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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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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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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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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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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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000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指导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组织开展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抓牢党的建设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按照《绿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统计工作总体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局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等。
(1)党建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党组坚持“党建与统计相融,抓实党建促统计”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积分制、党员学习等多项制度,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提升全局党员综合素质,强化我局党组织建设。截止2020年10月,我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召开支委会10次、主要领导上党课活动2次,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促进了各项中心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夯实。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州、县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突出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厘清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学习责任书内容,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党纪党性教育,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3)大力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我局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全面落实,扎实开展部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确保单位内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可控、积极向上。截止2020年10月,我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
2.持续提升帮扶成效
按照脱贫不脱钩的工作要求,我局对照部门帮扶责任清单,制定了《绿春县统计局2020年度脱贫攻坚帮扶计划》,定期积极深入挂包村开展“自强、诚信、感恩”系列活动。在投入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大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收家治家等一系列活动,切实激发了帮扶群众的内生动力。截止2020年10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大水沟村委会5次,共走访挂包户620户次,下拨帮扶资金0.5万余元,干部职工帮扶挂包户1.5万余元。
3.组织实施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1)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绿春县脱贫攻坚普查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始终坚持以安全保障为前提,以质量管控为核心,以真实可靠为底线,稳步、规范有序推进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本地回避、互不交叉”原则绿春县共抽调普查人员167人,派到泸西县开展普查工作,派驻绿春县普查工作组共计264人,全县普查对象涉及87个村(社区)、753个村民小组(自然村)、22589户建档立卡户。2020年7月20日至8月10日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工作,8月10日至8月30日进行数据审核、复核等并通过国家级验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12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绿春县脱贫攻坚普查落实方案》以及住宿伙食保障、道路保通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等11个专项方案;三是细化任务分配。科学合理划分113个普查小组,明确每组普查工作进度任务,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规范有序组织开展现场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四是有效联动对接。召开对接会、联席会等会议12次,研究解决有关问题30余个。五是做好引导服务。建立乡镇、村、组三级引导员机制,引导员共956名,全程陪同普查组。六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严守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牢牢把握真实可靠的原则底线,严谨、务实、规范开展普查工作。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及时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地点,并从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等5家重点行业部门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充实到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各乡镇普查员进行了系统的普查业务培训。目前我县人口普查清查摸底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为2020年11月1日有序开展正式入户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稳步开展各项常规统计工作
(1)严格履行部门职责。根据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质量评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如实反映我县经济发展形势。
(2)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我县1-3季度实现生产总值369547万元,同比下降2.8%。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分别为83553万元、88115万元、197879万元,一、三产同比增长5.2%、1.9 %,二产同比下降14.2 %。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5156万元,同比增长23.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9%;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4.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4479元,同比增长3.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8225元,同比增长8.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4052.8万元,同比下降2.1%。
(3)2020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我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527162万元,同比增长2.2%。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分别为141971万元、138728万元、246463万元,一、三产同比增长3.9 %、3.4%,二产同比下降0.8%,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3318万元,同比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7%;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5249元,同比增长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0285元,同比增长8.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278万元,同比增长1.5%。
(4)统计执法检查有力开展。我局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绿春县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机制。于2020年10月20日邀请州统计局副局长陈志刚对全县80余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的通知》,我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数据。同时组成工业能源、建筑房地产投资和批零住餐服务业执法检查组,对10家相关企业开展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5)统计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决策服务,我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课题、专题分析研究工作,抓住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深入分析数据之间存在的内在规律和发展变化的趋势,实时监测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要指标数据,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充分运用数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二是强化信息服务,我局坚持把《统计月报》、《统计公报》、《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绿春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作为统计服务产品,定期编发。向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每月定期整理统计月报,报送县级领导及相关部门,为我县各项指标数据参考查询提供权威资料。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统计分析和信息,截至10月末,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信息40余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系统自动导出,我单位均不涉及,故这两张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90,66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0,663.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19年与2020年收入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19年收入 |
2020年收入 |
差异 |
差异原因 |
合计 |
3026172.29 |
5890663.55 |
2864491.26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545160.44 |
2401506.64 |
-143653.8 |
公用经费减少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50000 |
2266403 |
2216403 |
2020年开展脱贫攻坚普查、人口普查工作,经费增加。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146800 |
1468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00 |
3600 |
2019年由于财务人员疏忽,放在其他款项。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3219.04 |
250504 |
7284.96 |
因新增3个事业人员,3个公务员。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9489.44 |
-29489.44 |
2020年由于财务人员疏忽,放在其他款项。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8303.37 |
141849.91 |
13546.54 |
因新增3个事业人员,2个公务员。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650000 |
650000 |
2020年拨付了脱贫攻坚普查经费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30000 |
30000 |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787,887.55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708.55元,占总支出的53.47%;项目支出2,693,179.00元,占总支出的46.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9年与2020年支出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19年收入 |
2020年收入 |
差异 |
差异原因 |
合计 |
3532839.29 |
5787887.55 |
2255048.26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705188.44 |
2401506.64 |
-303681.8 |
2020年公用经费减少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85178 |
-185178 |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187540 |
2253226 |
2065686 |
2020年开展脱贫攻坚普查、人口普查工作,经费增加。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90860 |
9086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02 |
3600 |
2398 |
2019年由于财务人员疏忽,放在其他款项。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3219.04 |
250504 |
7284.96 |
因新增3个事业人员,3个公务员。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9489.44 |
-29489.44 |
2020年由于财务人员疏忽,放在其他款项。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8303.37 |
141849.91 |
13546.54 |
因新增3个事业人员,2个公务员。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2271 |
616531 |
614260 |
2020年拨付了脱贫攻坚普查经费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50448 |
29810 |
-20638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4,708.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3,905.43元,占基本支出的7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803.12元,占基本支出的20.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3,17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38.31%,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了两个大型普查,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0年度脱贫攻坚普查红财农发[2020] 3号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运输费369854元,委托业务费66400元,培训费150277元,印刷费30000元;2020年度脱贫攻坚普查红财农发[2020]26号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21430元,其他交通费1184652元,会议费4806元,差旅费79950元,培训费132000元。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红财行发[2020]14号和红财行发[2020]28经费362000元支人口普查指导员和人口普查员;红财农发[2020]27号和红财农发[2020]27号经费90860元用于住户调查员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7,887.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3.8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开展了两个大型普查,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45,59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67869.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803.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3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50884.0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1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0,504.00 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84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46,3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7%。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9元,支出决算为3,709.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09.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709.00元,比2019年减少1,333.00 元,下降26.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70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3,70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7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业务接待性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803.12元,与上年197,729.00元相比增加了423,074.12 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开展了两个大型普查工作,即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599,709.92 元,其中,流动资产252,887.81 元,固定资产346,822.11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总资产573,007.83 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02.09 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316.70 元,固定资产减少4,614.61 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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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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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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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99709.92 |
252887.81 |
346822.11 |
44682.61 |
30213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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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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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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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绿春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好统计工作职能,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统计保障。准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不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10501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2.2010504款—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5.20105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111
附件【绿春县统计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