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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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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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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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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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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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03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运转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开展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管理县属机关党委(党组)。
2、研究提出乡镇、县委各部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和工资、待遇、退 ( 离 ) 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4、指导全县党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行使县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县管干部及有关党政干部。
7、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督办落实;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8、指导全县退 ( 离 ) 休干部工作,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9、研究指导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审理工作及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批示,负责全县老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12、参与制定绿春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和措施,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13、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并负责组织县城区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
14、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落实意见和措施,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
15、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
16、负责指导、组织或参与开展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与走访活动。
17、对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
18、负责管理老干部活动中心、绿春县委老干部局驻建水工作站、绿春离退休干部驻蒙自活动室。
19、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
20、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属于财政拨款行政单位,2018年共有机构1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5310152095528。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701,79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1,79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747,348.68,减少45.8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980,525.92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207.82元,占总支出的23.14%;项目支出13,820,318.1元,占总支出的76.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77,686.14,减少4.15%,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0,207.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2,768.66元,增加18.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20,31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0,454.80元,减少9.38%,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755,008.10元;
2、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5,310.00元;
3、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8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80,52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77,686.14,减少4.15%,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11,917,41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8%。其中:2013201行政运行款2,777,159.90元,占201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0%,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用支出。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8,315,940.42元,占201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8%,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用支出。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24,310.00元,占201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1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9%。主要用于开展精准脱贫办公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5.15元,支出决算为5,805.1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05.15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2,242.85元,下降9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242.85元,下降94.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805.1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05.1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05.1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预决算布置接待乡镇工作人员、接待省、州业务指导工作人员、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接待各检查组等相关工作人员,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406.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4,293.66元,下降37.8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机关运行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3,174,723.19元,其中,流动资产2,094,787.19元,固定资产1,079,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9,856.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309,566.79元,固定资产增加19,7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本年度无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2019102309525627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