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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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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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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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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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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0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不断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主义统一战线。
2.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我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无党派协调服务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联络、联谊、服务好各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指导各乡镇、县属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开展统一战线成员的爱国主义教育。
7.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州和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了解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涉台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代管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起草涉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1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
14.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5.了解和掌握县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海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16.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17.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1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19.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进步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20.指导全县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2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22.推进县民族宗教事务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兴边富民示范区示范建设。
23.完成州委统战部、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1.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工作。负责宣传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信息、档案、财务、保密、保卫、文明、卫生、接待、统计、组织、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行政生活管理、后勤服务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承办重要学习、调研考察及相关联谊交流活动。
2.干部人事科。掌握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及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培训、教育等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人事工作。配合做好州政协委员推荐工作,协同组织部门做好县政协委员和党外干部考察、推荐工作,指导全县各社团换届等相关工作。
3.统一战线工作科。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及组织建设情况,推动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承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4.侨务工作科。贯彻落实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硏究我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事件。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引资引智政策法规,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
5.台湾工作办公室。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对台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涉台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台湾的中上层重点人士和香港、澳门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络工作;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的涉台事务和涉台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开展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台胞来县内旅游、探亲等接待服务和管理工作。
6.民族事务科。监测、分析和研究民族关系;参与调处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处置民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负责参与工作年鉴等的编写;负责少数民族干部统计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负责民族事务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7.宗教工作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有关宗教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性意见。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参与县内各民族重大庆典及大型宗教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五大宗教”及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宗教事务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指导、帮助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承担联系宗教界人士的工作;指导和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规范教育管理宗教教职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抵御边境渗透工作。
8.经济发展科。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
9.文化教育科。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负责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承办重大的民族文化、民族节庆、民族体育活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有关科技科研工作;做好少数民族特困学生救助工作;指导县内三种文字标牌宣传管理和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提升政治素质为目标积极抓好理论武装。一是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会议等多种方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宣讲活动;三是全面抓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讲活动。四是讲好各类故事,凝聚政治共识。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深化“四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和统一战线优良传统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故事。讲好绿春故事,用好绿春县国门党性教育基地,讲好大头拉祜寨“一步跨千年”的故事,宣传在党的领导下,我县各族群众共同脱贫摘帽、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实践,激励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共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奋斗。讲好统战故事,广泛宣传全县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工作的先进事迹,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现统一战线成员与党同心、共创事业的良好风貌。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正确道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绿春县永恒的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宣传教育,广泛践行《新时代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不断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认同、心灵共鸣。二是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以边疆党建长廊“153”工程为抓手,编制好《绿春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规划(2021—2025)》《绿春县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等3个民族工作专项规划。实施好边境小康村项目,稳步推进3个边境乡镇7个边境行政村47个沿边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深入推进国门党建、强边固防等兴边固边工程,把边境村寨建设成为“党建强、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同时,加快推进我县二甫新村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力争今年内全面实施完成。三是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建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投入、加强督导、全面推进,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年内实现省级创建示范目标,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同时,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工作,以“点、带、圈、盟”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深入分析各村组、各单位各种资源优势,严格筛选、合理布局、精心谋划,包装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示范带、示范圈和示范联盟,形成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格局,引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
3.以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为重点做好宗教工作。一是深化工作认识。从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来加深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宗教工作责任,全力抓好涉及我县的宗教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政法、组织、统战、宣传、公安主要领导各挂1个宗教临时活动场所(点),统战民宗班子成员各包1个宗教活动场所(点)制度,每月至少走访1次。涉及宗教工作任务的乡镇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选派统战民宗骨干力量驻重点村,做到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着力推动宗教工作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深入推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实施方案》《绿春县关于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的实施方案》等贯彻落实,制定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点)管理办法》《宗教网格信息员管理办法》,着力构建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基层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宗教工作重点乡镇要加强统战委员、村(社区)宗教干事、网格员配备工作,落实宗教干事、网格员待遇,强化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宗教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继续执行宗教事务“一网两单三信息”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宗教临时活动点相关信息台账资料,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宗教活动情况,落实乡村干部宗教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同步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强化工作措施。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合“十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对涉及宗教工作村按照“一村一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从建强基层党组织、完善基础设施、产业扶持、明白人培养、营造氛围、搞活农村文艺等综合施策,全面改善涉及宗教工作村的条件,引导信教群众相信科学、相信党和政府。同时,要持续深化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五是强化问题整改。严格对标对表《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红河州整改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逐项逐条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办法,坚决把民族宗教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4.做好各项民族文化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社会氛围营造工作;三是协助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工作;四是协助做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工作。
5.以助力推动发展为要求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一是持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要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精心组织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形式,深化理论信念教育成果。要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深入挖掘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创文创卫中表现突出的企业事迹,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二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进一步完善绿春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非公经济人士对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以解决。要继续加强与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形成“银商合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要组织民企参加“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全面提升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扎实开展乡镇商会换届工作。要认真做好前期摸底调研工作,充分掌握乡镇商会现状,调整优化商会班子结构,切实把好会员入口关。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要加强对各乡镇的工作督导,严格依法程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乡镇商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6.以凝聚共识为目的统筹推进其他领域统战工作。一要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党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做好明年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安排党外干部任职的推荐工作,努力做到应配尽配。二要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高质量举办好党外人士培训班,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三要积极搭建新社会阶层人士活动平台,创新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联谊会、工作站作用。重视做好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形成网上网下向心力。四要以凝聚人心为目标,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络交往,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培育爱港爱澳爱国力量,不断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五要为民主党派专题调研和开展社会服务创造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
7.着力强化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要提高政治能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统战干部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政治坚定。要增强业务能力,着眼工作“过得硬”的追求,引导统战干部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能力、做人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守正创新的能力、统筹谋划的能力,努力做到业务精通,成为行家里手。要锤炼过硬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一流作风推动工作创新提质,打造富有绿春特点的边境统战工作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9.55万元对比减少2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9.55万元对比减少2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7万元,与上年139.55万元对比减少2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401款89.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公用经费、行政人员工资收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80501款12.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5款9.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款5.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5.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7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7.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18.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20.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21.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2.“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3.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34万元,与上年15.18万元对比减少2.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4.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万元,固定资产2.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180010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20217095806248.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 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