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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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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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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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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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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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000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建议,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6、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7、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8、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9、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10、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11、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12、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绿春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和绿春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5、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制定本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16、承担全县疾病预防和病情处理工作。
17、全县群众疾病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18、承担全县健康扶贫和家庭医生服务数据收集、系统录入以及落实健康扶贫具体工作。
19、承担全县老年人健康事务工作和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规划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20、负责医疗救治。
2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和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过省州考核,得到考核好评;健康扶贫工作完成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纳入统筹大病的筛查、建档和数据录入工作,为这部分人减负脱贫提供了保障,为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动力。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城乡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素养创造了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绿春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单位)
2、绿春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绿春县牛孔镇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绿春县大黑山镇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绿春县骑马坝乡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绿春县半坡乡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绿春县戈奎乡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2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250人,其他人员主要为各单位聘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297,464.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542,882.57元,占总收入的67.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7,883,632.25元,占总收入的27.5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70,950.02元,占总收入的4.8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5,456,208.82元,增长5.6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27,660.78元,增长11.78%;事业收入减少4,492,308.92元,下降13.87%;其他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的增长;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8,566,137.63元。其中:基本支出64,391,646.72元,占总支出的65.33%;项目支出34,174,490.91元,占总支出的34.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3,627,773.67.17元,增长16.04%;基本支出增加2,959,305.00元,增长4.82%;项目支出增加10,668,468.07元,增长45.38%。主要原因分析:总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所致;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正常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实施脱贫出列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和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391,646.72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959,305.00元,增长4.82%;主要原因为正常的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74,490.91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0,668,468.07元,增长45.38%。主要原因分析:原因为2019年实施脱贫出列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和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及脱贫攻坚工作支出693,955.31元;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1,364,210.23元, 工作进一步得到巩固;
3、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2,165,762.97元,各项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发展;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及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项目支出7,685,468.40元。
5、 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支出500,000.00元;县级公共卫生单位基本建设支出6,226,634.00元。
6、 计划生育家庭补助项目支出2,278,080.00元,共补助947人次。
7、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650,700.00元, 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4114人次。
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能力建设项目支出480,200.00元,培养全科特岗医生11名,培训临床医师8人次,培训乡村医生184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16,409.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8,72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517,68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6%。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人员经费、单位运行等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7,547.64元,支出决算为367,547.6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因公出国(境)费未作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7,900.64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作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47.00元,完成预算的86.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不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5,995.89元,下降30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9,288.89元,下降6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07.00元,下降12.6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900.64元,占83.77%;公务接待费支出59,647.00元,占16.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900.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830.09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疫苗运输工作需要,县疾控中心冷链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070.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4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79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786.50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工作量增加导致的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96,331,469.88元,其中,流动资产50,263,352.46元,固定资产33,126,953.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278,905.00元,无形资产1,662,259.3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8,036.1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32,370.79元,固定资产减少48,064.59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增加6,00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522,709.33元,无其他资产增减情况。处置房屋建筑物3199.37平方米,账面原值553956.5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59项,账面原值721390.3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633.14 | 5026.33 | 3312.69 | 2391.10 | 64.00 | 857.59 | 1127.89 | 169.0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7,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7,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111
附件【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