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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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mzf/202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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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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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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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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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401000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绿春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工商业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党的建设,抓实党风廉政工作
我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委八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领导,紧紧围绕《绿春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严”当头,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联工作统筹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开展县委统战部工商联职教社联合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和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填写党员干部个人廉洁档案,落实好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风廉政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好党员干部违规借贷排查清理工作,经自查排查,我联干部职工无违规借贷现象。截至目前,我联已召开党组会8次,党员干部讲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集中学习中央、省、州、县党委(纪委)会议精神、党纪、法规等18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5次,年内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4人次,与领导干部家属廉政家访1次2人次,召开1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
(二)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
县工商联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云南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方式,全联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决定》,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当做我联的工作根本遵循。一年来,我联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调研讲话精神等1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我联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每季度按期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三是持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分别组织2次6名民营企业经济人士到井冈山革命老区和广州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参加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参加学习培训,深化民营非公经济人士理论信念,政治认同。四是密切关注民营企业领域意识动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关注我县民营领域意识动态,确保阵地可靠可管。利用工商联QQ群、微信群加强党的政策、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及抗疫情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禁在QQ、微信圈发布反动消极言论、低级庸俗的图片、视频。积极上报工作信息,被省、州、县上级采用9篇,其中《绿春民企尽力担当汇聚抗“疫”力量》和《绿春仁华医院抗“疫”侧记》被《中华工商网》采用。
(三)临危尽职尽责,汇聚民企同心抗疫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县工商联切实加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宣传和防控工作。一是号召全县民营企业担当社会责任,与县委、县政府同舟共济,积极捐资捐物。疫情期间,绿春县东城区幼儿园、绿春县共达水泥有限公司、红河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2家民营企业累计捐赠131.66万元(其中捐款65.97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65.69万元)。二是组织开展对执委企业管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除特殊行业(仁华医院、盛吉屠宰场)外,其余19家会员企业停工停产,积极遵守相关规定。复工复产后,积极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积极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期间,购买2000个口罩发放给18家已经复工和待复工企业。
(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年来,我联组织干部职工共深入挂钩点调研走访9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5次,培训1次。一是在疫情期间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李吉芳深入到阿谷村委会了解疫情防控及脱贫攻坚情况。二是重新校对“明白卡”,及时修改完善明白卡,做到贫困户实际情况、明白卡和系统数据“三个一致”,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三是了解外出务工人员近况,填报《绿春县挂联单位挂联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动态分析自查表》、《绿春县干部职工帮扶对象简要达标情况核实表》、《干部职工、挂联农户“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统计表》。四是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宣传学习。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学习、培训,主席现场提问、干部职工脱稿汇报所挂农户基本情况等方式巩固知识积累,同时加强走访,让干部职工在走访农户中熟悉政策、宣传政策、熟悉农户家底。五是积极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要求,我联深入挂钩点牛孔镇阿谷村委会下阿谷村民小组、上、下巴岩村民小组开展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为主题的“最美庭院”卫生评比活动,为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购买了60条毛巾分发给参加环境卫生清扫工作的农户;干部职工自购了衣柜、口杯、牙膏、牙刷、洗衣粉等生活用品送给挂联农户,并帮助农户收家治家。五是培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积极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推选扶贫爱心企业和社会扶贫模范。绿春县仁华医院、绿春县共达水泥有限公司、绿春县玛玉茶厂、安信证券股份公司、绿春同鑫橡胶有限公司、云南彤瑞茶叶有限公司、绿春双财茶业有限公司、绿春林益苏丫茶厂获得了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表彰;绿春县蜜蜂产业协会会长邹文军、大水沟乡商会会长黑玉忠获得了社会扶贫先进个人表彰。六是扎实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自“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来,全县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胸怀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企业优势,面向贫困村、贫困人口招录员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资助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汇聚起脱贫攻坚有力的社会力量。今年以来,筹集帮扶资金物资共计75.53万元。其中:捐赠物资7.4万元,受益农户174人;减免医疗费用30万元,受益农户1130人;其他帮扶38.13万元。有效助推了我县脱贫摘帽的步伐。七是积极开展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积极动员民企经济人士爱心助学。今年共筹集13.9万元爱心助学资金(其中云南齐星集团捐赠5万元,东城区幼儿园资助2.4万元,绿春县东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万元,红河州长桥建设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1万元),受益贫困大学生46名。
(五)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发展大局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撰写了《绿春县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报告》、《绿春县非公经济发展现状的研究与思考》等调研报告,供上级组织了解决策。二是开展各类网上问卷调查工作。开展了民营企业运行状况问卷调查(3次)、云南省民营企业复工复工情况调查问卷、红河州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查问卷、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调查问卷、全国民营企业应对海外疫情冲击和国际局势动荡影响的调查问卷答卷情况、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企业问卷答卷情况、县级工商联“一个设立、五个有”回头看工作调查问卷等。三是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当好参谋。今年在两会期间,工商届政协委员共撰写提案5件,其中:联名提案2件,个人提案3件。提案议案聚焦社会热点、难点,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和解决。
(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民企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了会议,县委书记李国民作了重要讲话,3名企业家作了交流发言。二是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商会、商会(协)会会长座谈会,有19名企业法人作了交流发言。会后,我联梳理出14条非公经济人士重点反映的我县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呈报至县委、县政府,得到高度重视和解决。三是组织召开绿春县政银企融资对接座谈会。促成了县农行与绿春县津津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意向性融资协议,信用社分别与云南文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春县分公司和绿春县绿鑫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意向性融资协议。四是开展了工商联和检察院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发日活动,全面提升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企发展依法保驾护航。五是加强非公经济人才培养,深度对外交流协作。积极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到外参观学习,交流培训,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6月18日,组织各乡镇商会、行业商(协)会会长13人赴元阳县、建水县、个旧市开展考察学习活动;7月30日,选派2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云南省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训班;8月21日开展了24人参加的提供民营企业诚信守法思维培训会;9月6日选派1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在安徽合肥市举办的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研修班;9月18日选派3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在井冈山市举办的红河州工商联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培训班;9月23日选派3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在中山大学举办的红河州工商联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培训班;10月26日,选派1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云南省民营企业家绿色发展专题培训班。六是积极开展“贷免扶补”工作。今年州工商联下达给我联“贷免扶补”工作指标任务数70户,小额担保贷款10户。我联广泛宣传、实地调查、严格把关。现任务已完成,扶持“贷免扶补”创业贷款70人,发放贷款金额1050万元,带动就业207人,扶持担保贷款10户,75万元,带动就业2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46,286.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9,545.60元,占总收入的96.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741.00元,占总收入的3.92%。与上年对比减少412,08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280.39元,占总收入的53.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4,360.78元,占总收入的46.0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68,490.08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980.08元,占总支出的97.45%;项目支出37,510.00元,占总支出的2.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325,388.61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0,980.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2,898.61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4,933.06元,占基本支出的9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047.02元,占基本支出的8.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1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8,669.00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855.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0%。与上年对比增长198,609.39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决算增加了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48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调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11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8%。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25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80.00元,完成预算的5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80.00元,完成预算的53.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310.00元,降低4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10.00元,降低48.8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开展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88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2,8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州工商联到绿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途径绿春县城接待支出和挂钩村委会来访支出(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88.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711.58,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82,925.17元,其中,流动资产38,396.82元,固定资产44,52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3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925.17 | 38,396.82 | 44,528.35 | 44,528.35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401111
附件【绿春县工商联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