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27
-
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1-18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办的职责是: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州委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以及巡察移交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新闻宣传工作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绿春县纪委县监委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履行“两个维护”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纠治“四风”不止步。聚焦职能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其他人员18人,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招录的留置看护人员,人员性质合同制工人。
退休人员9人。
车辆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数3辆,均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777,706.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7,706.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拨款3,936,280.83元,同比增长30.65 %。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正常晋档晋级调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款,调入9名干部,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遗属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原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633,913.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3,195.47元,占总支出的97.77%;项目支出370,718.49元,占总支出的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拨款支出3,583,924.79元,同比增长27.46 %。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正常晋档晋级调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款,调入9名干部,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遗属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原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63,195.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67,284.26元,增长40.2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正常晋档晋级调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款,调入9名干部,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遗属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68,749.97元,占基本支出的8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4,445.50元,占基本支出的1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718.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3,359.47元,减少74.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中央及省级补助办公办案经费及县级财政列入预算的相关工作经费减少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33,913.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83,924.79元,增长27.46%。2020年正常晋档晋级调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拨款,调入9名干部,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遗属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原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55,42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年终一性资金、绩效工资、留置看护人员工资,机关日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差旅费、水费、工会经费、电费、邮电费、驻村队员伙食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等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9,38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公务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9,10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列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8,633.91元,支出决算为153,614.34元,完成预算的5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206.34元,完成预算的8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08.00元,完成预算的17.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厉行节约各项措施落实以及2020年一至三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疫情影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6,461.63元,下降3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77.63元,下降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584.00元,下降76.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厉行节约各项措施落实以及2020年一至三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疫情影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06.34元,占84.11%;公务接待费支出24,408.00元,占15.8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06.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206.3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调查和巡察等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检费、保险费等费用。
3.公务接待费24,4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4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省、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组、调研工作组,乡镇纪委业务工作对接以及精准扶贫挂联乡镇、村委会干部等的接待发生的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4,445.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4,950.5元,同比增长27.7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新调入9名工作人员,8名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案件、监察检查、巡察、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列支驻村工作队员食宿通信补贴及工作经费,开展业务工作中列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935,499.04元,其中,流动资产2,660,460.89元,固定资产1,215,097.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9,940.8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5,177.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790.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35,499.04 | 2,660,460.89 | 1,215,097.28 | 123039.18 | 1092058.1 | 59,940.87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20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2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20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2021111810261044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