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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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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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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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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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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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5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统一管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级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根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事业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5.审核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股所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绿春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绿春县政协机关,绿春县人民法院、绿春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审核管辖内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8.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9.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定位。
(1)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性。
3月18日,召开县委编委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国编办主任、全省编办主任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健全和落实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和机构编制管理审批程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
7月3日,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编制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重要部署。
(2)贯彻落实有关重要机构编制工作。
第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编制的通知》(红退军发〔2020〕2号文件)情况。我县在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明确一名事业编制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编办已于2020年3月10日联合行文执行。
第二,贯彻落实关于《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绿春县行政政法编制总量的通知》(红编办〔2020〕14号文件)情况。我县严格遵照执行:一是将检察体制改革从检察院系统划转的8名政法专项编制调整为纪委监察机关行政编制;二是将有关政法机关的12名政法专项编制调整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行政编制(其中:县公安局3名,县司法局3名,县法院3名,县检察院系统3名)。调整后,绿春县行政编制总量由672名增加到692名;政法专项编制由166名减少到160名(县公安由127减少到124名,县司法局由25名减少到22名)。县委编办已印发正式文件。
第三,贯彻执行《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7号文件)情况。2020年2月以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科局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已制定完成《绿春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绿春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绿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县委编办、县法制机构分别完成了机构编制事项初审、合法性审查工作。当前,各单位将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后行文执行:将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全面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行文执行。
第四,贯彻执行《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编制保障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编制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红河州委编委《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事业编制的通知》(红编〔2020〕24 号),下达给我县的事业编制数为40名,已足额分配给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其中:县教育体育局30名;县卫生健康局10名。
第五,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专项工作。按照州委编办《关于报送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专项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一是及时组织开展绿春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专项工作;二是如实填报《绿春县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三是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机构编制资源管理。
第一,严肃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内容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台账和实名制信息系统,逐项建立新台账,并及时办理编制变动手续,完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在编在岗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相一致,以维护编制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第二,做好机构编制数据基础管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已注册的中文域名进行清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下一步,将统一进行新注册、变更、注销操作,确保域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州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12310”电话举报制度,及时办理答复线上线下咨询、建议、投诉,做好信访件的调查和反馈工作。
2、意识形态工作
县委编办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健全完善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提高党性修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固定学习日等学习机会开展专题研讨、座谈交流。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先后安排6次集体学习,6次中心组学习,3次讨论会,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政治基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更加准确的方向和定位。
3.落实管党治党,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
(1)党建工作
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台账材料清单,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达标党支部创建,针对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党组织,制定完善正负面清单,逐一对照,严格落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与主题党日融合开展6次,上党课3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2次,认真系统全面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通过深入学、持久学、反复学,确保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增强了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2)党风廉政建设
注重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强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严格落实纪委派驻监督制度,邀请派驻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单位重要会议,同时邀请派驻组同志对单位内“三重一大”等相关事项执行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清单,督促即查即改,形成长效机制。
4.脱贫攻坚工作
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学习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为配合省级脱贫攻坚专项评估工作,制定了《中共绿春县委编办关于配合省级脱贫攻坚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坚持大走访活动,认真抓好挂联户“明白卡”信息核实工作和挂联村贫困群众外出务工信息核对工作。把挂联户群众困难考虑充分,逐村逐户逐人排查短板弱项,及早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单位驻村干部职工家属进行了走访慰问活动;保障挂联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补助和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费补助;并深入到挂联村慰问困难群众,给以挂联户人文关怀980元,消费扶贫800元。
5.疫情防控工作
县委编办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面对当前疫情形势,将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第一时间组建县委编办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中央、省、州、县各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精神,发布有关工作方案、工作指引和工作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新冠疫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办公区域防疫值守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干部职工上下班坚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防疫二维码扫码、办公室定期消毒;认真排查干部职工家属及亲朋好友和挂联村人员从湖北省等疫区返回人员排查情况统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
1.中共绿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电子政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名(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名(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48,524.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524.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9年度部门收入合计1,160,207.60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82.3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1人,减少人员工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7,791.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791.2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3,688.6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75897.3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1人,减少人员工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791.22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3,688.6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75897.3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人员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1,436.16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355.06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经核实,2020年本单位确实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7,79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897.3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1人,减少人员工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2,74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76389.7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55.0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1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33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元,完成预算的8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0.00元,完成预算的81.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83.00元,下降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3.00元,下降5.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比2019年同期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83.00元。主要用于接待挂联村干部对接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355.06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59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44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采购固定资产和办公耗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交通补贴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59219.38元,其中,流动资产6678.37元,固定资产52541.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6.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909.79元,固定资产增加18986.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9219.38 | 6678.37 | 52541.01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5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111810145783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