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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52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00010000

绿春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三、绿春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表)

四、绿春县2021年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五、绿春县2021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绿春县关于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七、绿春县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绿春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说明

九、2021年财政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财政预算报告

绿春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十三五”工作回顾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积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完成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6%,同比增长3.06%,增收47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43 万元,同比下降13.65%,减收1,14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8,680万元,同比增长22.91%,增收1,618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9,34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98%,同比下降7.53%,减支21,12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2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5,653 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后结转收入11,580万元,调入资金1,64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万元,收入总计270,8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34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1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98万元,支出总计269,8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964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775万元,与州结账前净结余为189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9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同比增长6.4倍多,增收3,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2,5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23%,同比增长117.36%,增支33,75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8,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254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后结余收入1万元,收入总计64,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511万元,调出资金1,641万元,支出总计64,1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0万元。

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万元,同比增100%,增支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2万元,收入合计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2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4%,同比增长50.9%,增收21,6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136万元,预算执行率99.7%,同比增长49.9%,增支20,01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1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017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州财政局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4,2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0,84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3,400万元。2020年我县转贷省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48,400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74,0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692万元,专项债务73,4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州财政局核定我县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0年州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使用200万元,安排用于恢复生猪生产及不明原因生猪疫情紧急强制扑杀补助资金60万元、安排用于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处置资金140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年末全县剩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万元,2020年年初全部调入预算。年度执行中,将2019年决算后新增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万元调入预算。2020年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189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20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防治资金。全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防治资金2,390万元,支持筑牢疫情输入防控防线。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县公共卫生支出完成6,497万元,同比增长107.51%;推动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实施。

2.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全面贯彻“六稳”“六保”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保居民就业。全县财政筹措安排就业补助资金478万元,支持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二是保基本民生。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价格补贴各项政策。全县民生支出189,304万元,占总支出的73%。三是保市场主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力支持全县稳增长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全县名单内企业中获得银行授信的企业共36家,贷款余额59,300万元;年内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共31家,支持金额41,800万元。为6户共计115万元贷款办理了续贷、展期和延期,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对市场投资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971万元,着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投入产业发展资金4,690万元,专项用于产业链升级改造、应急物资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支出。六是保基层运转。将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42,557万元,直达资金用于“六保”“六稳”工作,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3.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以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坚决扛起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统筹安排中央和省州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278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2,564万元,投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5,280万元。极大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住房条件,解决了农民出行难,生产生活难的问题。产业扶贫得到持续发展,传统产业得到提质增效,新型产业逐步兴起,农民增收得到突破,农民人均收入明显提高。有力保障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有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争取上级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6,201万元。三是筑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争取再融资债券6,000万元,有效缓解政府还本付息压力。大力推进降低全县债务风险预警等级工作,制定了《绿春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中共绿春县委 绿春县人民政府 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意见》,明确并逐项落实十项工作措施,逐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工作。

4.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县新增减税1,356万元、降费1,291万元,全年减免国有房产租金5万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增减税降费占减税降费总额的57.39%,小微企业100%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县清理民营企业欠款10,413万元,清偿率100%。四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8,4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050万元,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带动社会投资、拉动银行融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关键作用。五是助力绿春创新发展。安排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14万元;安排科协科普专项经费210万元,着力提升全县研发(R&D)经费和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强度。

5.有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推动综合交通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争取中央、省车购税资金2,048万元、支持农村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二是支持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共投入水利发展资金4,041万元。三是有力支持全县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投入1,000余万元改造商业广场农贸市场,新建洗手设施14处,各项卫生设施建设升级全面推进,四是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投入地灾资金1,617万元。

6.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农业、水利建设资金9,941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工程加快推进。二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综合改革发展。安排606万元,因地制宜支持农村厕所革命。三是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安排义务教育发展资金8,149万元,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

7.牢牢兜住民生底线。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20年全县教育支出45,197万元,同比增长13.27%,有力保障全县教育发展需要。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825万元,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8万元,促进全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健康绿春建设。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支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16连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13元。四是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0年筹措安排5,000万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文化资金1,378万元元。六是保障平安绿春建设。全年安排政法经费1,941万元。落实“三优先”机制全力保障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支出44万元。加大对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经费保障134万元。七是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安排资金1,000万元,安排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4万元。

8.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一是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2020年委托红河州天凯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对2018年和2019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委托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19年“城市保洁服务项目”和绿春县绿春县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进行评价。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同比降低3.72%。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绿春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及系列配套政策,完成对全县62家考评单位、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部分公用经费下达、预算资金配置、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四是各项财政改革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108个预算单位全面纳入收入收缴改革和国库电子集中支付改革。全县97个县级行政事业单位、9个乡镇建立了内控制度。圆满完成全县108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及5家国有企业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运行情况平稳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十三五”顺利收官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五年来,通过稳增长、惠民生、全力补短板,全面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财政实力持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县财政收入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税收占比从37%提高到45%。上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补助收入年均增长7.7%。持续保持较高支出强度,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5.8%。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258,921万元,全县如期脱贫摘帽。

——市场主体负担持续减轻。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减税3,357万元,累计降费2,525万元,真正向企业释放政策红利,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降低。严堵“后门”,开好“前门”,“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争取政府新增债券94,403万元,累计置换及再融资债券达79,534万元。

——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提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通过对全县各部门年度财政绩效再评价,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

——中央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用好管好直达资金,将42,557万元,中央直达资金和政策尽快形成支出,直接惠企利民。中央直达资金已形成支出40,261万元,支出进度达94.5%。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县级财政困难尚未根本缓解,支出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绩效仍然不高,债务风险化解防控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将按照《绿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努力做好全县“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一)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政策充分衔接;继续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相衔接。更加突出财源培植的重要性,更加注重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分配的激励性,着力解决财源单一、财政收支矛盾等困难。

(二)持续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四本预算的有效衔接,提升财政支出综合效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安排支出。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健全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过紧日子思想作为长期方针落实落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结余的资金优先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持续推动财政管理和财政绩效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突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加强资金跟踪问效,严格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注重提高效率、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持续抓实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守住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底线。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合理安排收支预算,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加强监测和预警,确保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处于合理水平。

(五)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和保障力度,全面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重点增加科技创新、“三农”、就业、教育、医疗、文化和生态等领域的投入,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基层“三保”支持力度,兜牢兜实全县“三保”支出。

(六)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收支执行管理。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1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县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保障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绿春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决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有保有压,围绕中央、省、州、县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加强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不折不扣推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等落实落地。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人民性,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三是坚持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按照中央、省州相关精神,从不同预算、不同渠道、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健全完善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行,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四是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导向。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注重政策力度,保持一定支出强度;注重提高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对冲疫情等不利影响。五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规范公用经费开支渠道,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六是坚持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加化预算绩效管理。

(二)2021年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4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47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7,123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7,78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3,910万元,上年与州级结账前结转收入77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万元,收入总计285,27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1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98万元,支出总计285,274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40 万元,同比下降39.07%,减收1,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070万元,同比下降88.69%,减支55,441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30万元,收入总计7,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70万元,支出总计7,07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同比增长0,增收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收入合计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2,761万元,同比增长44.27%,增收28,465万元。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4,036万元,同比增长6.49% ,增支3,90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076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663万元。

(三)2021年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及保障重点

1.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一是持续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二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管好用好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筹措资金助力稳增长落地见效。支持文旅、交通、住宿等行业应对疫情振兴发展。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争取和利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开展沿边乡村振兴创新实践,对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总体设计和阶段性部署,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细落实。二是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支持粮食储备保障。加大产粮产油大县奖励力度,促进粮食产量、面积只增不减。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发利用,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体系,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四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政银企协作力度,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投融资平台向投融资主体转变、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政策化向市场化转变,拓宽重点项目融资渠道。五是深化财税改革。规范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统筹整合预算安排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提高各类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机构正常运转、重点工程配套等。

3.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重大项目建设,夯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基础。抢抓国家和省州应对疫情补短板强弱项政策红利窗口机遇期,做好“十四五”规划内重大项目争取。健全重大项目专班推进和督导调度机制,强化审批、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聚焦纳入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双十”重大工程、“四个一百”重点项目、“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等,加快路俄水库、干禾河水库、高井槽水库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抓好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等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接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一对一”精准服务机制,推动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落地绿春,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4.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一是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余额不超“天花板”。2021年,拟安排5,908万元用于支付到期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本息,积极支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对财政运行的监测分析,强化“三保”风险监测、研判、处置。进一步完善“三保”财政标准化管理、责任落实、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库款调度保障、风险应急处置、考核奖惩等“三保”工作“七项机制”,压实“三保”责任。

四、确保完成2021年预算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财政改革发展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自觉和牢固树立起“财”服务于“政”的理念,切实为县委、县政府管好家、理好财、服好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不断引向深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依法组织财政征收。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加大税收收入组织力度,强化财税联动,加强税源监测分析,依法组织财税征收,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督促执收部门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二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各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增强发展活力。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落地实施,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实现预算标准化平台与国库支付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提升财政信息化水平。

(三)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等投入。全面分析研判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提前谋划做好应对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全力保障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监督,严格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四)强化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财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等,不断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充分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加强日常沟通服务,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着力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第二部分:绿春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件)

附表:

表一、2020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二、2020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三、2020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四、2020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六、2020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七、2020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八、2020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九、2021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草案)

表十、2021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表(草案)

表十 —1、2021年绿春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草案)

表十一、绿春县2021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草案)

表十二、2021年绿春县各种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草案)

表十三、2021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收入表(草案)

表十四、2021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支出表(草案)

表十五、2021年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草案)

表十六、2021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草案)

表十七、2021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草案)

表十八、2021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表(草案)

第三部分:绿春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附件:

1-1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情况表

1-5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情况表

1-6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1-7 绿春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绿春县“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绿春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表

2-2绿春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2-3绿春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绿春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5绿春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3-1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3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5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3-6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绿春县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5-2绿春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绿春县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绿春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绿春县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6绿春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绿春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绿春县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绿春县2021年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绿春县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和各乡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48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0万元。

与2020年年初预算相比,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8万元,减幅9.6%。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减少103万元,减幅14.5%,主要原因是因不断深化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75万元,减幅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2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5万元,减幅3.8%。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县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绿春县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公开。

第五部分:2021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绿春县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253,91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70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97,9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26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330万元。

二、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财税部门在认真分析乡镇收入的基础上,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优先保障工资、财力向乡镇倾斜、激励乡镇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下,各乡镇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其余项目支出实行收入与支出挂钩。因此2021年预算草案中未单独反映县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第六部分:绿春县关于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74,091.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691.79万元(含再融资置换15,411万元),专项债务73,400万元。截止2021年2月末债务余额174,091.79万元。

经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县增加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48,400万元,新增后,我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4,2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0847万元,专项债务73,400万元。与2020年12月底债务余额相比较,未超限额。2020年安排4,835万元用于政府债券转贷付息。

第七部分: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绿春县高度重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嵌入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加快建设绩效财政,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初步形成了“以绩效目标为龙头、以绩效监控为手段、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评价结果应用为落脚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完善措施,积极推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

1.建章立制。按照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跟踪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流程,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我县将在安排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时,同步布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各县直部门在申报2021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作为编入年度预算的依据。全县69个一级预算单位运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上报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目标申报表,对达不到评审条件的申报单位采取了完善重报,直到达到评审条件再进行评审。

3.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更是目前整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难点。为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依据,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将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或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提交人大审议,加强立法机构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建议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提高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

绿春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在老有所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为贯彻党、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的有关精神;自2014年6月起,红河州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运行,2019年参保缴纳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丧葬费调高至1296元。

(一)参保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二)省级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人,给予10元-195元的多缴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州、县两级财政承担50%(其中:州级承担70%,县级承担30%)。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州、县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其中:州级负担1.4 元,县级负担0.6 元)。

(三)建立残疾人优惠机制。一是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对中、轻度残疾人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个人先缴纳100元保险费,由州、县市级财政逐年代缴100元。二是对年满55周岁的重度残疾人,省、州、县市财政按月发放108元的养老补助。

(四)2019年起,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州、县市财政给予12个月全州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96元。

(五)在脱贫攻坚期间,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县市财政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州级财政100%承担。

上述各项州、县市政府应补贴的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共同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1)参保续保人数达到127932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24819人;

(2)领取待遇补助达标率、参保人员合规性、项目公示宣传、参保人员合规性均达到100%;

(3)补助及时率100%;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

(5)项目的实施相关受益人满意度达到98%以上。具体情况如下表:

祥见公开表:6-1 2021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1、红财社发【2021】31号

2、资金预算

第八部分:绿春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说明

1.整合情况: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4492.81万元(专项扶贫资金31929万元),其中:中央层面资金10项40945.58万元,完成计划数32973.68万元的124.18%;省级层面资金2项8962.64万元,完成计划数2816万元的318.28%;州级层面资金1项3030万元,完成计划数2663万元的113.78%;县级层面资金2项1554.59万元。

2.投向情况:产业发展项目投入涉农资金21185.73万元,占总投入资金38.88%;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2410.48万元,占总投入资金59.47%;其它(“雨露计划”补助)投入涉农资金896.6万元,占总投入资金1.65%。

第九部分:2021年财政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归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按照国际经验,部门预算系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议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我国部门预算编制的过程也是通过部门编制、财政审核、政府同意、人大审批等环节完成的。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在一般预算中既反映预算内收支,又反映预算外收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民生支出分为“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教育、文体传媒、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5个类级科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包括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等8个类级科目。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标准收入是指各地的财政收入能力,主要按税基和税率分税种测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的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部门和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基本支出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00010111



附件【绿春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103010902107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