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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4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3100011000

绿春县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绿春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绿春县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绿春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绿春县2021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绿春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绿春县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绿春县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绿春县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关于绿春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2年10月8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李黑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绿春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绿春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紧扣州委“13568”工作思路,抓住南部振兴重大机遇,坚持组织强边、生态立边、开放活边、文化兴边、和谐稳边一体推进,着力打造“生态哈尼城”、建设边疆党建特色区、绿色生态发展区、开放发展枢纽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全县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94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6,400万元的103.3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42%,增收1,02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3,6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30,072万元的88.5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48%,减支55,704万元。

公共财政决算平衡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23,404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9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954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46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7,6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754万元)、调入资金3,6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万元,上年结转77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21,70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639万元,上解支出4,0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5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1,70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053万元)。

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情况: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由187,620万元增加到187,954万元,增加33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减少121万元,主要是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减少121万元(由-1,041变更为-1,1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455万元,主要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455万元(由4,373万元变更为4,828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万元(由3,627万元变更为3,628万元);上解支出由4,275万元减少到4,009万元,减少26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105万元增加到650万元,增加545万元,主要是上解支出减少和结算补助增加导致结余增加;年终结转1,053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结转资金),比年初报告数997万元增加5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9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740万元的240.7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6.70%,增收2,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99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791万元的96.79%,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1.61%,减支38,516万元。

政府性基金决算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9,80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95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62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7,623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434万元,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

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情况:2021年调出资金由3,627增加到3,628万元,增加1万元,主要是“四舍五入”原因产生;年终结余由1,435万元减少到1,434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增加、结余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根据 “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万元,收支均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数一致。收支相抵后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68,48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6,827万元的 102.49%,比上年决算数64,768万元增长5.75%,增收3,721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76,05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3,367万元的103.67%,上年决算数60,316万元增长26.1%,增支15,7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为 -7,568万元,2020年结转结余32,4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24,92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平衡情况:社保基金总收入68,48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0,045万元、利息收入444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4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152万元、其他收入318万元、转移收入6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6,05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35,27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28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50万元、其他支出251万元、转移支出10万元、上级上解支出38,405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424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16万元,本年收支相抵后结余-7,568万元;上年结余32,4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921万元。

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情况:2021年,社保基金收入由70,179万元减少至68,489万元,减少1,69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1,469万元,原因:部分参保单位未及时缴费,造成保费收入欠费53万元,以及人员减少而保费收入随之减少(退休91人、调出县外110人、辞职14人、死亡4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558 万元,原因是参保人员减少而保费收入随之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13万元,原因是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及个人缴费标准提高60元/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80万元,原因是2021年11-12月增加按建筑项目参保缴费收入。社保基金支出由79,491万元减少至为76,057万元,减少3,43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062万元,原因是县级财力匮乏,未能及时兑付2018年至2020年退休“中人”清算新待遇补发养老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558万元,原因是受2021年智慧医保系统上线影响,医疗机构费用不能及时结算所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909万元,原因是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式改革,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医疗机构所辖地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州内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和费用拨付(州医保机构不再进行结算、清算和医疗费用拨付),年末滚存结余由23,177万元增加到24,921万元,增加1,744万元。

二、2021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州级核定我县的政府债务限额212,0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8,84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3,200万元,比2020年204,247万元增加了7,800万元,其中:减少一般债务限额12,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19,800万元。

2021年末,全县政府性债务总额193,8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638万元;专项债务93,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9,74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减少54万元,专项债券增加19,800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1年,绿春县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一是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经费3,695万元,着力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抓实抓细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确保财政政策发挥实效。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税降费5,323万元,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夯实财力基础。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187,95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9,800万元,有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全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3,628万元,有力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三是厉行节约助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064万元,较上年减少43.22%,压减810万元。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各部门两年以上结余资金7,603万元,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用于偿债支出,进一步弥补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五是推进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直达资金管理的决策部署,推动资金快速投放到终端,全年共到位直达资金64,379万元,资金分配率100%,累计支出57,637万元,支出率89.5%,有力缓解财政“三保”压力。六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存款实现利息收入444万元。

(三)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做优做强实体经济。

一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着力完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争取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315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8,775万元,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小型水库养护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10,546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3,989万元,用于产业发展促农增收,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提升;投入1,260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建设发展,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抢抓中央政策机遇,向上争取专项债券项目发行,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成功争取2个专项债券项目1.98亿元。

(四)全面落实“六稳”“六保”,持续推动民生改善。

一是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645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就业奖补、普惠稳岗资金1,607.4万元,惠及企业493家、职工2.87万名;二是千方百计保基本民生。全县民生支出148,659 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3%。投入1,119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7,591万元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投入3,018万元用于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投入109万元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拨付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805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034万元,保障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最低生活保障5,229万元,全年累计保障205,615人次。三是着力支持健康绿春建设。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007万元,支持促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448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方面的优先顺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三保”不出风险。全县“三保”累计支出106,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38%,足额发放全县财政供养人员6,243人和半供养人员7,609人的工资待遇。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依法加强预算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落实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审批规定,持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绿春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绿春县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绿春县2021年预算绩效评估机制》。对68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考评,对2020年扶贫资金69,139.3万元进行绩效评价,对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2,167万元及直达资金42,556.93万元和疫情防控资金2,048.3万元进行再评价。三是持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全年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6次,涉及18家单位。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四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有效。科学运用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政采云电子卖场上线运行正常。全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1,1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774万元,节约资金396万元,节约率3.54%。五是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全县69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公开面和及时率均达100%。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突出表现在:受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减税降费及留抵退税等相关政策影响,税收增收乏力,难于形成有效财力,财政收入增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同时,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落实“三保”、支持边境小康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支出显著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的压力较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寻求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持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目标,把握经济运行总体趋势,狠抓收入征管,加快预算执行。1—8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0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8.50%,比上年同期增长 60.55%,增收5,1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3,89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8.6%,比上年同期下降12.91%,减支21,335万元,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地方财政收入实现持续同比增长,但受减税降费及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的影响,收入结构不理想,非税收入达11,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01万元的81.99%。非税收入占比过高,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财力及有效缓解“三保”支出压力日益加剧的现状,特别是今年以来落实基本工资调资和绩效工资按月随工资统发政策,“三保”压力空前巨大。同时近年来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指定专项用途的资金逐年增多,可统筹用于“三保”财力性转移支付减少,仅能勉强“保工资”和“保基本民生”,在“保运转”方面只能维持低标准、低水平运转。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继续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二是强化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紧密跟踪全县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快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及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债务统计工作制度及系统管理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五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自觉接受审查监督;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六是全力做好土地收储和出让文章。强化部门配合、县域联动,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并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切实增加县级财力,有效弥补支出缺口。

附表:

1.绿春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草案)

2.绿春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草案)

3.绿春县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草案)

4.绿春县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草案)

5.绿春县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草案)

6.绿春县2021年州财政对县市财政年终结算单

7.绿春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草案)

8.绿春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表(草案)

监督索引号532531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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