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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lcxrmzf/2024-0007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34200000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计划、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绿春县应急管理局设8个内设科(室):①办公室、②应急指挥中心、③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⑤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⑥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⑦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⑧非煤矿山股。

下设事业股室应急管理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县委“1666”工作思路为指导,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灾减灾减灾为抓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艰苦奋斗,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的作用,逐步规范灾情上报的渠道、方式和内容。从而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效率。二是组建绿春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结合区域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综合应急队伍,重点加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并着力完善应急专家、志愿者和基层群众队伍,努力形成合理的应急队伍体系。例如,以绿春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警务辅助人员为依托,建立一支30-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为绿春县综合应急救援常备力量,尽快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为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救援保障。

2、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实行科普宣传+教育+演练的宣传模式,开展现场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有关应急防护知识教育,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扩大防灾减灾安全意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提升应急救护技能和逃生避险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3、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应急救援工作。一是加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针对新时期应急工作特点,对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做到预案启动规范,易于操作,展开有序,救助及时,保障有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绿春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了地质灾害、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专业机构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信息传递、灾情评估、款物调拨等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尽快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联动体制。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为积极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信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全面消除隐患。一是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制定并严格落实科学、管用的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周期和频次,争取实现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痕迹管理,开展专项检查、专家检查、综合检查等检查机制,增强检查的时效性,对所有隐患实施清单化管理,体现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5、进一步推进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按照省、州、县政府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督促企业按时开展自检自查,如实、及时上报报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央、省、州、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72.33万元。

与上年212.44万元对比增加52.0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3.09万元,上年结转172.3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09万元(本级财力323.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12.44万元对比增加52.0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3.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09万元,与上年212.44万元对比增加52.0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2019年3.23万元,无增减变动。

2、208(类)05(款)05(项)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6.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9年20.39万元对比增加30.55%,主要是支出增减原因:人员增加。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49万元,较2019年8.16万元减少57.23%,主要是支出减少原因:2020年没有预算在职人员职业年金,3.49万元属2020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职业年金坐实预算。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16.61万元。较2019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增加原因:此项为2020年新增预算项目,2019年没有此项预算。

5、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83.62万元,较2019年140.10万元增加31.06%,主要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6、224(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71.52万元,较2019年40.56万元增加76.33%,主要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7、224(类)07(款)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20年预算数为18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此项经费为新增自然灾害(民房保险)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3.0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7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7.56万元,津贴补贴91.88万元,奖金13.13万元,绩效工资18.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万元,住房公积金1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17万元(包括办公费29.20万元,工会经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9万元(包括退休费3.19万元,生活补助1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万元,较上年11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13.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6.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23.08%。

减少原因:根据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减少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4.5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总体绩效目标:1、事故预防和控制;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推进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4、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5、开展宣传教育培训;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7、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8、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9、强化应急救援管理;10、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见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8、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10、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1、“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17万元,与上年32.16万元对比增加34.24%,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97.62万元,占100%。

构成情况:流动资产17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0.12%;固定资产19.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构成情况:通用设备9.21万元,占47.19%;专用设备4.63万元,占23.7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68万元,占29.09%。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34200111

                   


附件【050003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02260900436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