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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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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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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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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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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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1000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报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生产,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服务和试验示范推广,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快绿色产业培植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生态扶贫工作。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及实施“产业发展促生态,生态补偿促脱贫”的发展思路。依托我县林业资源优势,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林业产业建设补助政策,一是实施生态护林员聘用项目。按照《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县在原有的1333名生态护林员的基础上,2019年又新聘1575名目前全县共有生态护林员2908名,以村委会为责任片区,对386万亩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受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908户。二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7.94万亩,受益5879 农户、29579人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25户13775人。三是实施生态扶贫项目。2019年,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生态扶贫工程8万余亩,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3285户62739人次。四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我县贫困户发展需求,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以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家禽养殖、生态茶园管护、手工电弧焊、家电维修等方面的培训。2019年,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2039人,劳动力技能培训305人,我县一批因缺技术致贫农户的林业科技技术得到了提高。五是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我县有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总面积51.90万亩,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729户38865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02.34万亩,受益农户3830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7697户。
2.森林防火工作。年内全县逐级召开130次会议,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书)13689份,发放了扑救森林火灾培训教材180册,宣传马夹2000件,宣传作业本85000本,宣传手册6000册,宣传品7800件。在全县重点林区、入山路口悬挂、书写宣传标语510条,粘贴省、州、县防火命令5400份,粘钉宣传铝牌215块;插挂防火五色彩旗150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1000份,发送森林防火知识手机短信2条,刷新永久性宣传牌29块。全县共有各类护林员1530名,目前正在组建一支30人的县级专业扑火队,乡镇9支100人,机关半专业扑火队26支446人;截至目前,共发生12起火情火灾(其中,较大火灾2起,一般火情火灾10起),比去年同期上升8倍,收到卫星热点2个,经护林员核查,查无火;共投入防火经费335万元。2019年在旱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县仍然实现了连续3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
3.营林生产工作。2019年省州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13.3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7.94万亩;森林抚育项目3万亩;2019年度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项目2.2万亩;2019年改培林项目0.2万亩;义务植树45万株。 截至目前,完成退耕还林7.94万亩;完成森抚育3万亩;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2.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5万株;完成林地植被恢复0.34万亩;完成育苗560万株。
4.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执法委托工作。继续委托黄连山管护局、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等11家单位执法。二是加强木材采伐指标管理。截至目前,累计下达采伐许可证392份,采伐面积412.73公顷,采伐蓄积54626.55立方米,出材量38141.25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752份,凭证运输商品材8446立方米。三是积极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全年已受理12宗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面积55.5618公顷,蓄积1395.8立方米。四是严格林政执法。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200起,其中刑事案件24起,林政案件176起。五是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疑似图斑为146个,面积:100.6257公顷,经核查,全县疑似图斑为151个,面积:106.7124公顷。经技术人员现地逐块调查核实,因自然灾害、造林、抚育及其它森林经营、遥感数据质量、前地类为非林地等各种因素排除疑似图斑72个,面积76.1989公顷后,初步确定违法图斑为79个,面积30.5136公顷。目前,已报省厅审核通过,并对违法图斑进行归类后移交森林公安立案查处。
5.林业有害生物及旱情监测工作。一是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2019年完成监测面积123.96万亩,监测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95万亩,毒草害防治1.4万亩,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8%、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二是苗木场地检疫。2019年共完成苗木产地检疫 200亩、木材调运检疫1.027万立方米,复检八角等苗木30.8万株、木材100立方米。
6.规划调查设计工作。一是协助资源林政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做好森林督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属各部门、局属各科室开展征占用林地项目建设的调查和采伐作业设计编制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调查伐区作业设计地块15宗,面积2766亩,采伐量34014立方米。
7.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工作。一是开展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2018年我县野生动物肇事189起,通过多次沟通收集相关佐证,到2019年10月30日已理赔已全部理赔,赔付资金33.85万元元,涉及5个乡镇8个村委会20个村民。二是开展湿地认定,已对我县的5个水库,宽10米长5公里以上的50条河流进行核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落实中。三是开展野猪种群分布及数量的调查。通过排查野猪肇事地点、生活的痕迹,发现我县各乡镇均有野猪种群的分布,共有32个点,村民发现的野猪实体就达703头。四是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利用街天、民族节日举办现场咨询3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及1000余份、宣传标语550条、横幅9条。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五是开展打击破乱捕滥猎坏野生动物及破坏候鸟迁徙资源。成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保护候鸟迁徙资源工作组,组长由森林公安局长担任,及相关的各科室为成员。对我县4镇5乡的农牧市场及宾馆、饭店进行了督查,收缴野生动物死体及加工产品25公斤,教育2人、处罚1人。
8.林权管理服务工作。一年来受理涉林纠纷13起,通过协调化解5起,初步化解5起,另3起正协调化解中,协助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查询涉案林权证、核查林权宗地现场等调查取证工作20余起30余宗,进一步稳定林农情绪、净化林区环境,为“平安林区”建设奠定了基础。加大与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加快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进程,完成移交林权纸质资料5061份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纸质资料已完整移交到位(除胶区材料外),纸质资料暂存放县林草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共享,林权拷贝数据文件电子资料移交数量5061份,电子资料已移交到位(除胶区材料外),存放县林草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共享。
9.定点扶贫工作。为确保挂联村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定点村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我局“挂包帮”干部职工共62人,结对帮扶343户(其中:牛孔镇破瓦村36人,结对帮扶210户;阿东村25人,结对帮扶128户;依期村1人,结对帮扶5户)按要求派出驻村工作人员6名(破瓦村4人,牛巩村1人,大水沟龙普村1人)。2019年成立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落实各项工作。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领局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帮扶村群众的基本情况,走访定点扶贫贫困村10次,遍访贫困户73户,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按要求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走访贫困户373人次;落实帮扶措施200余项,下拨工作补贴8.1万元,组织驻村工作队开展体检1次(1.4万元)。聘用生态护林员60名;实施生态扶贫项目杉木森林抚育160亩、八角提质增效373亩;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兑补补助金9.36万元。还投入5万元购置破瓦、阿东两个村委会环卫设备,安排经费4万元。给破瓦村委会2名贫困学生助学金4千元。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协调资金15万元,用于破瓦村委会住房问题清零行动。
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3份、《廉政承诺书》76份,制定了《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实施。二是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观看廉政教育片8次,开展专题党课7次,中心理论组学习9次,学习通报廉政教育案例16次,周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等36次,廉政、提醒谈话10次,诫勉谈话1次。三是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实行“请示、审批、报销”的集体会签制;公务车全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定卡定车加油和统一保险制度;办公用房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了调整合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81份、婚丧喜庆报告及承诺书各13份;精文减会做到了少开会、开短会。四是完善了拒腐防变机制。对人事、财务、采购、行政审批及工程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按照不交叉、不重复的原则建立明确的分工体系;“三重一大”问题由党组决策后执行;规范《财务审批报销流程》和《公务接待暂行办法》;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倒查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绿春县和草原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在林业行业领域内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共召开学习及安排部署会议58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活动”15次,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315(条、幅),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利用QQ、微信等平台宣传30余(条),局党组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活动3次,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党课1次。
12.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做到一手抓各项目标责任的推进落实,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工作制度》《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导和林业生态服务工作同步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9,843,624.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43,624.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度减少7144.17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资金被整合统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1,037,669.2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2,163.41元,占总支出的8.95%;项目支出155,725,505.79元,占总支出的9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减少48.7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12,163.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64,413.01,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生态护林员工资和正常晋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725,505.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87,527.56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开始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由我局拨付乡镇,以前年度此笔资金由财政局拨付 。2010302款一般行政事务支出242,249.00元,主要用于樱花苗款的支出;2110501款森林管护支出4,640,797.34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的支出,管护费的支出;2110503款政策性社会支出补助500,000.00元,主要用于三猛乡爬别村委会乡村振兴支出;2110507款停伐补助支出5,514,437.26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的支出;2110602款退耕现金101,687,288.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2110605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3,103,675.4元,主要用于苗木款的支出;2110699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的支出;2130202款一般行政事务支出2,023,362.00元,主要用于山茶花、云南樱花的支出;2130205款森林培育支出3,237,300.00元,主要用于牛孔镇、大水沟乡、戈奎乡2018年度森林抚育项目资金支出;2130209款森林生态效益支出16,103,720.83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员工资等支出;2130227款林业贷款贴息支出1,632,597.00元,主要用于贴息资金支出;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425,604.29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支出;2130299款其他林业支出12,814,339.67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和桤木苗款的支出;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3,71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的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037,669.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726,074.79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多,生态护林员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2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樱花苗款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6,06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9,86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15,536,3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5%。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53,993,16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生态护林员工资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6,522.76元,完成预算的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0,130.72元,完成预算的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392.04元,完成预算的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接待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56.58元,增长0.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9,309.54元,增长22.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天气干燥,防火形势严峻;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252.96元,下降3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主要安排在食堂。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130.72元,占75.77%;公务接待费支出86,392.04元,占24.2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130.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0,130.7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林业生产、营林造林、森林防火、林政执法、能源建设、生态公益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86,392.04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6,392.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营林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天然商品林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96,588.85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生态护林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营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天然商品林等工作的差旅费、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23,646,117.93元,其中,流动资产21,578,961.54元,固定资产1,668,186.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8,970.1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85,229.8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5,381,030.95元,固定资产减少2,504,198.9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3,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3,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1111
附件【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