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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7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49901000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移民安置法律、法规,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

二、推荐移民安置方案,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工作。

三、按照省、州人民政府(或授权省、州移民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鉴定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任务。

四、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移民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七、按照“公开、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做好移民监理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

十、组织本行政区内移民的生产技能培训。

十一、做好移民工作中规划设计、实施、安置,后期扶持各阶段及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做好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好戈兰滩电站、土卡河电站移民安置点和库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项目;二是做好我县小型水库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三是开展巩固挂联村委会及挂包户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开展戈兰滩电站库区第五批避险解困项目;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分别是:

1.综合股

2.后期扶持股

3.规划安置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6,656,09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56,093.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720,570.01元,主要原因是投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增加而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972,692.9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493.67元,占总支出的5.01%;项目支出28,472,199.23元,占总支出的94.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7,399.6元,主要原因是投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增加而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0,493.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88.0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和车辆运行维护增加而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8,653.69元,占基本支出的9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839.98元,占基本支出的4.79%。(人均经费支出129,87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72,199.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38,111.59元,主要原因投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增加而增。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大黑山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9,452,965.59元,半坡乡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5,085,14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6,509.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59%。与上年对比减少5,376,514.5元,主要原因上年度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但上年度项目调整资金拨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而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7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86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366,01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6%。主要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65,25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362.50元,完成预算的20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362.50元,完成预算的20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磨损费用增多,并本年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建设增加,由此下乡用于公务用车增加,从而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6,362.50元,增长10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362.50元,增长10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磨损费用增多,并本年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项目建设增加,由此下乡用于公务用车增加,从而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62.5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62.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362.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建设项目下乡和省、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开展项目汇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5,097,999.98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4,125.4元,固定资产814,7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668,622.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6,32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097,999.98

12,414,125.4

814700

657500

157200

12,668,622.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49901111



附件【绿春县安置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