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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8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⑵、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州、县党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绿春、法治绿春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⑶、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⑷、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⑸、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全县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⑹、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⑺、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县法学会。

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⑼、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⑽、完成县委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工作要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统筹推进“五大专项行动”

1.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推进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建设为突破口,统筹各方资源,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持续推进“3+3”(视频监控、路灯、响铃安装到位,安保室、安保人员、安保制度配备到位)治安防控模式,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物。目前,全县9个乡镇已实现视频监控前端全覆盖;绿春县“雪亮工程”平台建设已完成并正常投入使用,社会资源实现接入502路,联网共享平台接入在线177路。实现了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与县综治中心、县应急办、县边境管理大队检查站的资源共享。

2.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结合境外疫情防控工作,推行以党建为引领,整合党员、村社干部、驻村队员、护林员、护村队、村民等力量,推行以乡镇为大网格、村社区为中网格、村小组为小网格的网格化治理模式。目前,全县划分9个大网格、92个中网格、805个小网格,配备网格员信息员823名,实现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网格化全覆盖。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细胞工程推动平安建设。在抓好以块为主的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等区域性创建活动的同时,开展以条为主的各行业、各系统的平安创建活动。全力推动“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文化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创建工作,按照“大平安”的定位标准,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深化行业系统平安建设。

4.深入推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边防派出所警务区责任人100%驻村、100%入户走访,依托29个疫情防控执勤点,突出科学布防、辐射扩防、阵地布防,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守住境外疫情零输入的底。

5.深入推进毒品问题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紧抓“禁毒脱贫”主线,加强毒品问题摸底排查、打击处理、收戒管控、宣传教育等整治工作,总结、提炼和推广“1471”农村禁毒和大头拉祜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综合治理”工作模式,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和打击境外毒品渗透危害,牢牢掌握禁毒斗争的主动权,全力解决因毒致贫、因贫致毒、因毒返贫的问题。截止10月31日,破获贩卖毒品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缴获各类毒品6.91872千克。完成了年初未脱贫的91名涉毒贫困人员家庭同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994,08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4,082.80元,占总收入的98.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7%。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208,129.44元。其中:基本支出4,299,124.44元,占总支出的82.55%;项目支出909,005.00元,占总支出的17.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绿编(2020)2号文件精神,单位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二是财政给与拨付2020年增加边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四镇五乡的视频会议中心建设经费;州政法委视频会议中心建设经费及我单位申请的市域社会咨询管理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9,124.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09,662.5元,减幅19.02%。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拨款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4,915.35元,占基本支出的6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4,209.09元,占基本支出的3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9,005.00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为909.005.00元,比上年300000元增加609,005.00元,增幅为20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绿编(2020)2号文件精神,单位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二是财政给与拨付2020年增加边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四镇五乡的视频会议中心建设经费;州政法委视频会议中心建设经费及我单位申请的市域社会咨询管理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2,280.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6%。与2019年支出5,470,492.09元对比减少358,211.2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224,675.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674,318.13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减少349,985.00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09,00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58,09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4%。主要用于绿春县委政法委机关的开展相关工作运行费用、拨付各乡镇及业务单位的相关的工作经费、开工修复的边境基础设施工程和绿春县综治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557,3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0%。主要用于绿春县边防基础设施的维护,(地点:绿春县半坡乡二甫村委会)因内容涉密,不符明细。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开展。用于制作扫黑除恶专题片的制作、乡镇开展扫黑和禁毒工作的宣传及办公费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61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2020年度1-12月机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70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2020年度1-12月机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的行政单位医疗生育保险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789.00元,完成预算的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789.00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车使用方面:单位保留的应急车辆,特殊情况下多使用, 其他情况下,争取在平台派车,机动灵活使用公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211.00元,下降2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11.00元,下降2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00元,下降21.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原因.公车使用方面:单位保留的应急车辆,特殊情况下多使用, 其他情况下,争取在平台派车,机动灵活使用公车。2.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接待相关政策的精神,履行勤俭节约的号召,逐年压缩接待费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89.00元,占57.01%;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0元,占42.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8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78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维稳处突工作和应急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车费等。

3.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挂钩帮扶二甫村委会工作人员、州级对口工作组检查督查、各乡镇对接综治维稳工作和强边国防等工作,产生的(接待192批次及746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825.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7,556.1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部门财政工作经费拨款数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各乡镇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工作,积极推进绿春县平安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毒品问题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发挥本部门的职能,融入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100,076.36元,其中,流动资产992,676.41 元,固定资产904,873.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2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2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0,076.36

992,676.41

904,873.10

0

2

0

904,873.10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2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表202111240207389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