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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2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 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 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历史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乡人民政府坚持在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十三五”发展目标和乡党委“一前沿两长廊三中心五示范”工作思路,落实“六个大抓”,推动“六稳”“六保”落地,全乡疫情防控有力有效,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3亿元,农业生产总值1.2亿元,同比增长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56元,同比增长9%;驻乡金融机构存款金额8128万元,贷款金额9910万元,完成橡胶林木流转贷款还款780万元,经济活力持续稳定。

1.群策群力,脱贫攻坚任务决胜收官。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严格对标“户脱贫、村出列”“57”标准,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考核评估、脱贫攻坚普查以及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一年来,蒙自经开区投入174.95万元完成对口帮扶项目11个,县委政法委等7家挂联单位累计帮扶(折资)31.95万元,完成东西部协作项目2个46万元;落实建档立卡户务工奖励性补助385人25.4万元,完成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补助289人167.7万元,完成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83户878万元,投资115.83万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13个;投资238.6万元的村集体经济综合楼项目投产运营,二甫、多沙、半坡、哈的、高井槽等5个村(社区)每年共分红14万元,投资60万元的半坡村光伏扶贫电站建成投产,当年创收3.82万元,带贫益贫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村集体“无钱办事”难题得到缓解。顺利实现剩余18户58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全乡现行标准下1144户4899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标志全乡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长期困扰半坡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2.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举全乡之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扎实开展交通保通保畅、市场稳价保供、重点场所和婚丧节庆活动管控、农民工返城返岗、有序复工复产、社会维稳处突等工作。针对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我们将疫情防控重点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及时切换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建立严密的防控措施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先后在中越边境17、18、19号界碑、李仙江坝溜大桥和坝溜新区设置5个常态化疫情防控点,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决守住疫情防控第一道、第二道防线。全面推广运用“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工作,倡导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共停办延办各类宴席、节庆、赶集等活动130余场次,完成疫情防控执勤房建设1所,倡议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疫情防控捐款2762人14.8万元,累计投入疫情防控经费85.8万元。荣获“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人。

3.补齐短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夯实。投资1462万元的戈兰滩至马尼河15公里路面改扩建项目竣工在即;投资892万元的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基本完成,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53605㎡、垃圾池56个、水冲厕14座、猪厩128间;投入130万元基本完成坝溜社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6500余万元建设的同鑫橡胶颗粒加工厂进入全面运营阶段;投资119.7万元完成6个橡胶乳胶收购站建设项目;投入10万元完成半坡和马场战恢项目2个;基本完成投资508万元的坝溜移民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投资236万元的坝溜社区移民广场建设项目;二甫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坝溜集镇地质灾害防治、阿东瑶寨进村道路改造提升、坝溜社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

4.绿色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巩固。严格落实“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政策方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强化乡村水源地保护,整治规范河道非法采石采砂、违章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乱象,全年乡级河长APP巡河238人次,开展清河行动4次,清理公路沿线垃圾60余吨,全乡同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12期,发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倡议书2000余份,完成无害化公厕改造5座,自然村公厕和垃圾池覆盖率达100%。组建爱国卫生志愿服务队63支,集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35次,发放宣传海报2500余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8〕全面推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持续巩固。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护林防火、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严格落实巡山护林、卫生保洁制度,足额发放230名生态护林员待遇184万元、211名保洁员待遇121.9万元,落实草原生态补助23.5万亩72.25万元、天然商品林补助11万亩110万元、公益林补助22.5万亩14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万亩159.5万元、退耕还林补助5000亩150万元,生态环境安全持续良好,生态优势不断凸显。

5.以民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面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标工作,规范和完善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审核审批程序,全年发放城乡低保1456人431.9万元、临时救助金23.6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01万元、孤儿补助12.25万元、特困供养补助金29.28万元、高龄补助金8.2万元,发放优抚对象补助56人27.63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抚尽抚、应救尽救。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10729人,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完成任务数的102%,就诊44130人次,医疗统筹支付813.8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30人,完成任务数的102.3%,发放养老保险金1284人164.4万元。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全年实现零辍学目标,严格落实教育帮扶各项政策措施,全年完成“雨露计划”资助189人56.7万元、使用蒙自经开区教育帮扶基金资助39人6.4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资助2人1万元,完成“两免一补”1994人次119.8万元,协调蒙自经开区对口帮扶资金12万元帮助中小学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完成农村劳动力有序向外转移就业3400人。严格按照县人口普查办统一安排部署,顺利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推进“健康半坡”建设,倡导合理健康、积极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支持乡村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投资30万元建成半坡乡扶智书屋和塑胶篮球场,着力营造浓厚的文体氛围,提升全民“智体健康”水平。

6.齐抓共管,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持续巩固平安半坡建设,着力构建“党政军警民”“县乡村组户”双线畅通的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开展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和“缉枪治爆”“毒品问题”专项整治,收缴枪支枪管10支,防范打击“三非人员”14起21人,严厉管控打击涉恐、涉黑、涉恶、走私、“黄毒赌”“盗抢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疫情涉稳事件排查处置工作,严密防控“民转刑”和非法宗教渗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及“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在线学法、以案释法、守法用法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严格管控8名社区矫正人员。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维权等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和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应急培训、演练12场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得到加强,较好落实各领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责任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0件,调解成功18件,调解成功率达90%。落实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1620人448.1万元。完成二甫、哈的2个抵边警务室建设。全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持续巩固,2020年被命名为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7.多措并举,政府自身建设稳步推进。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及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等工作。认真整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各类督察考核考评和审计反馈问题,完成7个村(社区)审计监督全覆盖,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虚心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15件、占45.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的15件、占45.5%,因条件限制有待解决的3件、占9%。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建设,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2696人,认证率达26.28%,为民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得到提升。

8.攻坚五年,“十三五”圆满收官。“十三五”时期,是半坡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1666”工作思路和乡党委“一前沿两长廊三中心五示范”工作思路,全面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胜利在望,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翻番,为衔接乡村振兴、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半坡乡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半坡乡财政所;

3、事业单位6个: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固定资产系统未入库。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6,163,113.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39,508.93元,占总收入的54.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123,604.51元,占总收入的45.76%。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46,005,501.86元增加0.3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1,840,793.35元。其中:基本支出26,124,795.71元,占总支出的50.39%;项目支出25,715,997.64元,占总支出的49.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的63,783,469.46元减少18.7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资金拨入少,以致减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24,795.71元。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19,952,088.57元增加30.9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其他收入科目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42,007.56元,占基本支出的8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82,788.15元,占基本支出的16.39%。比2019年的7,623,723.39元减少43.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各单位拨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就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15,997.64元。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43,831,380.89元减少41.33%,主要原因分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拨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半坡乡项目主要有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坝溜社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橡胶收购站建设项目,危房改造项目,以及各单位拨入道路、地质灾害、扶智书屋及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已支出完成,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除当年支出剩余部分已上缴,各单位拨入道路、地质灾害等项目资金陆续支出中。下一步改进措施:安排专人,及时跟进,加强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30,264.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56%。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21,656,445.60元增加23.43%,主要原因分析:加大财政拨款资金支出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52,79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808,672.98元,机关运行经费2,176,955.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7,164.8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8,62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6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5,71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794,06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95,325.59元,机关运行经费193,23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0,608.00元,资本性支出13,104,901.0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93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400.00元,资本性支出534,8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4,153.00元,完成预算的18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0,000.00元,完成预算的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153.00元,完成预算的49.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购一辆森林防火执法用车,支付脱贫攻坚普查、人口普查、疫情防控、动态管理及其他各类常规工作经常下乡时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53,233.00元,增长12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0.00元,无变动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5,000.00元,增长23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67.00元,下降13.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购一辆森林防火执法用车,支付脱贫攻坚普查、人口普查、疫情防控、动态管理及其他各类常规工作经常下乡时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0,000.00元,占83.67%;公务接待费支出74,153.00元,占16.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0,000.0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由于森林防火需要,2020年新购一辆森林防火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行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4,1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及各类常规工作上级检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8,195.27元,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的2,563,427.42元减少465,232.15元,减少18.1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脱贫攻坚进村入寨减少,相应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资产总额18,957,415.13元,其中,流动资产16,113,991.00元,固定资产2,661,424.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2,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95,114.9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705,007.63元,固定资产减少90,107.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动0.00元,在建工程无变动0.00元,无形资产无变动0.00元,其他资产无变动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957,415.13

16,113,991.00

2,661,424.13

2,399,122.30

262,301.83

0

0

182,000.0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7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0年固定资产原值4,613,526.00元,比上年度的4,563,596.00元增加49,330.00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购入办公设备。

(2)应缴税费年初数为-1,600.28元,年末数为-14,384.39元,此金额为2019年-2020年末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未进行,职工个人部分未收回,故出现超支导致负数,应在2021年汇算清缴。

(3)预付账款年初数为13,570,571.40元,年末数为11,656,441.40 元。

(4)应缴财政款年初数为38,870.06元,年末数为30,583.57 元,此金额为2020年社会抚养费27,550.00元和第四季度利息3,033.57元,应在2021年上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表202111171131096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