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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6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5901000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二)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实施重大文化民生工程。(三)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五)负责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进一步加大绿春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找准绿春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优劣势,积极开展了文化旅游资源调查;开展了绿春县哈尼梯田及重点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绿春县森林康养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绿春县阿倮欧滨森林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3个债券项目的申报,目前,县发放局对三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绿春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完成规划初稿;加强与黄连山管理局的对接,根据政策合力规划黄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积极与交通局对接,为建设一条旅游交通专线提供意见;紧紧围绕“全域旅游”“旅游革命”的发展机遇,积极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做好绿春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哈尼文博中心建设、腊姑桐株哈尼梯田旅游景区建设等项目的申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即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绿春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文化艺术股、文物非遗股、智慧旅游与对外交流合作股、资源开发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梯田管理股。所属单位5个,即绿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绿春县文化馆、绿春县图书馆、绿春县博物馆、绿春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3人),事业编制2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 人),事业人员 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4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3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899,182.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2,682.99元,占总收入的93.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6,500.00元,占总收入的6.16%。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27342.65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工,相应的项目资金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473994元,原因是2021年度重庆大学捐赠我局的项目资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909,284.82元。其中: 基本支出 9,093,479.70元 ,占总支出的 60.99%; 项目支出 5,815,805.12元 ,占总支出的 39.0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5335693.04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工,相应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93,479.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34.94元,原因是 2021年度有人员增减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8,165,529.92元,占基本支出的89.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7,949.78元,占基本支出的10.2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5,805.1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315758.10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工,相应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285.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2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727185元,资本性支出17991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876,758.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3.07% 。与上年对比减少6002425.24 ,原因是本年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工,相应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787,71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5%。主要用于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等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及重大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78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离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25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元,支出决算为 78,598.44元,完成预算的2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060.44元,完成预算的2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38.00元,完成预算的29.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7,780.45元,下降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78.55元,增长1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59.00元,下降32.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访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60.44元,占62.42%;公务接待费支出29,538.00元,占37.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9,060.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060.4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送戏下乡、运送文艺器材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5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29,5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省州领导到我局指导工作及挂钩村委会干部到我局对接乡村振兴工作:一是接待省州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53批次,370余人;二是接待村会干部共32批次,310余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062.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218.96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产生的办公耗材费、差旅费等还未支出。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3510758.01元 ,其中,流动资产161414.68元,固定资产3258943.33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 10070000.00元 ,无形资20400元 ,其他资产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7278.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060.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10758.01

161414.68

3258943.33

1213765

447618.73

1597559.6

10070000

20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33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33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5901111



附件【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表202210241118482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