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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7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00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3)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定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5)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6)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7)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12)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建质量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建设纳入重要议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执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坚持局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等不正之风。2020年召开党组会议15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召开支委会 10次,党员大会 4次,领导干部讲党课 3次;认真开展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交通队伍。着力提高交通运输队伍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及时传达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通报文件,警钟长鸣,切实守好廉洁自律底线。特别是加大对工程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力度,严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守好交通运输阵线稳定。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为切入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研判分析交通运输领域新情况、新动向,积极回复舆论关切,切实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研究制定了《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活动计划》、《中共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0年党课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020年,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3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0余次;开展扫黑除恶培训1次。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5次,交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5个专题。紧扣交通运输事业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地方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输等重点工作,积极宣传工程项目建设、运输安全监督、地方公路养护等信息,撰写交通运输行业信息20余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等重大领域宣传工作3次,为创造良好交通运输环境大造声势。

2.发挥行业优势,加强脱贫攻坚力度

立足部门实际和职责,行业扶贫和挂联帮扶并举,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县83个贫困村公路通畅率100%、自然村公路通达率100%,2014年以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03.37公里,所有建制村到乡镇或县城通硬化路,且危险路段均有安全防护设施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全县92个建制村已通客92个,通客率100%。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4134.08公里,其中二级公路50.88公里,农村公路4083.2公里,在建高速公路79.73公里,在建二级公路92.39公里,实现了“县乡相联、村组相通、内联外通”的道路交通路网。

认真落实挂联部门扶贫任务,助力挂联村委会脱贫。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压实干部职工挂联责任。截至目前,帮扶挂联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水泥180吨;帮助解决近8万元资金作为塔普村委会扶贫工作经费;修复清理公路塌方投入25万元;下派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的4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全力协助塔普村委会开展好动态管理、产业扶贫等工作。投入资金2800万元,实施塔普村委会13个村组道路硬化项目。2014-2018年已脱贫户195户1001人,2019年度已脱贫137户570人,预留到2020年12户51人,预计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6%。

3.围绕中心工作,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1)公路建设方面。一是完成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488.58公里,完成率100%。二完成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37.2公里,完成率100%。三是完成抵边自然村库项目共39个190.336公里,完成率100%。四是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建设情况。2018-2019年累计下达计划282个594.716公里,完工200个346.766公里,未开工项目82个247.95公里,完工率58%。五是新开工项目建设情况。全年新开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20个,总里程207.837公里,计划总投资2.1793亿元。目前完工13个建设项目73.775公里,在建设7个计划项目134.06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8340万元。

(2)公路养护方面。一是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地方公路养护工作。2020年,清理塌方共计50万余立方米,累计投入整改修复保通资金336余万元;完成各公路的挡土墙建设共计70000余立方米,共计投资200余万元。3月开展公路养护专项行动,对阳金线、大骑线、大半线等公路进行了全面中小修保养,投入资金393万元,推进我县顺利脱贫退出。安装各类标志标牌共468块,减速带1199米。同时,做好其他填坑补塘、清理水沟、除草、路边挡墙挡柱刷白等日常养护工作任务。二是全力实施2020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2020年上级下达312公里,目前已完工待验收。三是全面推行管护“路长制”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截至目前,建立路长制公示牌160块。

(3)运输市场管理方面。按照“安全、便利、快捷、优质、有序”的总体目标,明确职责,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惠及民生。全力开展春运、节假日客运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运力,保障出行高峰旅客出行安全有序运行。2020年春运40天共投入客车410辆次,包车3次,完成客运量3465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90.97%,客运收入共计19余万元。积极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整治行动,截止2020年12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369人次,检查车辆1524辆,立案查处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86起。其中非法客运35起,非法货车改装51起。

(4)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道路运输领域:共出动检查人员65余人次,检查客运站、公交公司、驾校、修理厂等企业共计50户次,发现一般隐患28起,整改28起,整改率100%,有效规范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公路建设领域:按照“平安工地”活动实施方案,排查出隐患排查处一般隐患15条,已整改15条,整改率100%;水路运输领域:共计检查乡镇船舶8艘,渡口1个,排查出隐患5处,整改5处;2020年共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10次,排查里程500公里/次,共出动机械347台次1272余人次,整改地方公路涵洞、桥梁等安全隐患点27处。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扫黑除恶等工作,充分利用墙体标语、横幅、车站、公交站台、公交车、客车、农村客运车上、主要公路沿线、扶贫挂钩点(三猛乡塔普村委会)粘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确保行业和谐稳定。

(5)路政执法管理方面。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共清除路障4处,整改安全隐患25处,制止违法建房3处,路政处理案件1起,查处路政处罚案件1起,无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法律汇编200余本,粘贴标语100余条,为350余人次群众现场解答释疑,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爱路、护路的自觉性。上半年,草拟《绿春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专项工作,深入四镇五乡92个村委会(社区),出动车辆16次,出动人员36人次,粘贴宣传图92份,召开宣传座谈会16次,有效提高了辖区内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认识,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常态化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草拟《绿春县公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公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开展座谈会9场146人次,深入企业个别谈心谈话16户,出动车辆76辆次,出动人员286人次,清理各类公路沿线广告类设施1000余个,推进了我县营造畅、安、舒、美、洁的路域环境。

4.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不断巩固成果、扩大成果,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见效,确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

5.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复工复产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复工审批工作,每个项目制定一个复工方案,确保防控措施到位,落实好体温检测,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分散就餐等疫情防控措施。目前,重点项目“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元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巴东猪场进场路等交通建设项目已全面复工。全县客运市场已全面恢复,市际、县际、县内班线、公交车已全部运营。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绿春县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从2017年2月份起退休人员纳入绿春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为此,本单位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在2020年年末决算中没有反映离退休人员经费。

3、遗属人员8人。

4、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含1辆越野车,一辆自卸农用车,用于农村公路建、管、养应急保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54,228,68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228,683.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中:基本支出收入5,996,842.68元,比上年收入数5,391,879.11元,增收601,963.57元,增幅为11%,主要原因提高了对在职人员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频繁;项目支出收入248,231,841.25元,比上年收入数195,747,000.00元增收52,484,841.25元,增幅为27%),比上年收入数201,138,879.11元,增收53,089,804.82元,同比增长26.3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拨入的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农村公路项目改造、桥梁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多;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41,376,042.15元。其中:基本支出6,003,237.68元,占总支出的2.49%;项目支出235,372,804.47元,占总支出的97.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完成总支出数197,749,229.64元,增支43,626,812.51元,同比增长22.06%,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对在职人员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频繁,三是对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农村公路项目改造、桥梁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的支出比上年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03,237.68元,占总支出的2.49%,比上年支出数5,589,991.99元增支413,245.69元,增幅为7.39%,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对在职人员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频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28,503.80元,占基本支出的92.09%,比上年支出数5,216,554.11元,增支311,949.69元,同比增长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474,733.88元,占基本支出的7.91%,人均支出12,172.6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372,804.47元,占总支出的97.51%,比上年支出数192,159,237.65元增支43,213,566.82元,同比增长22.4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拨入的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桥梁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多,2020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19年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76,042.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收入数201,138,879.11元,增收53,089,804.82元,同比增长26.39%。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对在职人员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频繁,三是对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农村公路项目改造、桥梁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的支出比上年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7,80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0,48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为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16,50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牛孔镇牛孔村委会小土嘎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468,62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9%。用于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工程10,896,987.72元,用于农村公路改造工程117,276,535.31元,桥梁改造工程1,365,10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93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1,668,00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2%。用于基本支出5,124,953.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7,336.62元,公用经费支出427,616.88元),项目支出96,543,054.29元(其中:用于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工程3,608,640.00元,农村公路改造工程50,695,414.29元,桥梁改造工程6,790,00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3,609,000.00元,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1,840,0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44,61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分别用于牛孔镇牛孔村委会小土嘎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915,900.00元,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改扩建工程3,587,117.70元,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41,6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2020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数0.00元无增减,与上年收入支出决算数0.00元无增减。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2020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数0.00元无增减,与上年收入支出决算数0.00元无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698.00元,完成预算的8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249.00元,完成预算数59,000.00元的8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449.00元,完成预算数54,000.00元的80.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了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42.00元,下降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1.00元,下降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00元,下降0.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了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249.00元,占52.62%;公务接待费支出43,449.00元,占47.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24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24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桥梁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及县、乡、村道养护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43,4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养护沿线来访群众的接待支出,没有外事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733.88元,占总支出的0.20%,比上年支出数373,437.88元,增支101,296.00元,同比增长27.13%,主要是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频繁。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122,006,739.16元,其中,流动资产76,247,205.58元,固定资产16,133,61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905,369.61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3,835,379.7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71,359.42元,同比增长65.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末在建及已完工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比上年度多,其中:

1.流动资产76,247,205.58元,占总资产的62.49%,比2019年年末数35,183,634.06元,增加41,063,571.52元,同比增长116.71%。其中:

(1)银行存款35,898,862.48元,占总资产的29.42%,比上年同期数8,355,344.50增加27,543,517.98元,同比增长329.65%;

(2)财政应返还额度200,000.00元,占总资产的0.16%,比上年同期数1,513,645.00减少1,313,645.00元,同比减少86.79%;

(3)预付账款40,148,343.10元,占总资产的32.91%,比上年同期数25,314,644.56增加14,833,698.54元,同比增长58.60%。

2.非流动资产45,759,533.58元,占总资产的37.51%,比上年同期数38,651,745.68元增加7,107,787.90元,同比增长18.39%,其中:

(1)固定资产原值16,133,614.82元,比上年同期数4,470,828.12增加11,662,786.70元,同比增长260.86%,增加原因是2020年8月3日新增了一幢面积4,089.80平方米价值11,662,786.70元的办公及业务综合用房。2020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元3,279,450.85元,固定资产净值12,854,163.97元,占总资产的10.54%(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1,686,759.47元;专用设备670,924.67元;通用设备72,705.64元;家具用具及其他423,774.19元)。

(2)在建工程32,905,369.61元,占总资产的26.97%,比上年同期数37,098,978.56减少4,193,608.95元,同比减少11.30%;

(3)无形资产23,950.00元元,比上年同期数23,950.00元无增减。

(4)没有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流动负债37,707,053.56元,占总负债的100%,占负债和净资产总计的30.91%,比上年同期数30,501,042.24元增加7,206,011.32元,同比增长23.63%。其中:

(1)其他应交税费-5,857.34元,比上年同期数-3,776.7元增加-2,080.64元,同比增长55.09%;

(2)应缴财政款25,849.8元,比上年同期数312,506.74减少286,656.94元,同比减少91.73%;

(3)应付职工薪酬208,260.00元,比上年同期数0元增加208,260.00元,同比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2019年未能如实反映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应付款37,478,801.10元,比上年同期数30,192,312.20增加7,286,488.90元,同比增长24.13%。

4.非流动负债0元,与上年同期数0元无增减。

5.净资产84,299,685.6元,均为累计盈余,占负债和净资产总计的69.09%,比上年同期数43,334,337.50增加40,965,348.10元,同比增长94.53%。

6.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年末资产盘点无盈亏,没有新增专用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与上年0元无增减。

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006,739.16

76,247,205.58

16,109,664.82

12,096,786.70

532,353.00

3,480,525.12

32,905,369.61

23,95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项目有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桥梁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等共涉及6个项目,项目资金共计248,231,841.25元,项目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0年度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根据省级要求,农村公路养护省级配套资金按照省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配套,同时要求县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相应的资金配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绿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我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交通运输支出,指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111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202111220246212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