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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4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0000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绿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审核。拟订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编制绿春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县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组织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执法检查,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绿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工业用水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15、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绿春县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地籍股、耕保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地环股、矿政股、综合股、信息股、财务股、利用股11个职能股室,下设执法大队、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4个事业股室及大兴镇、牛孔乡等9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2、及时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

3、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4、全面加强矿政管理工作。

5、有序推进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调”各项工作任务。

6、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7、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8、加大土地的收储工作力度,做好绿春境内高速公路、特色工业园区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为绿春县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9、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力度,认真核实整治卫片图斑执法工作。

10、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坚持以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11、做好耕地保护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各项工作。

(1)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2)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3)是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已完成,成立了绿春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6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887.6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7.22万元对比增加5065.61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预算的增加及上年项目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入666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5.23万元,上年结转5887.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5.23万元(本级财力775.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与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97.22万元对比增加5065.61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预算的增加及上年项目结转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75.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7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与上年预算总支出667.11万元对比增加108.12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9.3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6.16万元增加3.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名,经费预算也增加。

2.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71.89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66.52万元增加5.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经费预算增加。

3.210(类)1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44.91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4.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此款项预算。

4.220(类)0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639.03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557.83万元增加8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775.2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21万元,较上年71.73万元减少17.52万元,下降24.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5万元,较上年54.27万元减少15.77万元,下降29.0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以及费用的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71万元,较上年17.46万元减少1.75万元,下降10.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1万元,较上年17.46万元减少1.75万元,下降10.0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及运行维护费用的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4.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总额8305.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33.42万元,固定资产372.4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0111



附件【自然资源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