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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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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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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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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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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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2801000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绿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6、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统筹组织脱贫攻坚考核,牵头做好乡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及贫困退出评估检查等工作。
8、承担绿春县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继续做好动态管理工作。继续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积极收集贫困户的动态信息,包括人员变更、新识别、返贫、错评漏评等,做到应纳尽纳,应剔则剔。
2. 巩固脱贫成效。要严格要求落实中央各项要求,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对标对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20项巩固措施落实力度,围绕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积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因地制宜探索符全县的产业类型,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实现人人可参与的产业模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3. 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长宁区委区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双方共同努力下,围绕项目实施、巩固提升、突出重点、消费扶贫等工作,按照“三带两转”的工作方针,坚持上海所能、绿春所需,把东西部扶贫协作更进一步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向纵深发展。
4. 激发贫困户内生脱贫动力。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让贫困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5,369,027.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69,027.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570,290.6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130599款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功能提升项目我单位实施部分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3,117,526.28元。其中:基本支出3,482,993.10元,占总支出的8.08%;项目支出39,634,533.18元,占总支出的91.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039,066.35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调增、本年度新增贫困动态监测暨返贫风险防控资金、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户数比上年增加以及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我办实施部分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2,993.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425.1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增、2020年为脱贫摘帽之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各类办公耗材所需量较上年大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4,297.44元,占基本支出的90.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695.66元,占基本支出的9.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34,533.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70,641.20元,主要原因是2130599款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功能提升项目我单位实施部分比上年增加。主要用于大兴镇倮德村委会、平河镇新寨、折东村委会、牛孔镇龙洞、阿谷、曼洛村委会、骑马坝乡玛玉、秀水河社区、大水沟乡大阿巴村委会、三猛乡巴东村委会村内道路硬化、水冲厕所、挡墙、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35,22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的22,947,459.93元对比增加19,287,766.35元,主要原因是2130599款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我办实施部分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0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开支、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公务用车租车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31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90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455,721.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1%,主要用于大兴镇倮德村委会、平河镇新寨、折东村委会、牛孔镇龙洞、阿谷、曼洛村委会、骑马坝乡玛玉、秀水河社区、大水沟乡大阿巴村委会、三猛乡巴东村委会村内道路硬化、水冲厕所、挡墙、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279,68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1%。主要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8,3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所发生“三公”经费在精准扶贫指挥部账上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70.00元,下降100.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0.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在精准扶贫指挥部账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395.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999.0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摘帽之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各类办公耗材所需量较上年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租车费以及其他扶贫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2,155,846.74元,其中,流动资产41,720,720.61元,固定资产428,94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183.3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79,101.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73.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155846.74 | 41720720.61 | 428942.75 | 0 | 0 | 0 | 428942.75 | 0 | 0 | 6183.38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6,8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9,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6,511.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1,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6,86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是: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29,000,000.00元目前无法支出使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扶贫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2801111
附件【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112305320240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