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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46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000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2月19日成立于2月27挂牌以来,坚持以确保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核心,积极履行服务、管理、监管、宣传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能力,全力破解影响医保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着力推动各项医保工作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巩固参保覆盖面,稳步扩大基金规模。今年以来,通过健全全民医保政策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参保缴费方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切实巩固和提高参保覆盖率,实现全民参保。2019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850人,其中:城镇职工8741人,城镇居民211109人,完成绿春县户籍人口数244941人的89.6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7363已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6634人,享受生育待遇人次为173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82.8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2,225.84万元,个人账户收入1,657.01万元),基金支出2,243.9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28.6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415.28万元),期末累计结余1,667.29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5622万元,基金支出12055万元,期末累计结余13061万元。

(二)不断完善医保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城镇居民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筹资标准提高到740元,其中,个人缴费220元,财政补助520元(其中中央416元,省级72.8元,州、县市31.2元)。二是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65元,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对不符合和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降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同时,降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三是执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普通床位费基金支付标准的通知》(红人社发〔2018〕111号),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和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基本医疗基金的承受能力,三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每天20元调整为每天30元;二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每天15元调整为每天20元;一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每天10元调整为每天12元。

(三)实施健康扶贫,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完善制度,实现100%参保。执行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42号)《红河州2017年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红人社办〔2017〕17号)等政策文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19年,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7363人,其中,未脱贫人员29459人,已脱贫77235人,实际参保107363人,参保率100%。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定额资助每人每年180元。三是对建档立卡人员医疗待遇给予政策倾斜: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个人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普通门诊最高报销限额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30元,糖尿病等28种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全额纳入报销,符合分级诊疗、按照转诊住院规范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9年1月起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封顶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就诊319668人次,门诊报销比例达到49.11%;28种慢性病特殊病就诊442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85.22%,实际报销比例达75.93%,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均达到不低于70%的要求,“四重保障”统筹支出6263.6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6%。四是抓好“四重保障”措施“一站式”即时结报的落实。目前,县内1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20,404.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0,404.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20,404.98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38,592.98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218.98元,占总支出的99.05%;项目支出18,374.00元,占总支出的0.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38,592.98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0,218.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0,218.98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74.00元。与上年对比增18,374.00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8,59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1,938,592.98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4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9,18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9%。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5,974.00元,完成预算的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7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5,974.00元,增长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974.00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5,97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7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9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医保来检查工作、培训乡镇医保办及卫生院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214.00元,与上年对比增267,214.00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绿[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02,213.40元,其中,流动资产102,213.4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213.4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2,213.40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其他公安支出:政法干警服装经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111



附件【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