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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78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400000

附件2-1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2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2.拟订绿春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措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独立核算的机构数是1个。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和儿童事务科、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1个下属事业单位中心敬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抓实民政兜底保障。保持过渡期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对象跟踪监测,对符合低保等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后续帮扶工作。二是抓好特殊人群和特困人员分层分类救助供养。扎实做好特困人员中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工作,常态化全面排查特困供养边缘群体,加强分散特困人员日常监护照料,积极动员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到养老机构入住。三是抓好“一部手机办低保”。全面抓好“一部手机办低保”运行,加强对乡镇工作督促指导,帮助和引导群众通过手机申请低保,切实提升低保办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四是抓好政策宣传。持续抓好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纳入各类培训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

(二)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当好社会发展“稳定器”。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强化村(社区)干部专业化建设,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规范完善监督和强化落实措施,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运转,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社区。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工作。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增强城乡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变更、命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及档案归档,做好国家标准地名词典、地名志编纂工作。扎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四是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有形有效。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办法,严格直接登记审查,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健全事中事后日常监管,优化“互联网+”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用好“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作机制。探索登记服务、规范监管、培育发展、风采宣扬、文化塑造、成果转化等工作机制。五是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全面推广应用部省两级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快推进“数字民政”建设。

(三)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一是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早婚早育现象,加强宣传教育,推行晚婚晚育,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生育观,对违法婚姻进行监督和劝阻。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婚姻登记。二是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坚持“应救尽救”、“自愿救助”的工作原则,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救助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加强救助管理干部队伍培训。三是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牵头作用和成员单位的协调作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心协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鼓励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推动出台惠民殡葬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文明殡葬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作,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四是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做好社会工作者登记录入和管理工作,巩固提升“三社联动”机制,运用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发展,建立和完善慈善捐赠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慈善帮扶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探索建立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志愿服务工作结合的机制,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五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认真落实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好申报、核对、核实、核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补尽补。六是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帮扶救助政策。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培训。完善儿童福利管理制度,规范家庭寄养和涉外收养工作,全面开展家庭收养能力评估,规范儿童收养工作。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规范儿童之家建设和服务标准,探索服务等级评定。持续做好孤儿助医助学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对儿童福利院设施进行改造。七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大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县级失能照护设施补短板行动,确保有入住意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都能进机构养老。加快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各级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改进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长寿绿春”建设,倾力打造“长寿之乡”。

(四)履行疫情常态化防控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毫不松懈抓牢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稳妥做好婚姻登记、办公服务场所等民政服务场所的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安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难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救助范围。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绿春县民政局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4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9.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53.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增了殡葬执法工作经费和宣传经费等140万元、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0万元、婚姻登记工本费2.5万元、乡镇行政界线联检费3万元、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助经费187.69万元、低保资金414.0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11.8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3.08万元、城乡临时救助108万元、非财政供养人员丧葬费396.6万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待遇1.76万元、工资类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各种保险类增加55.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49.1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549.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549.14万元(本级财力2549.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53.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增了殡葬执法工作经费和宣传经费等140万元、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0万元、婚姻登记工本费2.5万元、乡镇行政界线联检费3万元、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助经费187.69万元、低保资金414.0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11.8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3.08万元、城乡临时救助108万元、非财政供养人员丧葬费396.6万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待遇1.76万元、工资类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各种保险类增加55.0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49.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对比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5.53万元相比增加1453.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边民补助相应增加1120万元。其中:

1.“208类01款01项”支出15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用于殡仪馆建设宣传等事项的公用经费支出;

2、“208类02款01项”支出984.9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

3、“208类02款99项”支出16.0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4、“208类05款01项”支出38.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

5、“208类05款05项”支出40.9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类10款01项”支出35.00万元,主要反映儿童福利支出;

7、“208类10款02项”支出97.63万元,主要反映老年福利支出;

8、“208类11款07项”支出426.32万元,主要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9、“208类19款01项”支出76万元,主要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208类19款02项”支出418.19万元,主要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1、“208类20款01项”支出120.00万元,主要反映临时救助支出;

12、“208类21款02项”支出120万元,主要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3、“210类11款01项”支出25.7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8、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经费、殡葬改革宣传系列费用等。与上年对比增加123.2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经费、殡葬改革宣传系列费用方面增加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339.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02万元,固定资产1028.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5万元,无形资产1,48.7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6.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898.5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8.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400111



附件【绿春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