工代赈农田灌溉引水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饮水用水更加安全。四是抓好电力和通讯建设。持续推进电力和通讯全覆盖建设,大黑山、坝沙水电站有望年底试运营,稳步推进易地搬迁点等农网改造工程,新建移动4G基站3个,实现广电网全覆盖、村村通,实现光纤网络、通讯信号覆盖行政村100%、自然村100%。

(4)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统筹推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让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是抓好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8年以来,发放“两免一补”等补助资金344.0105万元,受益学生1717人次;申请大黑山镇教育扶持基金补助资金267人,待审核兑现;表彰优秀教师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名,优秀班主任4名,先进集体1个;大黑山完小教师周转房主体完工,正在进行内外墙装修,公办幼儿园正在实施主体建设,积极做好中学搬迁前期相关工作。是抓好卫生事业。深入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稳步推进化卫生院、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扩大医保覆盖面,抓好乡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严格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断完善卫生事业保障体系。2018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8233人次,参保率达99%,共收到参保筹资款160.1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参保人数为9217人次,建档立卡参保率达100%;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100%;征收社会抚养费3万元,人口出生113人、死亡97人;配齐各村2名乡村医生。是抓好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惠民政策,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2018年以来,实现837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完成任务数的100%;申请大黑山镇教育扶持基金267人,待审核兑现;发放创业贷款405万元扶持42人创业;实现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覆盖,发放303.95万元。四是抓好文体事业。全面加快乡村文体事业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推进乡村“一站一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惠民服务水平。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20余次,更换“村村通”20余台、“村村响”10余台,农村电影放映96场;组建特色文艺队伍58支。

(5)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绿色生态引领经济发展新方向。一是抓好传统提质增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巩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橡胶产业提质增效”改革试点成果,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党支部+胶农”“公司+合作社+党支部+茶农”等发展模式,积极扶持橡胶、茶叶加工企业技改,夯实群众增收致富基础。2018年以来,完成大春粮食生产3.43万亩,开展橡胶、茶叶、八角提质增效培训10期130余人次,实施茶叶提质增效3000亩、橡胶提质增效1.21万亩,新植胡椒596亩,商品林新植1000亩,美国山核桃700亩,稳步推进白芨、重楼、黄精等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培育养殖大户10余户。二是抓好旅游成业发展完善大黑山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大黑山哈尼特色集镇》整体规划并启动部分特色建筑立面改造,采取BOT模式完成集镇观景台建设,加快火箭山水果庄园等经营性项目建设,稳步实施星级酒店建设,加快戈兰钓鱼台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马鹿塘森林公园建设,不断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狠抓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李仙江、搬布河等镇域19条河流“河长清河行动”,镇村河长巡河210次,清理河道2公里、垃圾0.5吨,专项整治非法采砂15余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0.2平方千米;配合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定植3000亩,待实施1.5万亩,待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160万元;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取2018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抓好水土流失治理,积极申报金岔河、搬布、嘎处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砂采石行为,依法取缔境内所有非法采砂采石场。

(6)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更加巩固。一是强化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大黑山、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平安系列创建活动,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主动化解易地扶贫搬迁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凸现的矛盾纠纷,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控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2018年以来,受理矛盾纠纷58件,调处成功51件;深入到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5次,受教育人达5000余人次,法律服务和解答各种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件。二是强化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领导“挂村包保”责任制,大力推进禁毒整治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实现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2018年以来,全镇受理治安案件6起,结案6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4人(指纹、DNA采集率达到100%),其中治安拘留8人,收戒吸毒吸毒人员3人,治安罚款3人;刑事案件立案4起,破案2起。三是强化和谐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九进”活动,创建示范机关1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村2个、示范学校1个、示范卫生院1个、示范家庭10户。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抓好双拥、金融、工青妇、国防教育、民族宗教等工作,引导社会全方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7)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的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宣讲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进基层”等活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专题组织生活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管控,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2018年以来,镇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12次,参学人员达300余人次,党员干部参学率达100%,其中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截至目前,舆情信息采用2篇,辖区内发生网络舆情事件6起,其中,成功处置5起,正在处理1起。二是坚持基层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东仰先锋行动”工作,大力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用活综合服务平台及党建APP,提升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功能,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阵地。2018年以来,开展专题党课15次,受教育800余名党员;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9个;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4个,目前正有序推进;9个村(社)实现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全覆盖。三是坚持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干部培养锻炼,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培养壮大乡村“明白人、带头人”队伍。2018年以来,举办技能培训班6期224人次,培育“明白人、带头人”2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0余名,吸收预备党员25名。四是坚持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整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2018年以来,共开展干部教育学习5期150余人次,制作廉政宣传图12块,签订镇党政领导班子《绿春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1份,廉政承诺书11份;镇纪委专门抽查扶贫领域10次,发现问题42条,督促整改到位42条;上级纪委等部门反馈脱贫攻坚问题6批次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明察暗访干部职工在岗情况8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扣发乡镇补贴41人次。提醒谈话11人,降职处理问责1人,谈话诫勉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镇政府、财政、文化和广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农机站、兽医站、林业站)、社会保障中心、橡胶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166,1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66,110.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75,638,677.98元对比,本年度减少48,472,567.08元,主要原因为今年项目拨款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5,072,797.59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9,194.56元,占总支出的12.32%;项目支出74,593,603.03元,占总支出的8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5,340,014.39元对比,本年增加69,732,783.2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支出数中从上年结转数中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79,194.56元。与上年9,278,199.38元对比,本年增加1,200,995.18元,主要原因为我镇2018年度新录用部分公职人员及2018年度调整工资基数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593,603.03元。与上年6,061,815.01元对比,本年增加68,531,788.02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结转到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27,797.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上年12,380,691.39对比,增加72247106.2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结转到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款增加、我镇2018年度新录用部分公职人员及2018年度调整工资基数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96,92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差旅费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7,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务接待费、税金及附加费用、抚恤金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1,80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接待费、离休费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7,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6,519,50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税金及附加费用、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6,894.61元,支出决算为538,925.14元,完成预算的32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891.14元,完成预算的3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034元,完成预算的285.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冲减历年食堂伙食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村委会及半脱产人员在本乡政府食堂就餐。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209,279.48元,增长/下降63.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83,582.26元,增长/下降-5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292,861.74元,增长/下降159.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冲减历年食堂伙食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村委会及半脱产人员在本乡政府食堂就餐、本年修理费暂未付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91.14元,占11.48%;公务接待费支出477,034元,占88.5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891.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891.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进村入户、查看项目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7,03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7,03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冲减历年食堂伙食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村委会及半脱产人员在本乡政府食堂就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925.14元,与上年329,645.66元对比,主要原因是冲减历年食堂伙食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村委会及半脱产人员在本乡政府食堂就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修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资产总额52,668,598.92元,其中,流动资产48,480,279.11元,固定资产4,188,319.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50,680,642.1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50,828,504.11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47,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4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6,4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111



附件【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