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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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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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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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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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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绿春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办的职责是: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对州委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以及巡察移交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新闻宣传工作和工作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
绿春县纪委县监委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1个派出监察工委。为绿春县纪委县监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县委巡察机构(设在县纪委),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四个巡察组,即: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惩治腐败不放松,持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做细做实监督首要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不断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担当实干,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全面建设“一城四区”,为绿春振兴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昂扬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车辆编制3辆,年末实有车辆2辆(均为车改后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11月处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该车于2018年3月监察体制改革由县人民检察院划转,已使用13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0.2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度1539.92万元相比增长150.28万元,同比增幅9.75%。增长的原因为预算人数增加7人以及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列入预算(其中:在职人员由上年数82人增加7人为89人)。预算人数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公积金、公务经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0.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0.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0.20万元(本级财力1690.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度1539.92万元相比增加150.28万元,同比增幅9.75%。增长的原因为预算人数增加7人以及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列入预算(其中:在职人员由上年数82人增加7人为89人)。预算人数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公积金、公务经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0.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9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28万元,增幅9.5%。增长的原因为预算人数增加7人以及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列入预算(其中:在职人员由上年数82人增加7人为89人)。预算人数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公积金、公务经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绝对值70万元,减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纪检监察无相关建设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80万元。2011101 行政运行1440.80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办公办案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02万元。其中: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44万元,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退休人员公务经费。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58万元,主要用于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84.38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84.38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90.2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33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8万元)
30102津贴补贴58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14万元)
30103奖金13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1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8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9 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9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8万元)
30305生活补助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万元)
30302退休费2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9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0万元,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
30228工会经费1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万元)
30201办公费1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96万元,较上年减少1.41万元,下降4.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64万元,较上年13.3万元减少0.66万元,下降4.96%,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6次,共计接待324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为规范接待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紧、从严和厉行节约的接待原则,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32万元,较上年15.07万元减少0.75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2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相比减少0.7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工作中尽量整合下乡和出差的人员用车需求,减少支出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我单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涉密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巡察工作,工作性质属涉密范围。此外,中央、省、州纪委开展的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也未对社会公开。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宜对社会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8.45万元,与上年度174.1万元相比增加14.35万元,增幅8.24%。增长的原因为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导致公务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603,581.74元 ,其中,流动资产256,071.25元,固定资产1,280,659.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66,851.3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1,91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2,25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200111
附件【180012中国共产党绿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021504362133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