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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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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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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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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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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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000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来、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研究。指导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
统计预测和统计监测。向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工作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倒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组织开展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有力促进党建工作。
(1)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印发〈中共绿春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绿发〔2019〕15号)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印发〈中共绿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绿统党组字〔2019〕9号),强化了组织保障,明确了目标任务。截止10月末,我局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确定调研主题3个,集中学习(读书班)5次;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检视问题38条,领导班子成员制定整改措施39条。为有序推进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全面抓实党建工作。我局党组坚持“党建与统计相融,抓实党建促统计”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积分制、党员学习等多项制度,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提升全局党员综合素质,强化我局党组织建设。截止10末,我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组织党员学习4次、召开支委学习11次、主要领导深入帮扶村开展上党课活动1次,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促进了各项中心工作的有序开展。
(3)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基本队伍建设标准化、基本活动建设标准化、基本制度建设标准化、基本保障建设标准化”五条标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促进了局党支部向规范化建设的新征程迈进。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决策部署。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局党政班子及成员认真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局主要领导上专题廉政党课1次,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坚持开展廉政谈话以及谈话提醒,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四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掀起“读原著、悟原理、学深悟透”学习热潮,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五是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整治“慵懒散拖慢”等不良风气,锤炼“勇于担当、从严从实、学习创新、调查研究、善作善成、专业规范、清正廉洁”的“七种作风”。持续深入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得到提升。我局按照年初与县委签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全面落实,扎实开展部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确保单位内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积极向上。截止10月,我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
②聚焦脱贫攻坚,落实帮扶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帮扶成效。
(1)健全机构,配强驻村队员。为全力以赴开展好2019年度统计部门帮扶工作,局党组及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了一名副局长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召开局党组会议,选派了两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大水沟乡驻村工作队员。
(2)落实责任,积极开展走访。严格落实绿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绿春县脱贫攻坚责任清单的通知》(绿开组〔2018〕40号)精神,一是严格落实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我局主要领导坚持每月至少1次深入帮扶村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对挂包村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推进情况、存在的难点问题等深入了解。截止10月末,我局主要领导开展走访调研9轮,共走访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退出户共120余户。二是严格落实帮扶干部责任,截止10月末全局干部职工共开展“挂包帮、转走访”6轮,共111人次干部职工开展走访工作,走访帮扶群众744户次。走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退出“五条”标准、“夏季攻势”、“冲刺行动”、动态管理等进行。
(3)制定帮扶计划,解决困难短板。为严格落实部门帮扶责任,我局及时组织大水沟村委会班子和两名下派驻村工作队员,研究2019年度统计部门帮扶工作的重点、计划投入帮扶资金等工作。认真制定了《绿春县统计局2019年度脱贫攻坚帮扶计划》对口帮扶大水沟乡大水沟村委会。截止10月末,我局共下拨帮扶资金46940元,组织开展“助力春耕”、“文化帮扶”、“兜底户帮扶”等活动,为有效推进大水沟全村脱贫工作作出了统计部门应有的贡献。
2.注重政策学习,提升帮扶能力。
(1)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提升我局扶贫干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干部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我局组织召开了2期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共33人次参加。培训会深入学习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知识和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筑牢了干部职工决胜信心,提升了干部职工理论功底。
(2)开展扶贫干部实战能力提升学习培训。根据县扶贫办《关于开展绿春县扶贫干部实战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的预通知》(绿开组办便笺〔2019〕27号)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开展扶贫干部实战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班,全局共15名干部职工参加。局主要领导对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进行了系统地解读,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同时,开展了脱贫攻坚政策知识闭卷测试。
3.开展主题活动,引导群众参与。
(1)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危害的认识,倡导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联村开展“扫黑除恶进村”宣传活动。活动以一对一的方式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此次活动,共走访大水沟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124户,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12种情形》宣传材料124份,并对124户村民开展了问卷调查,在走访调查中无发现黑恶线索情况。
(2)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的惠农脱贫政策,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激发内生动力。组织开展挂联村环境卫生整治,全局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了3次公共环境卫生大扫除,个别孤寡老人户家庭卫生清扫5次,农忙节季同劳动2次。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改变了群众陈规陋习,帮助村民树立文明卫生良好生活习惯,激发了群众自身发展动力。
③履行部门职责,提升工作成效。
1.严把数据质量关。根据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统计监测,月召开数据指标分析会和数据质量评估会,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如实反映我县经济发展形势。
(1)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我县2019年1-3季度实现生产总值262930万元,同比增长4.4%。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分别为68764万元、104973万元、89193万元,同比增长5.7%、2.0 %、6.7 %。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7915万元,同比增长15.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0%;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49.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3606元,同比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 7581元,同比增长10.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533万元,同比增长11.4%。
(2)2019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我县全年预计完成生产总值398499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分别为102605万元、178370万元、117524万元,同比增长6.4 %、2.9 %、7.0%。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3388万元,同比增长14.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 58.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3128元,同比增长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8634元,同比增长10.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436万元,同比增长12%。
2.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夯实。
(1)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中共红河州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河州统计局印发〈红河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教办〔2019〕20号)和《中共绿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绿春县统计局印发〈绿春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绿教办〔2019〕14号)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中共绿春县统计局党组关于成立绿春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绿统党组字〔2019〕14号),明确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分工,为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排查问题及时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是我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4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整治项目,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绿教组〔2019〕6号)精神,逐一对照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查找问题,共查找出六个方面19条问题,截止10月末已整改完成4条存在问题。
(2)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 红河州统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红统发〔2019〕4号)和《绿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绿统发〔2019〕13号)要求。我局及时组成了工业能源执法检查组、建筑房地产投资执法检查组和批零住餐服务业执法检查组,并于9月至10月间,对10家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州县联合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违纪现象。
3.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拓展统计新业态。
(1)积极推进统计改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6号)文件精神,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县研究下发了《关于印发〈绿春县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绿办发〔2019〕27号),扎实推进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进一步发挥统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能作用。
(2)认真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力“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深化‘三张牌'内涵,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绿春县统计局统计服务企业行动总体方案》,加强工作调研,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着力加强对重点行业、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尤其是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要统计数据,加强分析研究,准确研判走势,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4.强化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
(1)强化决策服务。我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课题、专题分析研究工作,抓住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深入分析数据之间存在的内在规律和发展变化的趋势,实时监测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要指标数据,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充分运用数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
(2)创新服务“产品”。我局坚持把《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绿春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作为统计服务产品,定期编发。向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每月定期整理统计月报,报送县领导及相关部门,为我县各项指标数据参考查询提供权威资料。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统计分析和信息,截至10月末,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信息50余篇。
5.普查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1)“四经普”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省、州、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县经济普查工作在上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指导,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全县204名普查员、指导员的辛勤工作下,我县“四经普”工作严格把控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一项工作任务,全县“四经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有序推进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调查点(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委会咪欧村民小组),对咪欧全村79户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并及时将人口变动情况录入PAD进行上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单位聘请临时工。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26,172.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6,172.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收入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18年收入 | 2019年收入 | 差异 | 差异原因 |
合计 | 3,770,478.20 | 3,026,172.29 | -744305.91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723,102.00 | 2,545,160.44 | -177941.56 | 2018年补发了工资调标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82,800.00 | 0.00 | -382800.00 | 2018年拨付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250,000.00 | 50,000.00 | -200000.00 | 2018年拨付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委托业费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73,400.00 | 0.00 | -73400.00 | 2018年开展了电子计帐工作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200.00 | 0.00 | -3200.00 | 2018年拨付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7,976.20 | 243,219.04 | -44757.16 | 2019年退休2人,调出2人,所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0.00 | 29,489.44 | 29489.44 |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返回给本单位缴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0.00 | 128,303.37 | 128303.37 | 2019年3月份开始返回给本单位缴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20,000.00 | 0.00 | -20000.00 | 2019年州财政局给本单位扶贫监测费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0,000.00 | 30,000.00 |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32,839.29元。其中:基本支出3,110,913.29元,占总支出的88.06%;项目支出421,926.00元,占总支出的11.94%。
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18年支出 | 2019年支出 | 差异 | 差异原因 |
合计 | 3,367,933.60 | 3,026,172.29 | -341761.31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705,188.44 | 2,656,154.40 | -49034.04 | 2018年补发了工资调标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5,178.00 | 197,622.00 | 12444 | 2019年开展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187,540.00 | 63,700.00 | -123840 | 2018年拨付了各乡镇委托业费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0.00 | 82,400.00 | 82400.00 | 增加了电子记帐户的记帐补贴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02.00 | 52,800.00 | 51598.00 | 2019年返回给本单位缴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3,219.04 | 287,976.20 | 44757.16 | 2019年返回给本单位缴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0 | 29,489.44 | 29489.44 | 2019年开始返回给本单位缴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8,303.37 | 0 | -128303.37 | 2019年3月份开始返回给本单位缴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2,271.00 | 17,729.00 | 15458.00 | 2019年开展扶贫统计监测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50,448.00 | 9,552.00 | -40896.00 | 减少了此项工作经费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0,913.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9%,主要原因分析是补发了工资调标,增加了电子记帐户的记帐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92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43%,主要原因分析是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扶贫统计监测,增加了电子记帐户的记帐补贴。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总投入3万元,2018年结转统计事业工作经费1.62万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16.90万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委托业务费3.63万元,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办公经费15万元,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2.04万元,合计42.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2,839.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90%,主要原因分析是补发了工资调标,增加了电子记帐户的记帐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7,90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1.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91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30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2,7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42.00元,支出决算为5,04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42.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5,042.00元,比2018年减少3,764.00元,下降42.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04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事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经济普查业务接待性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729.00元,与上年274919.40元对比减少77190.4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573,007.83元,其中,流动资产221,571.11元,固定资产339,16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2,015.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0,441.34元,固定资产减少273,847.3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73007.83 | 221571.11 | 46549.33 | 304887.3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绿春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好统计工作职能,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统计保障。准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不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10501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2.2010504款—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5.20105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111
附件【绿春县统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