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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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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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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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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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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701000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共同发展,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4)积极做好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康复等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自觉把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疫情防控融入医疗卫生之中去谋划、去推动,按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疫情防控共同抓”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思路,确立了工作的目标,有效发挥了卫生院在乡镇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快拓宽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覆盖范围,全力推进在村卫生室中开展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千方百计解决群众身体疾患问题,努力完成了上级分解的服务任务;二是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中医馆工程建设,实现了本地中医诊疗服务全覆盖;三是同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诊疗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事业单位 1个,即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属绿春县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因此无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下设院办公室、财务室、信息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输液室、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防保科、妇保科、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避孕药具室、健康扶贫办、家签办、护理部、控感办、病案室、消毒室、医疗废物(水)处置室、后勤管理室等职能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418,45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2,175.07元,占总收入的67.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76,277.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2.7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652,069.87元对比,减少9,894.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年末人员调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151,477.77元。其中: 基本支出 4,377,367.33元 ,占总支出的 71.16%; 项目支出 1,774,110.44元 ,占总支出的 28.8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年2020年总支出5,334,986.44元对比增加了816,491.3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7,367.33元。与上年支出4,244,692.74 对比增加了132,674.59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增加了疫情防控补助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633,158.47元,占基本支出的6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4,208.86元,占基本支出的39.8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4,110.44元,其中基本药物支出438,840.00,基本公共卫生支出1,296,698.78元,疫情防控资金支出32,038.00元,特岗医生补助资金支出6,533.66元。与2020年1,090,293.70元对比增加了683,816.74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经费支出、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109,862.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6.81% 。上年2020年支出1,991,482.57元对比增加了2,118,380.2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公共卫生支出增加,新增国家基本药物补助项目、特岗医生补助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04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247.52元,退休公用经费慰问支出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78,81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8%。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项目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人员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 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4,092,224.95元 ,其中,流动资产1553,773.98元,固定资产 2,524,451.00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 13,999.9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8898.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8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092224.95 | 1553773.98 | 2524451.00 | 2524451.00 | 13999.9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701111
附件【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2022102405110555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