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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4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7301000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的为农业、农村、农民“三农”服务工作;

(2)负责全县四镇五乡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任务,协调、指导、服务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培训;

(3)做好县委、县政府委托的扶贫挂钩村的工作,推进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绿春县供销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供销联社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次全会精神。全县供销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稳步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2021年,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26107万元,完成年任务123000万元的102.53%,同比增长7.56%;农副产品购进总额14155万元,完成年任务13600万元的104.1%,同比增长7.1%;商品市场交易额58109万元,完成年任务57000万元的102%;同比下降12.56%,连锁经营销售额26584万元,完成年任务25500万元的104.3%,同比增长8.2%,电子商务销售额483万元,完成年任务450万元年计划的107%,同比增长8.3%;农资销售额13081万元,完成年任务9500万元的137.69%,同比增长41.51%;农用化肥销售14596吨,同比下降4.19%,有机肥销售3815吨,完成年任务3300吨的116%,同比增长25.58%;利润总额84万元,完成年任务40万元增长1.1倍,同比下降42.47%;资产总额达到3439万元,完成年任务1415万元的1.43倍,同比增长1.47%;所有者权益达到2016万元,完成年任务816万元,增长47.1%,同比增长13.64%。

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完成年任务3个的166.7%;新建设连锁网点3个,完成年任务3个的100%;创建星级综合服务社4个,完成年任务4个的100%;新增社会化服务面积4000亩,完成年任务4000亩的100%;土地全托管面积800亩,完成年任务800亩的100%;新建设庄稼医院1个,完成年任务1个的100%;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1个,完成年任务1个的100%;改造提升基层社1个,完成年任务1个的100%;新建村级基层社3个,完成年任务3个的100%;新增基层社社员2500个,完成年任务2500个的100%;新建农村电商服务站2个,完成年任务2个的100%;培训乡村流通人才70人,完成年任务70个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他事业单位0个。绿春县供销社办公室、绿春县供销社会统股、绿春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绿春县供销社经济发展股、绿春县供销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绿春县供销社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6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1612417.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417.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同期减少493997.28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资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支出合计1612417.52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917.52元,占总支出的98.29%;项目支出27500元,占总支出的1.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493997.28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4917.52元。与上年对比减221497.28元,(主要是减少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1524704.10元,占基本支出的96.20%。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54177.42元,占基本支出的3.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2500元,主要原因财政拨入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专项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主要是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如:改造提升日用消费品网络终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417.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3997.28元, 主要原因是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9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795.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10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93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等。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883.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3.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93.20元,上升2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3.20元,上升26.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883.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8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调研、检查安全生产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77.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1.56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614445.25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14445.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41.5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941.52元。主要原因是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4445.25

614445.25

614445.2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专业较强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7301111



附件【绿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10190331493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