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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30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0000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县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共3个,分别是: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绿春县平河镇党委、绿春县平河镇纪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平河镇财政所;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绿春县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水务服务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内设机构有25个站所,分别为: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项目办、纪委办、乡村振兴办、疫情防控办、综治办、人大办、人居办、医保办、产业办、计生办、财政所、公路管理所、国土所、劳保所、民政所、兽医站、文化站、农技站、安监站、林业站、水管站、科协。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保工资、保重点,保建设等资金得到较好落实,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支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有力促进平河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9.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0.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村委会干部工资大幅度提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9.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9.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9.47万元(本级财力1449.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0.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村委会干部工资大幅度提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9.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村委会干部工资大幅度提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预算时项目并未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平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49.4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2010104款2.00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人民政府人大会议的相关支出;2010301款863.14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人民政府、平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0601款39.77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财政所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1101款45.57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纪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3101款72.58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党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70109款23.41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0501、2080502、2080505款共计135.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补助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支出;2100716款1.5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半脱产人员经费支出;2101102款、2101102款共计44.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费支出;2130104款100.89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04款48.4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317款72.66万元,主要用于平河镇水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49.4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449.4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6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7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3名、退休1名,且未将奖励性绩效预算进去,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5.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定期进行维护,维修费用相对增加,且增加了1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经费;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8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7.1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49.4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7.1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万元,2021年为4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92次,共计接待856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减少5万元,原因是平河镇政府机关食堂秉承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平河镇疫情防控及强边固防工作任务繁重,下乡及出差次数大幅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7.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18.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2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21.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2.“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3.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6.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村委会工作经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15.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部门资产总额1195.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27万元,固定资产1046.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0.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2.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0111



附件【附件2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表202312200324340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