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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41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000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负责宣传、落实党和国家信访政策。二是负责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思想稳定工作。三是做好信访件的督办、催办、转办及答复工作。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专题教育,提升理论水平。一是按照中央、省、州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肖捷、郭声琨同志在国家信访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筑牢做好信访工作思想根基,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用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工作制胜看家本领,提高应对社会稳定挑战,抵御风险的能力。

(2)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县级领导负责指导挂钩联系乡镇、村委会(社区)信访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二是信访部门负责掌握涉稳涉访信息和线索,对排查出来的各类信访矛盾问题收集、汇总和归口处理工作,根据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分门别类分流归口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三是部门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排查出来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信访矛盾案件进行集中办理,确保信访矛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3)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源头防范工作。一是坚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信访矛盾化解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把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传播给每一位群众,让群众知晓和正确理解国家扶贫政策,特别是扶贫惠农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率,破解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误解,做到不让群众因脱贫攻坚政策理解出现偏差,导致因矛盾问题而发生越级上访事件;二是教育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政策,理性对待矛盾纠纷,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化解工作中坚持法律底线,既要满足正当需要又防止吊高胃口、既要解决合理诉求又引导理性表达,决不能无原则地迁就少数人不合理不合法的上访诉求,防止“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滋生蔓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信访问题。

(4)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交办答复。着眼群众关注脱贫攻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排查化解易地扶贫搬迁、农房“四改”,农村缴纳医疗保险、草原生态保护禁牧补助等领域突出信访矛盾问题,按照“一案一策”要求,制定化解方案,挂图作战,限期化解交账;同时,认真落实属地稳控、应急处置、分流劝返、运转顺畅的受理交办答复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妥善处置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预防减少各类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扩散升级。

(5)强化责任落实,分类化解信访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行接访、下访、走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信访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止矛盾叠加,群众抱团,风险交汇,避免矛盾问题向社会风险甚至政治风险传导;二是对脱贫攻坚领域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访以及上级交办的每一个信访案件,及时受理办理,限期按时答复;三是始终保持对扶贫乱象不姑息、不妥协态度,对闹访、缠访群体、恶意“碰瓷”和“投机骗取政策者”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交由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打击;四是坚持疏稳结合,对于一般性群众上访问题,采取疏导的方法,把矛盾化早、化小,化解在基层;对于重点事件和重点人员,运用稳控办法,制定疑难化解方案,牢牢稳控在当地;五是强化风险防范,加大分析研判工作力度,密切关注脱贫攻坚领域信访问题动向,把工作做在前面,防止出现大规模聚集特别是进京聚集,有效化解矛盾冲突。

(6)突出敏感节点,抓好信访维控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信访工作方案和绿春县安保维稳信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时成立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制定《绿春县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信访维稳方案》和《绿春县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劝访处置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工作做在前面,尤其是统招未分配重点群体,釆取人盯人的办法,实行24小时监控,防止出现大规模聚集特别是进京聚集,有效化解矛盾冲突避,做到了“北京不去、省上不聚、州上不闹”目标。

(7)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协调化解功能。充分运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这一有效机制,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2019年9月6日,云南雄远劳务有限公司农民工张明华等60余人到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拖欠民工薪资问题,并扬言得不到解决将到州上、省上群体越级上访。为避免讨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县委信访联席办及时牵头会同劳动监察大队、发包方元绿高速公路土建八分部相关负责人在县劳动监察大队会议室协调处理诉求问题,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作出如下处置决定:一是由元绿高速公路土建八分部代云南雄远劳务有限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二是由县劳动监察大队负责见证发放工资情况,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参会部门备案,作为处理债权债务问题依据;三是上访人张明华等人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确保问题不留后患。经过县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协调努力,元绿高速公路土建八分部先后两批为114名农民工支付2308122元(贰佰叁十万捌仟壹佰贰拾贰元)民工工资。同时,由于处理到位,避免了一起大规模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信访维稳安保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75,035.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035.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5,011.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891.77元,占总支出的96.38%;项目支出42,120.00元,占总支出的3.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891.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32.5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正常晋升工资及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760.00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信访事务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011.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4,027.43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8,07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48,434.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16.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73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4,932.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20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1,208.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89.06元,支出决算为12,189.0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47.0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42.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182.94元,下降42.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99.94元,下降4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83.00元,下降43.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7.06元,占61.10%;公务接待费支出4,742.00元,占38.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7.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47.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96.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7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82,622.47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5.79元,固定资产72,136.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5,223.6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5,670.35元,固定资产减少199,553.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职、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州级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劝返经费、线路租用费等。

6、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指专项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重点解决,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信访个案。

7、劝返经费:指为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超前谋划,积极预防,妥善处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各种信访问题,确保各级“两会”、省南博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全州社会稳定而产生的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111



附件【绿春县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