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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mzf/2024-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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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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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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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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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301000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内容涉密,不能进行公开。)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及时成立中共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制定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带头做中心组发言,抓好“第一议题”、专题党课、读书提能行动等学习活动,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上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其他党员积极主动地学党史,认真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跟着总书记学党史读书会”等活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浅尝辄止,引导党员干部要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学出坚强的党性,学出信仰担当。2021党组会议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23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1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 6次,民主评议党员 1次,主题党日活动 15次,集中学习 15次。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退役老兵、全体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以“退伍老兵祭英烈 缅怀先辈感党恩”为主题的烈士陵园祭扫活动,缅怀先烈的英勇事迹,传承英雄的革命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意识,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不褪色。
2.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是全力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持续加大帮扶支持力度,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帮扶岔弄社区上折东村党支部活动室、下折东村党支部活动室配备桌椅各20套(折合人民币1.2万元),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折东村“两委”的公共服务硬件设施,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开会、办红白喜事的需要,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和服务群众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
二是每季度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结对联络的8名重点联系对象主动登门开展走访慰问、了解情况,与联系对象拉家常,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和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和困难需求,感谢他们以及家属对祖国、对人民、对部队所做的积极贡献,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送去慰问品。通过“问政策、问冷暖、问诉求”等工作方式,真心倾听服务对象的诉求、真心实意解决服务对象遇到的困难,诚心听取服务对象对退役军人系统工作的意见,找准切入点、着力点、需求点,加大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力度,以为民服务的成绩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的,真正做到退役军人业务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一是建立了常态化联系走访制度,局党组成员分乡镇负责常态化联系,抓好退役军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和政策宣传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对广大退役军人在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政治上关怀,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围绕新出台政策、重要工作进展、热点敏感问题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提高退役军人工作影响力传播力。扎实开展关心关爱,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深入一线做思想工作,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给予帮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截至目前,绿春县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本级排查数量16件,自办数16件,自办化解数16件,县领导下访16人次。
二是建立了县级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要求,用心、用情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扎实做好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督办,推动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解决。截至目前,来信来访14件,已全部解决。我县退役军人未发生进京赴昆、越级上访、非法上访事件。
三是鉴于网络新兴媒体多样性、便捷性、突发性等特点,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监测工作难度加大,网络舆情监管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盲点或监管盲区存在的风险点。强化对系统内部刊物的审核,在微博、微信群、交流群和QQ群等平台管理,加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确保用坚定正确的政治导向占领舆论阵地。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我局共有网络评论员10人。
4.拥军优抚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后,我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41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200余次。入户详细了解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政策的熟知程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62册,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摘编60册。让广大群众及退役军人更加深入了解退役军人有关服务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军人的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在绿春县更好的贯彻落实落细。
二是做好走访慰问和帮扶解困工作。2021年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共665人,共发放优抚补助金507.60万元(其中:伤残人员35人103.03万元;“三属”19人51.29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9人9.18万元;两参退役军人218人195.98万元;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382人122.21万元;军休人员2人7.18万元;城镇无工作重点优抚对象39人18.72万元)。民兵民工649人184.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民生工作,医疗保障60人15.14万元,医疗救助23人6.12万元,临时救助41人7.9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发放1人2.22万元;死亡丧葬费5人4.11万元。
三是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驻军(警)14家单位进行慰问活动,向部队官兵送上节日祝福,送去了慰问金和生活用品,折合资金共16.10万元,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推动了军民融合发展。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692人,发放慰问金13.37万元,发放生活用品价值2万余元,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发放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八千里边防百镇(乡)千村”烈士遗属、党员和困难退役军人送温暖项目帮扶资金2.7万元,走访慰问烈士遗属7人,慰问金0.35万元,其他特殊困难优抚对象0.76万元。有效保障了退役军人和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在社会营造了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5.褒扬纪念工作
做好烈士事迹挖掘和宣传,讲好英烈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缅怀英烈的良好风尚。我局结合绿春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组织退役老兵、全体干部职工到烈士陵园,以“退伍老兵祭英烈 缅怀先辈感党恩”为主题开展烈士陵园祭扫活动,缅怀先烈的英勇事迹,传承英雄的革命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意识,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不褪色。一年来,到绿春县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的机关、团体、学校、社会各界等单位社会各界等单位共77家912人次,烈属祭扫3家15人次;开具异地烈士祭扫介绍信1份。积极开展“为烈士寻亲”网络活动,为我县烈士陵园1名烈士寻到家人。并积极引导我县各族干部群众,提倡文明祭扫新风尚,通过微信、QQ群等媒体,推广云南网上祭扫平台,营造尊崇英烈、弘扬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网上祭扫人数为10965人次。9月30日以“弘扬烈士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 践行伟大建党精神 奋进绿春新时代”为主题—开展绿春县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级各单位及驻军驻警人民团体共41家,155人参加了公祭日活动。
6.就业创业和军转安置工作
一是通过省、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积极宣传鼓励我县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招聘会;二是积极宣传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县退役军人高职扩招工作;三是2021年,共有39名退役军人退役返乡;四是2021年符合退役安置为2名。
7.其他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派一名副局长到戈奎乡蒿苔社区驻村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由党组书记带头到边境一线走村入户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带队共4人到平河镇、半坡乡支援边境疫防设施建设,共19天。干部职工走进大街小巷、走进社区、卫生公共区域、挂联联系点,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疫情防控知识,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始终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安全弦”,克服侥幸心理,提高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发放健康宣传手册50余份。
二是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契机,改善机关卫生环境面貌,提高机关干部防疫意识,积极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改善环境、共享健康等卫生知识,使机关干部职工真切地认识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重要意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居家科学锻炼等习惯。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单位周围多处投放药物,有效控制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滋生,坚决杜绝疾病传播源,并及时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并对公共卫生辖区污水沟、杂草、生活垃圾及每个角落进行彻底清扫,净化环境,为群众营造了干净、整洁、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4个股室、1个中心、1个所,即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50,800.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0,800.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4,004,721.67元对比,减少3253920.8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收入包含2019年结余结转资金,2021年收支平衡,无上年结转资金,所以总体收入比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01,402.77元。其中:基本支出 1,454,034.73元 ,占总支出的 12.02%;项目支出 10,647,368.04元 ,占总支出的 87.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2020年总支出12,102,795.81元对比减少了1393.0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发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2021年未发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所以比2020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4,034.73元。与2020年支出2,943,123.31元对比减少1489088.5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优抚对象配套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等,做决算的时候放在基本支出类,2021年年初预算优抚对象配套资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放在项目支出类,所以比2020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376,365.73元,占基本支出的9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669.00元,占基本支出的5.3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47,368.04元。 与2020年9,159,672.50元对比增加1487695.54元,主要是2021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比2020年提高,且2020年年初预算优抚对象配套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等,做决算的时候放在基本支出类,2021年年初预算优抚对象配套资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放在项目支出类,所以比2020年增加。具体开支情况:1.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支出9502392.69元;2.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支出433452.14元;3.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15004.97元;4.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96518.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01,402.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2020年总支出12,102,795.81元对比减少了1393.0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发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2021年未发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所以比2020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33,53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6%。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7,86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8,815.00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15.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公”经费未纳入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0,068.50元,下降5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68.50元,下降53.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开展相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调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81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8,8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8,8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69.00元,与2020年118,998.90元对比减少41329.9元,主要原因分析:因疫情影响,退役军人业务工作调研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21550元,差旅费11254.7元,公务接待费3772.03元,工会经费12485元,福利费423.27元,其他交通费用718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0763.4元 ,其中,流动资产5222.85元 ,固定资产 65540.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5739.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41.6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财政应返还额度2728682.36元,2021年无财政应返还额度。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0763.4 | 5222.85 | 65540.55 | 0 | 0 | 0 | 65540.5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扶贫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301111
附件【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1年决算表.xlsx】