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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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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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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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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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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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301000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一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二是保证监督职能;三是教育和管理职能;四是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五是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绿春县戈奎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保工资、保重点,保建设等资金得到较好落实,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支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有力促进了戈奎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党政机关
2.财政所(事业参公)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水务服务中心
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1.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3,306,776.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59,528.82元,占总收入的85.4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147,247.85元,占总收入的14.58%。与上年对比2020年的收入预算执行数是83,306,776.67元,比2019年108,633,314.61元减少22.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出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减少。
年度 | 收入年初预算数 | 收入预算执行数 |
2019年 | 10,293,153.56 | 108,633,314.61 |
2020年 | 11,179,100.00 | 83,306,776.67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6,192,178.18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8,024.14元,占总支出的27.62%;项目支出69,624,154.04元,占总支出的72.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年度 | 收入执行数 | 支出执行数 |
2019年 | 108,633,314.61 | 131,748,601.26 |
2020年 | 11,179,100.00 | 96,192,178.18 |
2020年支出96,192,178.18元,比2019年的131,748,601.26元减少35,556,423.08元,减少26.99%,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支出退耕还林资金、产业资金、农危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较去年减少。其中:本年基本支出26,568,024.14元,比2019年的23,858,291.01元增加2,709,733.13元,增加11.36%,增加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资和艰边补贴增资、精准扶贫进入验收阶段,各种进村入寨工作增加,迎检工作增加,各种支出增加;本年项目支出69,624,154.04元,比2019年的107,890,310.25元减少38,266,156.21元,减少35.47%,减少原因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付较去年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68,024.14元。与2019年的23,858,291.01元增加2,709,733.13元,增加11.3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资和艰边补贴增资、精准扶贫进入验收阶段,各种进村入寨工作增加,迎检工作增加,各种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48,053.38元,占基本支出的82.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19,970.76元,占基本支出的17.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624,154.04元。与2019年的107,890,310.25元减少38,266,156.21元,减少35.47%,主要原因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付较去年大幅度减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商品和服务支出1,635,696.96元;发展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11,713.81元;续建基础设施资本性支出56,176,743.2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57,258.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83%。其中基本支出20,718,294.92元(人员经费支出17,854,198.3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64,096.54元),比2019年的11,954,317.70元增加8,763,977.22元,增加42.3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由于人员基本工资增资和艰边补贴增资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61,838,964.03元,比2018年的84,122,087.16元减少22,283,123.13元,减少36.03%,减少原因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付较去年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87,57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98,976.17元;商品服务支出:1,341,829.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3,375.96元;资本性支出:1,092,683.0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5,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8,79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8,189.09元;商品服务支出:10,606.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6.7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23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3,832.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9,123.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8,473.59元;商品服务支出:101,41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3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9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0,102,17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91,714.45元;商品服务支出:240,737.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03,958.9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11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000.00元;资本性支出:15,892,4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8,7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764.8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支出类别 | 金额(元) | 百分比 |
一般公共服务(类) | 14,187,575.47 | 17.19% |
公共安全(类) | 15,000.00 | 0.02%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 218,795.81 | 0.27%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 668,232.32 | 0.81% |
卫生健康(类) | 509,123.59 | 0.62% |
节能环保(类) | 150,000.00 | 0.18% |
城乡社区(类) | 190.00 | 0.00% |
农林水(类) | 50,102,176.96 | 60.69% |
交通运输(类) | 16,117,400.00 | 19.52% |
住房保障(类) | 588,764.80 | 0.71%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7,102.43元,完成预算的9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0,201.83元,完成预算的9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900.60元,完成预算的7.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156088.0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113.7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应红森草指字〔2020〕2号文件要求购消防巡逻车一辆;公务接待费为36900.6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602.33元,增长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201.83元,增长2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599.50元,下降70.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156088.0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113.7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应红森草指字〔2020〕2号文件要求购消防巡逻车一辆;公务接待费为36900.6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0,201.83元,占92.58%;公务接待费支出36,900.60元,占7.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0,201.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6,088.05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原因是本年应红森草指字〔2020〕2号文件要求购消防巡逻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4,113.7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乡镇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6,900.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900.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及农林水卫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5,748.34元,与2019年支出2,820,317.07元相比减少184,568.73元,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在验收阶段,办公费,公务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资产总额13,025,732.66 元,其中,流动资产8,502,292.34 元,固定资产3,067,922.73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55,517.59 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78,286.19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8,623.75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025,732.66 | 8,502,292.34 | 3,067,922.73 | 1,979,779.15 | 564,450.08 | 0 | 523,693.50 | 0 | 0 | 1,455,517.59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4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3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表2020年度表202111170329266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