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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mzf/2024-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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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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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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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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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101000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各级相关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政策。
(2)负责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
(3)提供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
(4)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避孕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
(5)开展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防治等工作。
(6)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女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的指导带领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根据省、州卫生部门下发的2021年相关工作要求,全面部署2021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1.进一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在2020年基础上,确保系统管理率有所提高,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定期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的技能培训和妇幼健康工作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管理质量。加强产妇、新生儿的产后访视,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对乡、村两级的督查指导和保健人员的培训,完善各项基础性数据报表;加强对各乡镇医院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按照绿春县各项项目的要求,实施好妇女儿童健康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按照国家婚前保健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婚检工作,更加注重婚检质量,提高疾病的检出率;扎实实施宫颈、乳腺两癌筛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等工作。
3.完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卫健局决策部署和实施意见。把爱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由爱卫领导小组负责各种卫生制度的制定、对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各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落实;对全院环境、个人卫生、各类传染病工作的检查、考核、指导工作,并做好记录,确保日常工作的落实,确保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制度落实。
4.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单位务必主动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积极参加疫苗接种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本单位医务人员的疫苗接种,加强对进入中心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行程码和健康码扫码登记,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工作。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生项目宣传,提升妇幼项目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效能建设和内部管理,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管理。中心共设置12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内儿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防保科、医学检验科、公卫科、信息科、财务科、药剂科、医务科、收费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4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48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48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4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4 辆。 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81,472.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5,418.79元,占总收入的67.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809,189.2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7.5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6,864.27元,占总收入的5.37%。 与上年同期相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增加515,074.12元,同比增长4.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占比较大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大部分为中央直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12,882.24元。其中: 基本支出 8,872,679.79元 ,占总支出的 83.60%; 项目支出 1,740,202.45元 ,占总支出的 16.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同期相比,2021年度支出合计增加188,481.59元,同比增长1.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大多以直达资金的形式安排,故年内支出的项目资金较往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72,679.7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7,779.68元 ,减少-0.87%,主要原因是医院厉行节约,禁止浪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43,765.50元,占基本支出的76.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8,914.29元,占基本支出的23.9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0,202.45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6,261.27元,同比增长18.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占比较大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大部分为中央直达资金,故资金到位率高且资金安排较及时,故本年内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较多。专项业务支出主要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513,627.45元、妇幼卫生健康专项支出17,575元和重大公卫防治艾滋病母婴阻断专项支出209,000元。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124,018.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6.55%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5,420.52元。同比增长37.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91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63,18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2,736.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98,09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6%。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4,219,757.6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31,202.45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9,000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070,140.78元;事业单位医疗367,998.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 6,779.97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79.97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31.94元,下降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1.94元,下降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疫情防控公务用车运行费由大部分在县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销,且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79.97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779.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6,779.97元,占100.0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接送卡点工作人员等各项工作所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453,969.39元,其中,流动资产2,893,152.69元,固定资产12,532,81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28,000元,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80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80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15453969.39 2893152.69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1 | 12532816.70 | 6948490.20 | 659557.10 | 0 | 4924769.40 | 0 | 0 | 28000.0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31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4,31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101111
附件【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