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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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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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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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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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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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大水沟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500000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绿春县大水沟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为绿春县人民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绿春县大水沟乡财政所、绿春县大水沟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水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党委、绿春县大水沟乡纪委、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0个股(室)。
核定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7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其中,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10人,绿春县大水沟乡党委10人、绿春县大水沟乡纪委2人),事业编制21人(其中,绿春县大水沟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人、绿春县大水沟乡水服务中心5人、绿春县大水沟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2人、绿春县大水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6人、绿春县大水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人、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3人),工勤编制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5.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动情况为:上年总预算收入为1135.86万元,增加89.46万元,比去年增加7.8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末有新聘人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5.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5.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5.32万元(本级财力1225.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动情况为:上年总预算收入为1135.86万元,增加89.46万元,比去年增加7.8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末有新聘人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5.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动情况为:上年总预算收入为1135.86万元,增加89.46万元,比去年增加7.8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末有新聘人员;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4项”支出2万元,主要反映人大部门经费支出,较2020年执行数无变动。
2.“201类03款01项”支出710.89万元,主要反映政府部门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增加96.38元,主要是本年末有新聘人员。
3.“201类06款01项”支出41.8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增加11万元,主要是本年末有新聘人员。
4.“201类11款01项”支出30.81万元,主要反映纪委部门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增加3.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调动。
5.“201类31款01项”支出145.54万元,主要反映党委部门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增加14.2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调动。
6.“207类01款09项”支出15.89万元,主要反映文化部门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减少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7.“208类05款01项”支出19.3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部门退休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无变动。
8.“208类05款02项”支出1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部门退休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无变动。
9.“208类05款05项”支出59.3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减少7.2万元,主要是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10.“210类07款16项”支出2.76万元,主要反映计划生育机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无变动。
11.“210类11款01项”支出21.2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部门职工基本医疗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减少0.63万元,主要是预算标准变动。
12.“210类11款02项”支出16.0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部门职工基本医疗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减少3.9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标准变动。
13.“213类01款04项”支出69.63万元,主要反映农经、农机、农技、兽医部门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减少23.51万元,主要是人员外调。
14.“213类02款04项”支出21.22万元,主要反映林业部门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增加2.66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及人员调动。
15.“213类03款17项”支出55.77万元,主要反水务中心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较2021年执行数增加55.77万元,主要是调整中心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25.3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225.3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65.8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5.5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6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3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225.3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3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44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3.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34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3.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17次,共计接待558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比上年减少0.7万是因为严格按照接待制度且每年至少要减少5%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1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3.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3.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项目预算项目共有0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7、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8、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9、“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各种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与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为711.388129元,其中,流动资产570.89395万元,固定资产118.0851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4,090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5429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67416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8687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0万元,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500111
附件【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