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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lcxrmzf/2024-0003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000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稳定;运用各种法规调节社会经济矛盾,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绿春县公安局在上级机关的认真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顺利完成各项处突安保任务及全县维稳管控工作,长街宴安保顺利结束,上访维稳事态得以平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很大成效,反恐暴恐形势得以抑制,全县人民的安全感、满意度得以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绿春县公安局(含绿春县公安局机关、绿春县看守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1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8,044,377.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44,377.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收入59,853,563.30元对比,减少1,809,186.15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217年收入中央政法基建资金1700余万元,2018年无基建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8,301,375.15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8,247.72元,占总支出的59.29%;项目支出23,733,127.43元,占总支出的40.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支出37,212,107.82元对比,增加21,089,267.33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大、基建项目支出增加、立体化边境防控建设、智慧警务城市建设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68,247.72元。与2017年支出28,740,891.45元对比,增加5,827,356.2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大,且2018年我局巡特警辅警扩编从45人增加到90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33,127.43元。与2017年支出8,471,216.37元对比,增加15,261,911.06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边境立体化建设及智慧警务城市建设支出1000余万元;二、刑侦司法技术室改造支出60万元;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出400余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01,375.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37,212,107.82元对比,增加21,089,267.33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大、基建项目支出增加、立体化边境防控建设、智慧警务城市建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390,80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1%。主要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人员工资支出,局机关、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安机关各项业务工作。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0,5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死亡人员抚恤金,缴纳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2,958.37元,完成预算的9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4,426.37元,完成预算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32元,完成预算的9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新车,车辆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及收入减少,车辆维修费无法全额付款给修理厂。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330,655.26元,增长13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54,373.26元,增长14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718元,下降56.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损毁严重,运行成本高,支付了2017年车辆维修费,购置了新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4,426.37元,占99.19%;公务接待费支出18,532元,占0.8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4,426.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90,800元,购置车辆6辆。由于派出所使用车辆年限长,车辆运行成本过高,安全隐患大,所以为6个派出所购置更换车辆各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3,626.3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一线办案部门下乡、出差、办案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5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其他县市业务交流接待、特情接待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6,780.07元,与2017年支出4,116,695.15对比,减少1,849,915.08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辅警人员工资支出、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60,443,891.57元,其中,流动资产34,032,497.72元,固定资产26,411,39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94,628.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414,142.99元,固定资产增加2,919,514.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12,414,142.99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85.62平方米,账面原值790532.76元;报损报废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5291项,账面原值5,683,425.27元;专用设备304项7,326,442.13元;处置公务用车9辆1,051,398.15元(含1辆摩托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94,867.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4,867.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数为6081.2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4.5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734.18万元,固定资产2641.13万元,预付账款1087.98万元,其他应收款1546.53。与上年度总资产的7030.72万元相比减少949.4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造成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度减少较多,固定资产核销较多。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201910250153434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