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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7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10101000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委“1666”工作思路和“一城五区”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文明机关建设,为打赢打好脱贫摘帽攻坚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使党的主张和意愿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方位、找准方向,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力,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2、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扣“三大”攻坚战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始终紧盯民生热点,顺应群众热切期盼,综合运用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多种监督方式,积极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痛点、堵点等民生实事落实,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展现人大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作为和担当。全年,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组织专题调研视察15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评议工作部门2个,作出决议决定9项。

一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年内,先后对《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从而增强全民边境意识,强化国界管理,促进边境安全稳定;找准我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短板差距,加快梯田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强化哈尼梯田要素保护。同时,按照省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在本县贯彻执行情况提供自查、检查工作报告5篇,保障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落实和执行。

二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督促绿春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是围绕经济运行开展监督。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专题调研,密切关注全县疫情防控和宏观经济运行态势,推动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各项措施落实。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上线运行本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大对财政预决算和政府融资的监督力度,有效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作用。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年内,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十四五”规划项目和重点工作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宏观经济分析研判;客观全面做好“十三五”总结评估;重视突出区域自身发展特色;充实规划编制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对乡镇的指导6条审议意见。组织部分州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集中调研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及时审查批准地方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严肃预算执行;加强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围绕依法行政开展监督。为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年内,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开展了评议。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提出了:切实抓好班子建设;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等10条评议意见。对县应急管理局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水平等7条评议意见。通过工作评议,增强了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担当意识,有效促进了部门作风的转变,进一步发挥了部门职能作用。

五是围绕司法公正开展监督。积极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监督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是围绕民计民生开展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关注问题开展监督,推动解决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年内,对县人民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巩固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要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不返贫;要统筹战“疫”战贫不松懈;要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不脱节;要保持攻坚态势不懈怠4条审议意见。相关专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绿春县人民政府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毒品突出问题、退役士兵安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工作情况报告,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发展。持续开展好农村饮水安全、健康扶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推进各项审议意见落实见效。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持续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着力推动信访问题妥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共接待群众来信3件,来访21批次50人次,督办落实3件。

七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常委会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动绿春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年内,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抓好跟踪落实,推动环境报告机制常态长效。督促落实中央、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任务。

3、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本着“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意志。年内,依法对2020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方案的议案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制度,强化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各项制度,确保实现县委意图,体现人民意愿。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年内,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接受代表辞职3人,终止代表资格9人。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强化“一府一委两院”被任命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4、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立健全代表学习长效机制,依托“绿春县人大代表实训基地”等代表履职平台,坚持每年组织代表进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等专题培训,促进代表思想素质、履职意识、履职水平和引领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年内,举办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1期70人次,选派17名州县人大代表参加了省州人大组织的异地学习考察和人大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能力。召开以“三个机关”建设为主题的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促进县乡人大代表工作与时俱进。

5、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和“一府一委两院”重要会议,让代表察民情、解民意、汇民智,为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年内,组织红河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绿春代表团专题调研乡村振兴规划和建设1次;组织部分红河州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情况1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76人次。深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系”活动,进一步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持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完善提升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联络室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载体作用,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量。

6、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组织开展绿春县乡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让代表始终置于本选区选民的监督之下。年内,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72场次,113名县代表和361名乡(镇)代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2301名选民对代表进行了评议,代表活动更加规范、更有成效。

7、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坚持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审议测评、代表建议续办续复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听取和审议政府组成部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把好时间关、责任关、意见反馈关;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收到代表建议共45件,其中列入重点督办建议5件。具体办理结果为:A类30件,占办理建议总数的67%;B类10件,占办理建议的22.2%;C类5件,占办理建议总数的11%。

同时,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积极主动投身县委中心工作,凝聚全县各级人民代表智慧力量,助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爱国卫生、信访维稳等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8、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文明机关

9、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可靠保障。

10、注重人大干部的合理交流和选拔任用,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活力;强化人大干部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履职专业、务实担当、善于作为的人大干部队伍;密切人大干部的协同性,持续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建设,构建和谐机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1、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优化机关日常工作流程,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有章可循、规范高效。年内,修改完善了《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选举和任命的本级国家工作人员监督办法(试行)》《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办法》。

12、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保障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高效运行。改进调查研究方法,提高审议质量,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13、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同人大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不断加强人大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好声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896,129.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6,643.27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86.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9686615.66元对比,减少790486.39元,减少8.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会议等活动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028,172.84元。其中:基本支出8,320,399.68元,占总支出的92.16%;项目支出707,773.16元,占总支出的7.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9841514.78元对比,减少813341.94元,减少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会议等活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20,399.68元。与上年日常支出8825087.94元对比,减少504688.26元,减少5.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会议等活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77,515.79元,占基本支出的7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2,883.89元,占基本支出的2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7,773.16元。上年对比日常支出8,825,087.94元,减少504,688.26元,减少5.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会议等活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1,971.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上年对比日常支出9,811,502.46元,减少849,531.03元,减少8.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会议等活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65,13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机关日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5,94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6%。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45,945.1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7,909.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8,036.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0,89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350,893.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4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44.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公务接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547.00元,下降2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47.00元,下降25.3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州人大、乡镇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县乡代表脱贫攻坚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9,067.89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101.96元对比减少512,034.07元,减少21.15%,主要原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40,107.08 元(其中:流动资产41,125.57 元,固定资产198,981.51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813.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813.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0107.08

41125.57

198981.51

198981.5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10101111



附件【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表202111220348048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