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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lcxscjdglj/2024-0000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3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401000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管相关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三)负责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

(六)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七)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分析研判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负责品牌汽车市场、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备案工作;承担监管拍卖行为;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九)依法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报告。

(十)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领导和管理派出机构、下设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担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控,监督抽查、抽验、快速检测等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完善科学监管新方式方法,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质量标准计量、商品质量、打击走私、消费维权等工作的监管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底成立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5人,主要是长期临时人员。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782,178.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00,178.53元,占总收入的99.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4%。与上年对比减少948,569.53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487,764.95元。其中:基本支出8,991,407.73元,占总支出的85.73%;项目支出1,496,357.22元,占总支出的14.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297.62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在食品快速检验车方面支出以及精准扶贫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1,407.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599.4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工资及各项津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6,357.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4,301.83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执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7,857.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增加265,362.27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工资及各项津补贴增加,增加一辆快检设备车辆,开支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68,33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1%。支付人员工资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等各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4,04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各项社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47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000元,支出决算为391,128.6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1,494.35元,完成预算的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34.30元,完成预算的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工资及津补贴有所增加,增加一辆快检设备用车,车辆运行和维护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00,611.48元,增长10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9,927.28元,增长15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15.80元,下降39.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一辆快检设备用车,车辆运行和维护费增加,外出执法频率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494.35元,占92.42%;公务接待费支出29,634.30元,占7.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494.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7,920.00元,购置车辆1辆。为省局统一配置的食品快检设备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574.3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计量、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34.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634.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计量、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474.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890.73,增加一辆快检设备用车,车辆运行和维护费增加,外出执法频率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592,994.58元,其中,流动资产61,684.09元,固定资产6,531310.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13,277.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14,124.41元,固定资产减少1,013,2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与2018年持平,在建工程减少74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与2018年持平,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54,10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9.30

6.17

653.13

426.10

122.55

0

104.4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401111



附件【县市监局2019年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