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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46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2.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

3.积极开展内引外联活动。

4.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5.大力开展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我县基层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干部队伍建设。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思想教育。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定位、任务、原则、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截止2019年10月,共组织学习40余次。二是召开2019年全县统战工作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州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并对今后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引导全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巩固统一战线的而共同思想基础,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三是立足本职工作,紧扣部门职责,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切实为挂联乡、村、贫困户帮困解难。2019年,为挂联乡、村委会、挂联户协调帮扶资金55万元。四是做好农工党中央、农工党上海市委调研组和民进云南省委调研组赴绿春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质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组织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职教社联合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牛孔镇平掌街国门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和使命,不忘革命理想和革命宗旨,不忘革命前辈和革命先烈。召开领导班子调研成果交流会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

2.狠抓业务工作。

①组建新机构。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绿春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7号)精神,对照州委统战部“三定”方案,结合绿春县实际,制定印发绿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三定”方案,设9个内设科室。于2月加挂绿春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真正实现党对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统一领导。

②重视党外合作共事。一是重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更新完善46人的党外干部数据库、1630余人的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并从中择优,储备了28人的党外后备干部人选。2019年,提拔重用党外干部13人,岗位调整4人,做到政治上信任、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使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有责又心情舒畅地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和团结引导服务。研究制定《绿春县团结引导服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方案》,强化团结引导服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举办绿春县第十七期党外干部暨党外知识分子培训会及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增强党外干部对国家认同感,进一步提升党外干部及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③促进“两个健康”。一是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引导企业积极主动了解政策、学习政策。二是选送13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红河州工商联服务中小微企业培育培训班》、《云南省民营企业绿色食品加工流通营销培训班》、《2019年云南省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我县企业管理人才综合素质,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召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4条。四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捐资助学等扶贫济困活动,2019年上半年,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共捐赠、助学、济困资金累计达574.15万元。

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全县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资料10000余份,涉及群众2000余人。二是抓好节假日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县节假日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同时,配合县公安局专项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4次。三是继续巩固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做到信息全掌握、服务无遗漏、问题早发现、矛盾速解决,从而实现民族宗教工作精细化、动态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四是认真抓好中央、省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向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全州宗教工作督查整改专题会暨宗教专项工作部署会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的整改工作。召开绿春县2019年全县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再次传达学习全州宗教工作督查整改专题会暨宗教专项工作部署会精神,对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坚决压实责任抓整改,迅速制定专项方案抓整改,逐项逐条剖析产生问题根源症结,梳理出3类4个问题,实化细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县级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如期整改“清零”。

⑤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我州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契机,深入实施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三大工程”和“两项机制”,着力在落实落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推进兴边富民跨越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等五个方面作出示范,启动创建示范机关71个,示范企业 5 个,示范社区 21 个,示范乡镇 9 个,示范村15 个,示范学校 25 个,县级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1 个,示范军(警)营2 个,示范医院3个,示范家庭220 户,为红河州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我县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⑥做好海外统战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服务台胞台属工作。在中秋节来临之际,走访慰问与台湾有姻亲关系的2户台属,给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及慰问品,积极引导他们加强与在台亲属的联系向他们宣传大陆的相关政策,引导他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为祖国的统一大业作出应有的努力。二是开展侨情普查。进一步完善我县侨眷侨属信息数据库,做好补登、漏登、重登和错登的相关工作,此次排查统计国外华人华侨共71户71人,分别侨居在越南、老挝、泰国、法国等10个国家;国内华侨眷属共147户164人,归侨侨眷11户40人,其中,农村贫困户74户78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33人)。三是开展《侨法》宣传活动。利用侨情信息数据库统计调研有利时机,深入大兴镇、平河镇、半坡乡、大水沟乡等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增强归侨侨眷自我权益保护,让归侨侨眷熟知熟记自己的权益,以学法为主线,达到用法护法的目的,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400余份,侨法宣传单1800余份。四是开展困难归侨侨眷慰问活动,共慰问困难归侨侨眷24人,发放慰问金1万元。

⑦强化信息宣传。一是由县委统战部统一征订《中国统一战线》、《云南统一战线》等刊物分发各乡镇,加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拓宽统战工作信息来源渠道,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截止2019年10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3条,被省委统战部、州委统战部等媒体刊物采用62条。三是结合统战工作要点形成《绿春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关于边境地区异质介入边民国家认同感被消解的调研报告》等7篇调研报告,并审核上报州委统战部2篇调研报告及2篇创新材料。

3.狠抓脱贫攻坚。一是重视对精准扶贫工作政策精神的学习,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政策知识,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做扶贫政策的宣传者、传播者、贯彻者和执行者。二是压实“挂帮包”责任。严格落实《绿春县定点扶贫单位脱贫攻坚责任清单》、《绿春县帮扶干部脱贫攻坚责任清单》,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底数清”专项行动和“百日冲刺”行动,做到贫困对象家底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投入产出清、帮扶责任清、脱贫时序清“六清”。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驻村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每批次驻村不少于2-3天遍访行动,强化帮扶成效,截止10月底共驻村18批次50天。鼓励建档贫困劳动者外出务工,积极营造“就业光荣,勤劳致富”的浓厚氛围。通过微信、打电话等多种形式帮助挂钩户收集县外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和州外生活补贴申报材料,截止10月底共帮助收集申报材料17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9,35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9,350.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9,701.7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职级变动,导致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8,883.57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097.57元,占总支出的89.94%;项目支出142,786.00元,占总支出的10.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76.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1,857.7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所致;项目支出减少247,433.97元,原因分析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开展业务活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6,097.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57.77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78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433.97元,因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减少。2013405华侨事务支出30,000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12,786元。主要用于边境统战及宗教“一网两单”、华侨事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883.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76.2元,主要原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5,80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104,075.57元,华侨事务支出30,000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41,726.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97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10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74.00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74.00元,完成预算的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2,959.96元,下降5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959.96元,下降5.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67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74.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6,6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边境统战工作、宗教工作、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31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306.58元,主要原因分析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5,305元、差旅费支出45,339.00元、邮电费支出1,196.00元、会议费2,150.00元、公务接待费12,246.00元、劳务费支出16,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7,617.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5,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部门资产总额95,730.74元,其中,流动资产45,150.61元,固定资产50,580.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190.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620.30元,固定资产减少99,569.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1111

                   


附件【统战部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